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05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施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掌握标准范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切实掌握规定、标准、范围、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
二、有序推进落实。每年第二季度前,要按程序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根据本级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
三、全面履行法定程序。凡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承办部门要严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推进后评估工作。决策事项执行单位是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决策实施后评估建议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改决策内容的,按程序提交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五、规范完整归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在制定、执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决策建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报告、合法性审查、会议纪要、实施后评估、督促检查等材料逐一收集归档。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 (注明省级、 市级、部门) |
(一)规划类 | ||||||
1 | 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2 |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3 | “十五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4 | 2025年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县发改局 | 是 | 2025年2月 | 县级 |
5 | 施甸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3〕132号)、《保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工作的函》(保水〔2016〕91号)、《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保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8年) | 县水务局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二)公共资源配置类 | ||||||
1 | 施甸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0〕1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42号) | 县国资委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2 | 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修订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保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 县国资委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 ||||||
1 | 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 《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保污防办发〔2022〕7号)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是 | 2025年12月 | 县级 |
2 | 施甸县声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 《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环通〔2023〕120号)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是 | 2025年6月 | 县级 |
(四)价格管理类 | ||||||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 ||||||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 ||||||
备注:1.本目录清单可以根据本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2.本目录中的“决策依据”,主要参考其公开发布版或其公开发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