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5072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一、出台背景:根据《云南省关于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和私挖滥采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坚决防止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出台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汲取我县一些地方发生非法违法采矿的深刻教训,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采砂的反弹势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坚决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重任。规范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促进我县矿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出台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内容:
“打非治违”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4月30日-5月31日)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对辖区内矿山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并甄别是否位于各类保护区、重要城镇、城县面山、江河湖等环境敏感区域;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探)矿,加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探)矿的违法行为,杜绝新的非法采(探)矿发生,避免出现伤亡事故,切实加强巡查和监管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汇总,建立台账。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布12336举报电话、微信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二)治理整顿阶段(全年持续开展)
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坚持全面排查整治与重点地区集中打击相结合,合理划分全面排查和重点巡查区域,制定排查巡查计划,充分利用砂石协会力量,严密排查各类非法开采矿山,建立动态巡查台账,对发现的私挖滥采、越界开采、以采待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放停工通知书。
对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勘查开采和经查处整改、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勘查开采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理;对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对于发现的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能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
(三)督导总结阶段(10月15日-12月30日)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对所辖乡镇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针对焦点难点问题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争取再推动一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并积极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今年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