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7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22 |
文号 | 施政办发 〔2023〕 42 | 浏览量 | 7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巩固园林县城创建成果。根据《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保山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绿美社区已包含在绿美城市建设中,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走在前列。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施甸实际,通过三年行动,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统筹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等要素,系统性谋划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努力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绿色惠民,节俭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建设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立足惠民利民、务实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提高绿化景观的功能设计和建设水平,坚持适地植树,推进城市公园、小游园、绿道等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
2.规划引领,品质提升。坚持“规划引领”的原则,结合我县气候、地形、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协调城市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共生关系,融合建筑、地景与城市规划,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着力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质量,着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等多功能协调发展。
3.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牢固树立新时期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根据我县气候条件、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等特点,合理分布绿地,综合运用园林手法,科学配置植物种类,统筹考虑城市绿化建设,保护乡土植物资源。因地制宜制定施甸县园林乡土绿化树种推荐名录,以本地树种为主,加大乡土植物的应用,原则上不引外来物种,不搞大树进城(乡、村),防止盲目栽种大树、盲目追求“高、大、上”。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突出乡土田园特色,减少后期维护管理成本。在植物选择上积极发展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苗木,以本土树种和适宜本土生长的树种为主,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人文绿地景观。
4.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城市建设,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齐抓、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绿美惠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科学绿美,系统构建、多元共生,科技支撑、产业助力,政府引导、广泛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统筹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等要素,系统性谋划推进、高水平规划设计、专业化种植养护,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着力推进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绿量持续增加,城市建设品质有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不断增强。到2024年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以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建设和改造公园5个,争创绿美社区13个,绿美街区3个,绿美街道2个。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规划体系,合理布局绿色空间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认真编制《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绿化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以绿地先行,结合绿色空间布局,统筹城市各类功能用地,建立蓝绿交织、内外一体的城市公园系统。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二)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量
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要优先用于绿美建设。全面摸底排查并充分利用街头巷尾、边角地、闲置地和老旧改造、棚户区改造等腾出的零星空地以及改造现有绿地,通过种植树阵、加密树网、填补空白撑起城市“绿伞”,因地制宜打造成可游憩、健身的街头小游园、小树林。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绿量。依法合规在城市建成区开展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道路绿化达标率、林荫路覆盖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城市废弃地、棕地以自然恢复为主要方式,营造城市荒野生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塘绿化。禁止侵占道路绿化带,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随意置换行道树和“大树进城”,杜绝使用断头树及野生树种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2022年—2024年,施甸县改建及新建公园5个。(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甸阳镇)
(三)营造城市山水之美和人文之美
编制《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应以“地域性、文化性、民族性、特色性”为城市风貌建设目标。实现“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美好愿景。因地制宜,完善和加强城市特色风貌,明确城市整体山水格局、特点、特色及重点区域。保护、保留城市中的自然山体水系,营造适当的城市荒野生境。在城市绿地中营造生物栖息地,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特色景观。打造能展示城市山水风貌的观景体系及视廊,对影响城市风貌格局的城市元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控限制。持续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统建筑。在传承的基础上,体现城市建筑韵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注重拓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的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应大力推广运用乡土苗木,认真选定并有效运用“县花”、“县树”,遵循植物季相变化规律。精心保护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原有绿地和大树,制定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城市绿地景观中的城市家具、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要充分展示地域文化,体现地方植物景观特色和城市生物多样性,彰显城市谐美、人文醇美。禁止挖山填湖、填湖造地、人工造湖、硬化岸线、在生态建设中过度景观化。(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四)构建城市公园体系
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和步行10分钟到达公园绿地的要求,逐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加快城市专类园、社区公园、小游园等公园绿地建设,打造一批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强的绿色休憩空间,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积极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公园。公园建设应尊重场地特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公园内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以“一园一景”为目标,优先选择乡土苗木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公园设计建设中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杜绝片面追求景观化建设“大广场”、“大水面”、“大雕塑”,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到2024年末,改造提升综合公园1个,县城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不少于1个。(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五)建设绿美社区
