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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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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40301-00014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7
文号 浏览量 16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137号)精神,设立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施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

1.承办县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请示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部门管理机构、加挂牌子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1.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活动和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14.负责政府机关网络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

15.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履行好“三服务”职能,落实好“三办”业务工作,推动政府决策落地生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71人;退休人员19人;财政半供养人员57人;在编实有车辆4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69.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18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1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36.16万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22.63万元,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匹配部分113.53万元。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8万元

其中:公务费206.28万元、交通费59.50万元(含按公务交通补贴5%提取公务车租用费3.02万元)、邮电费19.68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培训费8.51万元、职教工会费11.35万元;电费1.98万元,水费0.89万元,差旅费15.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0.4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14万元

其中:遗属补助0.73万元、独子费0.15万元、半供养人员148.26万元;

核定标准:遗属补助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经费 0 万元。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附件1.2017年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附件2.2017年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