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41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施政办发 〔2023〕 24 | 浏览量 | 1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施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3〕7号)要求,为保障我县烟叶品质优势地位,促进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抓好全县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烟叶种植品种纯化要求,坚持“劣杂品种不下田”的原则,加强烟草种子供应管理,强化育苗、供苗、移栽、大田生长、收购等关键环节过程管控,规范烟草种子全流程供应、使用行为。坚持“内管外打”相结合,严格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从严查处烟草种子供应、使用过程中内部不规范行为,全面清理整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种子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案件,深入排查烟草种子领域监管风险,建立健全种子安全长效防控体系,依法依规妥善整治清除辖区内劣杂品种以及非合同规定种植品种,确保下田烟苗品种纯净度,持续提升烟叶生产质量,切实维护施甸烟叶质量信誉和品牌形象。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月至12月,为期一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烟草种子生产经营源头管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种子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及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一是严格调拨管理,规范种子供应。烟草部门要严格按下达的烤烟生产用种计划逐级领用、发放烤烟生产用种;严格烟种供应管理,烟站人员全程参与育苗播种,认真做好播种育苗计划,坚持当天领用当天播完,对当天播剩烟种要及时收回,确保烤烟生产用种用于种植规划烟田内的育苗点,逐级规范建立发放、领用台账,建立健全烟草种子调拨及供应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全面开展市场调查,弄清劣质品种来源。开展烟草种子市场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劣杂品种销售、育苗、移栽、收购情况,重点摸清劣杂烟草种子销售规模、产品来源、销售流向、实际用途等情况以及种植非规品种种植区域及习惯性种植非规品种的烟农,做好市场调查摸底记录表,列出非规品种农户“负面清单”,为劣杂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二)强化烟叶生产收购关键环节管理。紧盯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管理,将压实责任、宣传引导、种子调供、育苗供苗、移栽管控、收购验收等关键环节作为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各乡(镇)及县烟草专卖局要根据本辖区品种规范管理突出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烟农诚信意识,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劣杂品种以及非合同规定种植品种的育苗、种植,极大地降低收购风险隐患,严格把好关键环节关口,分环节、分时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确保烟叶品种纯度提升。
(三)严格烟叶种植收购关键环节内部监管。县烟草专卖局要围绕烟草劣杂品种种植问题,进一步完善烟叶种植收购关键环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加强专卖内管、烟叶生产、监察等部门协作,按照生产收购业务节点,结合农时节令,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严肃查处问责违规违纪经营行为。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草种子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烟草专卖、种子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烟草种子市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种子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互联网违法销售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烟草种子等各类非法经营烟草种子活动,全面规范烟草种子经营行为,维护烟草种子良好市场秩序。
四、实施步骤
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至6月)。各乡(镇)及县烟草专卖局要结合前期排查掌握情况,在烟草育苗、供苗、移栽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坚决杜绝劣杂品种以及非合同规定种植品种进入大田移栽,确保合同内烟田全部栽足栽够约定品种,为收购环节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提前做好关键节点过程管控,层层设防,集中把关,坚决做到清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加强劣杂品种溯源追查,对于发现线上线下违法违规销售烟草劣杂种子的行为,要区分行为性质,采取劝导下架、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针对性方式,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切实斩断劣杂品种的籽种来源。烟草生产部门要与烟农逐户签订《种植品种承诺书》,构建诚信互赢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烟站与合作社服务部(育苗业主)权责,建立健全烟草种子生产经营闭环管理流程,切实严明工作纪律。
(二)成效巩固阶段(2023年7月至11月)。各乡(镇)及县烟草专卖局要持续深化劣杂品种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烟农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实基础工作,让烟农自觉抵制劣杂品种,做到不在烟田私自留种,积极配合辖区内的烟花、籽种清除销毁工作。严格按合同约定品种收购,对于劣杂品种和合同非规定种植品种生产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各乡(镇)及县烟草专卖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固化标准,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烟草种子全流程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安、农业农村局(烟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专卖的副局长兼任。各乡(镇)、烟站、专卖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全县上下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执法监管合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优良品种优势和劣杂品种危害性,夯实全县提升烟叶种植品种纯化工作基础。要紧盯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管理,将种子供应、育苗供苗、移栽管控、收购验收等关键环节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全程落实劣杂品种“不育苗、不移栽、不收购”要求。
(三)依法打击遏制非法经营烟种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有效解决烟草劣杂品种突出问题。要把互联网销售烟草种子作为重点整治环节,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聚焦生产、销售、运输和育苗、供苗重点环节,聚焦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重点问题,深挖扩线、上挖下查,摸清非法经营链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烟草种子等各类非法经营烟草种子活动,营造烟草种子市场良好秩序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全面掌握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按时限要求整改并跟踪督查,对于整改不力、消极整改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