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7984238-8/2023041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14
文号 浏览量 46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

现将《施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3413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县和“健康施甸”建设,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保政发〔202219号),结合施甸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部署,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特色体育强县建设,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系列工程,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符合施甸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努力提升全县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进施甸体育强县建设。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补齐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健身设施方便可及,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提升,健身氛围更加浓厚。

主要工作指标目标表

序号

主要指标

2022

2025

1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

91.5

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40

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2

2.4

4

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块)

0.84

1.1

5

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

100

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6

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100

100

7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2

2.25

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6

5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要素供给,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做好体育发展规划,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以及足球、篮球运动等场地设施建设,全县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力推进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健身步道建设。积极争取“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项目资金,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绿道,建设覆盖全县以步行为主,兼顾骑行、登山、轮滑等形式的健身步道(栈道),与生态和城乡建设融合,推进大众健身运动设施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在全县完成300公里左右健身步道建设,以县城周边现有设施为主,依托县城已经建成的公园(月潭公园、太阳湖公园、青牛白马广场)、旅游点和健身人群集中地为主,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重点建设地点是:善洲林场步行道、骑行道和坡道;摩苍森林公园骑行和步行道;东岳庙登山步道;朝阳寺登山步道;三块石水库步行道;野鸭湖—火星山—朱市冲—清平洞—野鸭湖的骑行赛道、步道圈;施甸河道两边,县城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全覆盖,通过健身步道的建设,把各类户外运动营地、美丽休闲乡村等串联起来,吸引各地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带动旅游业、体育产业,进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社会足球场地项目建设。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在群众身边“因地建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普及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力争全县足球场面积达到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1块以上的国家标准,加快推进施甸县足球场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县城拥有2个标准社会足球场地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机制建设,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4.普及全民健身,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严格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合理规划布局,增加设施供给。优先发展篮球、羽毛球、太极拳、打歌、慢跑、健身操等参与性强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广适合大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打造城乡居民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健身休闲新格局。加强群众体育,促进健身休闲项目发展,扩大健身休闲产业市场规模;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增强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体系质量。发展户外运动,结合我县实际,对具备发展基础和有运动优势的自行车、摩托车骑行等户外特色运动项目给予支持。发展民族传统运动,传承推广陀螺、射弩、打歌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举办各类民族体育赛事活动,提升民族体育项目品质和运动水平。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社会组织,推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向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保障在校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结合足球场地设施实际“因场办赛”,广泛开展各级业余足球赛事活动,构建从小学、中学、高中相互衔接的足球课余训练体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民宗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建立政府体育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健身休闲企业。逐步发展“体育+”模式,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旅游、养老、教育、健康、传媒、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体育产业内容,促进特色业态发展;加大对体育发展和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我县全民健身氛围。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对体育企业的指导。培育“互联网+健身休闲”项目,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以建设智能体育公园、体育小镇为切入点,探索智慧化服务功能、探索温泉、游泳、休闲、体育赛事活动、养生融合发展;对在城乡社区开展健身休闲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推动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业,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促进体育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以篮球、打歌、户外骑行等体育赛事活动带动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拓展全民健身平台,开展全民健身组织建设,进行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群众体育生活化,多措并举,大力推动社区、青少年、机关、学校等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进体育社团组织深化改革,按照内部章程加强管理,提高自身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加强足球运动专业人员培养力度。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体育教师考评内容;提高县、乡两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服务能力,开展针对不同人群、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人群体质监测工作,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行以预防为中心的“主动、自主型”健康促进理念和方式,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工作,丰富学生体育锻炼形式和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低免开放专项行动。推进和完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通过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服务提升、补贴扶持、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体育资源的共建、共融、共享。(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开展全民健身服务数字化专项行动。依托各网络服务平台加快全民健身服务类审批事项办理,加强体育经营活动和健身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全民健身领域法规规章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建设,公布全民健身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行政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强对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新建居民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建造体育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促进融合发展,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

9.推动体育教育融合发展。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开展“阳光体育、健康成长”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县每年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不少于2项次,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推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构建体卫融合的体质健康服务模式。积极发挥运动处方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等工作的作用。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到202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5%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和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5%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42%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55%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65%以下。(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积极开展民族体育项目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大力发掘民族体育项目,重视培养民族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做好民族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将优秀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加以推广传承,扩大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影响力。鼓励各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校园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极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工间操活动、气排球、万人有约健步走比赛,推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农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展健身气功、中长跑、健步走、游泳、篮球、气排球、柔力球、地掷球等健身活动。鼓励、引导、指导各练习点坚持晨晚全民健身,吸引更多的健身爱好者参与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气功和太极、广场舞的健身中。(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高效落实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衔接,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给予制定和配套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全民健身计划任务落实落地。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

(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户外赛事等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压实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牵头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