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
免去蒋桥原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曹 峰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宏鹏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