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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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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40325-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3-25
文号 浏览量 24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办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度我办共涉及项目1个,即: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东西部协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把东西部协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紧紧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助力脱贫成果巩固、深化区域协作、促进乡村振兴”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3年度闵行区安排我办对口帮扶项目资金15.00万元。

2.资金用途及目的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开展项目前期申报、评估、培训等相关工作经费;2.开展项目培训、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经费;3.用于沪滇协作督查、指导、调研、检查等伙食费、燃油费、车辆租用支出等经费;4.沪滇协作相关的其他支出等四个方面。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根据《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施财农〔2023〕117号)精神,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全额拨款到位,全年安排项目支出15.0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项目支出11.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2022年度沪滇项目结算审计费,其中:2020年度1.00万元,2021年度2.43万元,2022年度8.25万元,资金执行率77.8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办理支付业务,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照文件精神编制预算项目并拨付资金,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款项均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项目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符合财政相关政策。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项目支出11.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2022年度沪滇项目结算审计费,其中:2020年度1.00万元,2021年度2.43万元,2022年度8.25万元,按照已完成的审计合同情况向县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2.项目管理情况:一是开展项目前期申报、评估、培训等相关工作;二是开展项目培训、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三是做好沪滇协作督查、指导、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四是沪滇协作相关的其他工作。按照项目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2023年绩效目标为11.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2022年度沪滇项目结算审计费,其中:2020年度1.00万元,2021年度2.43万元,2022年度8.25万元,资金执行率77.87%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投入:根据《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施财农〔2023〕117号)精神,项目由县财政局全额拨款到位,全年安排项目支出15.00万元

2.过程: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办理支付业务,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照文件精神编制预算项目并拨付资金,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款项均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项目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3.产出:实际支出数11.68万元,支出执行率77.87%,主要用于支付2020-2022年度沪滇项目结算审计费,其中:2020年度1.00万元,2021年度2.43万元,2022年度8.25万元

4.效果:按照项目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

(三)总体自我评价结论

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资金按计划完成,达到预算执行率要求,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服务对象总体满意。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绩效评价易出现偏差;绩效目标不清晰,工作任务难具体,部分绩效指标未细化。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按照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工作重心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不断改进及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增强工作中的可预见性,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采用定量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改进措施: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办将及时调整,优化后续资金结构,把控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构在申报和编制预算中的有效应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5



附件【附件.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