以城市(城镇)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为重点,充分挖掘利用绿化空间资源,开展墙体、阳台、屋顶等立体绿化美化。严格控制新建小区绿地率,新建小区应该满足绿地率不小于35%。老旧小区及单位应该满足绿地率不小于20%。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居民小区、单位实现生态空间共享,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加强设计感,多元化开展绿化美化,营造视觉效果突出的绿化景观。科学设计绿化植物,充分运用乡土苗木营造景观,运用各种文化主题、元素,打造与当地人文历史相结合的景观风貌。社区在建设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绿美社区共建共管。调动群众积极性,提高群众建绿、爱绿、护绿意识。实施老旧小区绿地建设,加大拆临拆违工作力度,腾退公共绿化空间用地,采取拆缝见绿、拆墙透绿等方式增加绿地空间。对绿化用地受限的老旧小区,合理搭配绿化苗木打造绿化美景;对绿化用地较大的老旧小区,实施完善功能的绿化工程;对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提升现有绿地品质;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将绿化建设纳入改造内容,确保一次投入一次到位。积极开展“绿美社区”创建活动,选取一批行政单位、小区作为庭院增绿、拆墙透绿的试点,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小区、单位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绿美社区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社区特色风貌,不能违背社区群众对社区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严防破坏性“建设”行为。原则上每年绿美社区建设数量不低于本地区社区总数的10%。(牵头部门:甸阳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六)打造绿美街区街道
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辖区范围内的街区街道进行全面摸排,对街区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绿化或立面美化建设,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全要素、高品质绿化美化城市街区街道。结合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更新“三旧一改”中的老旧街区街道,挖掘拓展街区街道绿色空间,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开展以增绿植绿、绿化小品为主要内容的微环境塑造、微空间整治。以乡土树种种植为主,充分利用街头空地、边角地、杂物废弃地等做为绿化用地,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方式,营造“四季有花、步移景异”的景观效果。打造建筑韵美、环境优美、生活恬美的绿美街区街道。绿美街区街道建设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禁止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砍伐老树和大树。原则上每年绿美街区街道建设数量不低于本地区街区街道总数的10%。(牵头部门:甸阳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七)建设城市“绿道网”
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行“绿道+”模式,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城市绿道要合理分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内部各类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保证绿道网的畅联性、系统性、安全性,建设绿色健康出行的宜居生活环境。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乔木种植比重,在降低交通能耗、减少尾气污染的同时,为步行及非机动车使用者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出行空间,达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的效果。对“市民常走、客人常到”的城市主干道绿化进行高标准、高质量改造提升。在城市新区建设中,绿道网要合理选线,与新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更新、城市道路改造、公园改扩建等相互结合,共同推进绿道空间建设,改造过程中,注意保留原有长势好的高大乔木,选择适应性强、性价比高、大绿量、景观效果好、能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树种进行绿化提升。绿道建设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采用“县树”、“县花”、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合理搭配落叶、常绿树种,形成林荫路。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配备完善的标识、休憩、环卫、智慧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建设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严禁占用绿道建设非公益类项目,禁止以绿道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到2024年末,城市建成区林荫路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以上。(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甸阳镇)
(八)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地专业化、精细化管养水平,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养护标准,保障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和技术人员,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项目竣工验收养护期满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绿化主管部门、街道办、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毁损古树名木、擅自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甸阳镇,配合部门: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直相关部门)
(九)打造典型示范
结合制定的《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选取一批具有示范性的项目,先行先试,打造标杆,总结经验,广泛推广。通过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格局,构建蓝绿生态空间网络,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以城市公园、社区、街区、街道、绿道网等绿地空间建设为重点,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促进生态空间与城市生产生活空间融合发展,营造宜居宜游宜业的城市环境,激发城市活力,凸显生态产品价值,提升城市影响力,实现城市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的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甸阳镇、县自然资源局、县直相关部门)
(十)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传承传统园林文化,以创促建,创建结合,主动谋划,对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不断补齐短板,到2024年力争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全力实施城乡污水、垃圾三年攻坚行动,以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为发力点,结合绿美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创建森林城市。(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十一)不断发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
科学制定城市园林乡土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大力发展特色乡土树种、地域特色标识植物、观赏树种,将优良乡土树种列为科技推广项目和良种繁育项目优先选用树种,建立以国有平台公司、国有林场为主,以社会苗圃为支撑的苗木培育基地,加大乡土苗木培育力度,发展壮大苗木产业,为城市绿化景观提升提供苗木保障。加大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应用力度,扩大乡土树种市场需求,带动乡土特色种苗基地建设,引导、吸引、调动广大林农参与的积极性。坚决禁止大面积更换现有城市绿化苗木,防止出现“一哄而上”或“争抢树苗”情况,避免造成负面舆情。(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十二)加强绿美城市建设
