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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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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40301-00017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9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1〕37号)精神,设立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施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能    

1)承办县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请示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部门管理机构、加挂牌子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1)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活动和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14)负责政府机关网络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  

(15)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1)施甸县接待办  

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施甸县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完成好全县公务接待工作。  

2)中共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做好县委县政府接待来访群众的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内设办公室、督办股、接访股、书记县长信箱办、办信股5个股室。  

3)施甸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报批以及监督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归侨难侨的安置、扶贫、救济工作。内设国内(办公室事务及国内侨务)、国外(对外联络华文教育)两个股室。  

4)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  

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负责统筹和协调进入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对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并联办理制度,实施一站式工作、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及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心计算机网络平台。内设办公室、信息股、财务股、督查股4个股室。  

5)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加挂施甸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中心牌子)  

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管理的副科级机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施甸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问题;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抓好国家、省、市、县的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建设;配合县发改局对全县办公用房进行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房屋修缮(含县政府领导周转房管理)、会议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化保障车辆的定编、购买、处置和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的运行监控、能耗统计和购买、维护、处置管理和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为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机制的应急事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提供用车保障;为县级以上公务接待、重要活动、领导调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重大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外事活动等提供用车保障;为县直部门开展重要公务提供用车保障;为有关县级部门开展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用车保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二级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审核;行政经费、预算外经费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办公室、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调度股)、财务股、行政股、安全保卫股5个股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履行好三服务职能,落实好三办业务工作,推动政府决策落地生根。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74,418.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74,418.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16,842.85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7,620,620.15元,减少收入1,870,971.78元;  

2.法制建设37,636.00元,减少收入298,364.00元;  

3.信访事务1,071,808.00元,增加收入390,859.28元;  

4.执法办案专项200,000.00元,增加收入200,000.00元;  

5.港澳台侨事务807,007.50元,增加收入297,953.5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6,907.60元,增加收入206,343.00元;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元,减少收入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6,825,625.62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4,420.62元,占总支出的98.32%;项目支出451,205.00元,占总支出的1.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44,665.30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7,620,620.15元,减少支出1,870,971.78元;  

2.法制建设37,636.00元,减少支出298,364.00元;  

3.信访事务1,239,808.00元,增加支出348,859.28元;  

4.执法办案专项130,000.00元,增加支出130,000.00元;  

5.港澳台侨事务807,007.50元,增加支出297,853.5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6,907.60元,增加支出206,343.00元;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3,205.00元,减少支出97,79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74,420.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3,460.30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7,620,620.15元,减少支出1,870,971.78元;  

2.法制建设37,636.00元,减少支出298,364.00元;  

3.信访事务1,071,808.00元,增加支出390,859.28元;  

4.港澳台侨事务707,007.50元,增加支出197,953.5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6,907.60元,增加支出206,343.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1,20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205.00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分析:  

1.信访事务支出168,000.00元,减少支出42,000.00元;   

2.执法办案专项130,000.00元,增加支出130,000.00元;  

3.港澳台侨事务100,000.00元,增加支出100,000.00元;  

4.城乡社区支出53,205.00元,减少96,7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25,62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44,665.30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5,513.02元,增加支出4235117.3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907.60元,增加支出206,343.00元;  

3.城乡社区支出53,205.00元,减少支出96,79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05,5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84,311.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30,863.6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7,652.68元;资本性支出1,362,685.6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6,90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主要是2018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3,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2018年度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93,962.84元,完成预算的9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8,100.00元,完成预算的18.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7,015.36元,完成预算的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98,847.48元,完成预算的121.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节约120,40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节约1,445,884.64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91,459.88元,增长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8,1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5,884.67元,下降-2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9,244.55元,增长21.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支出增加28,10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支出减少445,884.67元;  

3.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支出增加1,109,244.5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100.00元,占0.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015.36元,占17.77%;公务接待费支出6,298,847.48元,占8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1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2018年县侨办主任段德斌参加市侨办组团出访泰国老挝柬埔寨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015.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7,015.3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98,847.4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98,847.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9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和商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3,549.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28,656.38元,增长37.57%,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减少654,105.03元;  

(2)法制建设减少298,364.00元;  

(3)信访事务减少379,027.50元;  

(4)港澳台侨事务增加71,839.5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714,113.20元;  

(2)印刷费29,522.50元;  

(3)水费48,554.00元;  

(4)电费42,947.15元;  

(5)邮电费108,764.28元;  

(6)差旅费1,412,423.84元;  

(7)因公出国(境)费用28,100.00元;  

(8)维修(护)费1,794,280.60元;  

(9)租赁费369,207.57元;  

(10)会议费297,043.50元;  

(11)培训费164,980.00元;  

(12)公务接待费6,298,847.48元;  

(13)劳务费1,672,905.87元;  

(14)委托业务费543,106.37元;  

(15)工会经费130,728.00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7,015.36元;  

(17)其他交通费用922,571.00元;  

(18)办公设备购置1,362,685.6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6,987,109.36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8,966.65元,固定资产25,988,142.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527,756.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7,452,381.8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924,625.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8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9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特殊疑难信访案件资金168,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68.85%,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0%。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财行〔2016〕80号下达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结余244,0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支出特殊疑难信访案件资金168,000.00元。解决老麦乡茨桶村上寨组村民杨建康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45,000.00元;解决姚关镇山邑村朱市冲组村民杨登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1,000.00元;解决姚关镇姚关村姚关街四组村民赵庆明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57,000.00元;解决酒房乡里强村火石地组村民杨金斗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45,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结余76,000.00元下一步资金继续用于开展特殊疑难信访案件  

6. 绩效自评结果为9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打私专项行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打私办对走私活动开展一系列制止、打击、综合治理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65%,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财预2018〕825号文件,安排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200,000.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支出130,000.00元。拨给何元乡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旧城乡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县公安局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40,000.00元;拨给万兴乡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由旺镇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姚关镇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仁和镇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20,000.00元;拨给酒房乡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拨给太平镇用于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结余70,000.00元下一步资金继续用于开展此项工作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2018年度中央华侨事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资金50,000.00元;培训费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较好,满意度达100%。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财行〔2018〕62号财政下达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支出100,000.00元。补助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资金50,000.00元:其中补助由旺镇10户贫困归侨侨眷,每户发放标准500元,共计5,000.00元;补助甸阳镇30户贫困归侨侨眷,每户发放标准500元,共计15,000.00元;补助姚关镇42户贫困归侨侨眷,每户发放标准500元,共计21,000.00元;补助仁和镇10户贫困归侨侨眷,每户发放标准500元,共计5,000.00元;补助酒房乡8户贫困归侨侨眷,每户发放标准500元,共计4,000.00元。培训费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 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2018年度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拨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至相关乡镇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53.21%,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0%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财社〔2018〕105号财政下达2018年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支出53,205.00元。拨给甸阳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经费20,000.00元;拨给仁和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经费20,000.00万元;拨给酒房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经费10,000.00万元;会议费3,205.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结余46,795.00元,下一步继续用于全县开展此项工作经费。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详见第一部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办公室“三服务”、“三办”工作,推动政府决策落地生根,整理归纳出2018年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县政府办财政拨款收入26,174,418.6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4,002.00元。支出26,825,625.62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4,420.62元,项目支出451,20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完善预算编报和审批制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修项目预算申报流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管理、进度管理。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附件。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及公开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客观的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44,000.00元,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51,205.00元,未实施项目资金192,795.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支出项目资金451,205.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经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县政府办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在具体细节上规定还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doc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9张公开表可从决算软件中导出,附表10-14自行填写作为公开说明第四部分附表)(4)201909291055268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