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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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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0-0814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14
文号 浏览量 28
主题词 其他
解读《施甸县信贷支持肉牛养殖工作方案》

解读《施甸县信贷支持肉牛养殖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九大绿色食品牌之一重点扶持。肉牛产业是施甸县传统优势产业,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群众基础,为提升肉牛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发〔2020〕2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财政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山办事处关于印发保山市信贷支持基础母牛养殖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保农通〔2020〕9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肉牛产业发展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财农〔2020〕102号)、《施甸县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0〕30号)文件,结合施甸县实际,制定出台施甸县信贷支持肉牛养殖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对象。肉牛养殖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施甸县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肉牛养殖户、个体经营户、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公司企业。

(二)贷款方式。基础母牛养殖贷款以信用方式发放为主,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均可向当地农信社(农商行)营业网点申请。肉牛养殖贴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以信用贷款为主,单户申请贷款额度(含存量贷款)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贷款额度。购买基础母牛,每头最高可申请贷款1.5万元;单户农户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专业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四)贷款用途。贷款专项用于购买基础母牛(信贷系统用途应描述为“购买基础母牛专项贷款”),不得用于其他。

(五)贷款期限。根据养殖户的资金需求、生产周期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固定年利率4.85%执行。由市财政全额贴息。

(七)担保事项。单户申请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借款人可申请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费用由市财政按贷款额度的0.6%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