索引号 | 01525882-1-/2019-02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8-05-15 |
文号 | 施政发〔2018〕19号 | 浏览量 | 77 |
县交通局:
根据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投资协议,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共同出资组建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司(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作为合作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主体。为更好地进行投资、融资及实现双方合作目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已授权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公司进行出资。
现推荐杨黎坤同志任职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SPV公司副董事长,待SPV公司成立后,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推荐任职,任职后相关事项参照SPV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