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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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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30213-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3
文号 浏览量 19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县抗震 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施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调整充实。各专项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工作,不代替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长:李芒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何兴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段杰德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友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永茂  县水务局局长

   县人武部副部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地震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电力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信施甸分公司、中国移动施甸分公司、中国联通施甸分公司。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1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1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统筹协调全县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适时会商研判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形势,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拟定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办文办会、防汛抗旱工作调度、防汛抗旱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务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做好水旱灾害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处置等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监督;负责开展水库水电站等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长:蒋紫剑  副县长

 长:张云峰  县政府督查专员

李友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树娟  县林草局局长

段绍康  县公安局副局长、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宗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广电局、县科协、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电力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信施甸分公司、中国移动施甸分公司、中国联通施甸分公司。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1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林草局1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1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统筹协调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适时会商研判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各乡镇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拟定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办文办会、森林草原火灾调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承担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林草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按规定报告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长:苏春满  副县长

 长:李友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绍平  县工信局局长

陈加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治平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元  县地震局局长

   县人武部副部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地震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政府新闻办、团县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电力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信施甸分公司、中国移动施甸分公司、中国联通施甸分公司。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1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地震局1名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名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统筹协调全县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地震趋势、震情、灾情会商研判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各乡镇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保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抗震救灾具体工作,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防震减灾救灾政策和措施,推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震后救济、救援、救灾工作;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震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建议;协助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