以县政府所在地,县级城市(县城),道路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城郊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开展绿化美化。一是公共绿地绿化。科学配置公共绿地绿化树种,不同区域按照不同绿化侧重点,充分体现各自绿化功能,行政管理区结合文化特色,生活区考虑通风、光线、日照等要求。休闲区要适度造景,体现休闲特色。公园绿地建设要充分考虑市民休闲、健身、游憩等需求,以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优化公园布局,合理规划和提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公园体系,补齐补全城市公园体系短板,推动建设10分钟口袋公园生活圈。二是道路绿化,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工程要着眼于打造景观大道,兼顾出行安全、便利性,兼具观赏和生态防护等多重功能,充分考虑适宜道路绿化的树种,实行一路一景,建成整齐、简洁的景观通道。三是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化,依据建筑风格、合理配置适宜的景观层次设计。鼓励结合建筑外立面、顶面等区域,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四是其他区域绿化,有湖泊、河流区域要充分利用原有水体资源,尽量保持自然生态原貌。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开展城市绿道网络建设,依山顺水串联绿色空间,强化绿道网络的步行可达性,打造一批市民满意的休憩、健身城市绿道。打造一批展示城市形象的特色节点,推进城市入城门户、各类道路、主要交通节点、历史街区、滨水空间的绿化美化。推广围栏、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美化。利用一切可以绿化的空间增绿、补绿、见缝插绿,进行绿化建设。积极做好城市面山、河湖绿化美化提升和城郊补绿提质工作。加快推进道路林荫化、沿街建筑立体绿化、庭院绿化美化。(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按部门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甸阳镇、县直相关部门)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整体氛围
各级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好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治理的制度优势,用好用活社区网格制,督促网格长、十户联防小组长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知晓率。制作宣传小视频和广告语,利用街头广告大屏、门头电子屏、出租车宣传屏等滚动播出,提高宣传覆盖面。利用好微信、微博、电视、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加强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广泛知晓度和参与度,将“绿化美化造福子孙”的发展理念层层宣传,引导其自觉参与绿化美化建设。让植绿、护绿、爱绿成为社会新风尚。动员社会力量自觉参与公共绿地、古树名木的保护,积极参与“绿美社区”的建设。(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部门:甸阳镇、县融媒体中心、团委、妇联)
四、实施步骤
从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8月—12月)。建立完善绿美城市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的目标,编制《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和建设项目计划;于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后,开展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幅,合理设定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数量建设等指标,确定绿美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12月)。依据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系统推进各类绿地建设,以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典型示范工作。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月—12月)。通过三年行动,我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突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实行县级统筹,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细化绿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措施,成立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绿化三年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齐抓、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加强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扎实推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确保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组 长:苏春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治平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铭涛 甸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李仙永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胡广楼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开智 县财政局局长
徐忠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树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 佼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 丹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永茂 县水务局局长
杨余全 县民政局局长
张 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陆玉柱 甸阳镇副镇长
张源滨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罗宏云 文武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庆明 乌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代玉堂 沙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志凯 幸福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 芳 甸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建素 团树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成伟 张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妮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指导与统筹协调工作,对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检查指导。负责城市道路、公园、公共部位等区域绿地建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绿地系统规划和用地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城市绿化美化资金保障。甸阳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和已流转的闲置地块增绿工作,充分挖掘绿化空间,积极开展垂直绿化、庭院绿化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美社区、街区、街道创建工作并按要求组织上报评选资料。交通局负责县道、乡道、国道城区段的增绿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云南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第一批)》《保山市绿美产业建设导则》负责林木种苗、乡土植物培育以及各类苗圃基地建设管理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相关活动。做好“县花”、“县树”评选工作。制定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管理措施,做好古树名木认定、挂牌、养护管理等系列工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做好湿地普查、调查、保护等相关工作。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办公院落、自建小区的增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来抓,围绕工作任务,加强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每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联动,携手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工作开展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同时,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人员,并将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一同上报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