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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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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30213-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3
文号 浏览量 3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施甸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施甸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21号)精神,加快推动施甸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效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施甸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公立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2.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增强公立医院公益属性。

3.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构建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整合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

4.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公立医院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打造一批医疗技术先进、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高质量公立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全县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运行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中央、省级医疗机构建设资金,加大项目融资力度,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县人民医院年内实现整体搬迁。县人民医院力争病例难度RW值、医疗服务技术难度CMI值、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等指标逐步提高并达到全省同类级别医院平均水平。推进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扩容,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开展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坚持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任务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基础上,加快“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分配、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的落地,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强化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度,进一步理顺双向转诊渠道,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保障医保资金平稳运行,全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服务能力。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力争达到《县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中医医院力争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分别达到90%、6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3.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开展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开展新冠肺炎、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承担监测任务的疾控机构、哨点医院、网络实验室能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工作,县疾控机构具备现场流调信息采集能力。持续推进规范化哨点诊室建设、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化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持续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强化感控人员配置,细化重点区域、岗位、环节管控措施。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4.注重临床专科建设。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批达到省内先进、市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县人民医院严格按要求加强专科能力提升工程(薄弱专科),到2025年,力争实现100%设立口腔科、康复科、精神科、眼科、老年病科独立科室。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治未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加强急救站院前急救服务能力,降低意外伤害住院外转率、致残率和致死率。加大老年医学科建设力度,提高老年疾病诊疗水平,满足老年人就医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5.开展医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力度,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创制研究,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6.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全县统一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7.强化信息化支撑。促进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实施医院安保等级达标评审工程,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依规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患者就医。加大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县域医共体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网信办、县工信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8.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运营效率,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9.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按时编制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报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调整预算。加强成本控制,规范支出和结余管理。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0.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领导干部任免、薪酬待遇、医保总额测算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但须划定成绩合格线。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针对高级职称岗位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行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增加护士配备,2023年公立医院医护比要达到1:1.7,2025年逐步使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3.落实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5 部门《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 号),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机制。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的人才开发力度,吸引集聚县内外高层次人才。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产科、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按照省级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做好人才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做好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调整前期调查工作,配合好市级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强化公立医院价格监测评估,加快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好公立医院开展新增项目的成本调查、价格测算、专家论证及试行备案工作。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16.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

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7.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群众信赖的公立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卫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

18.打造特色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19.健全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21.加强公立医院班子和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22.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质量。扎实推进“健康云南·杏林先锋”创建,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23.明确公立医院党建责任。发挥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直有关单位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各级各类医院的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四)总结推广经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附件【2023施政办发。7附件: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