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2-01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5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施甸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保政发〔2021〕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建设,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打好政策“组合拳”,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全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推动施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企业数量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约28928户、年均增长14.51%,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约98户;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约6422户、年均增长25.93%,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21户。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1261户、年均增长11.21%,力争实现倍增。
(三)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6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15000个以上。
(四)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12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200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3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国家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申报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争创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促进农村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面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农业企业数量达1307户、年均增长25.93%,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达58户、年均增长15.2%。(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二)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产业园区落地,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园区倾斜,着力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发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支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绿色食品项目发展,培育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配套企业,扶持引进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业企业,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生态良好的产业集群。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加快产业互联网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融合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坚持以资源引企业、以市场换产业、以应用促发展,吸引一流企业到我县多点布局建设信创产业基地。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加快项目投产纳规,持续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到2025年,全县工业企业数量达532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43户、年均增长11%。(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委等单位)
(三)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依托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施甸,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县外、市外建筑、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到2025年,全县建筑业企业数量达484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数量达20户、年均增长11%。(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委等单位)
(四)培育壮大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好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到2025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数量达1919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数量达38户、年均增长11.5%。(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等单位)
(五)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开展公益性服务,着力发展新型化、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现代物流、邮政仓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推进数字金融服务,形成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抓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充分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潜力,推动民族文化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培育新型体育和体育康养服务业企业。推动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病患陪护等基础性家庭服务业便捷、诚信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出台支持普惠托育优惠政策,完善“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园(所)建设,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服务业企业数量达2114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数量达858户、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达6户、年均增长24.5%。(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等单位)
(六)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建立市场主体歇业评估机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级并抓梯度培育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做好政策宣贯和政策服务,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重点提升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管理水平和帮助“小巨人”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到2025年,全县中小企业数量达5790户、年均增长25.93%,个体工商户数量达22506户、年均增长12%。(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四、政策措施
(一)优化服务效能,提高登记注册效率。全面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将开户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除少量个别可疑特殊情形外),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便利企业网上办事。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与全省同步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掌上办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严格落实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坚决清理“红顶中介”。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提高用户注册率和办件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县税务局)
(三)强化财政金融扶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政策,按规定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严格执行减免政策,准确核定缴费金额。精准定位,“靶向”实施政策辅导。进行税企一对一辅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信息系统为支撑,提醒纳税人办理税收减免业务。全力打造“税费负担更低、办税时间更短、办理次数更少、办税流程更简、税费服务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全县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办税成本。四是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融资服务方案。加大全国“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委、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四)聚焦发展瓶颈,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在水长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多个事项的区域评估工作,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进一步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县电力公司等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强企业帮办服务,运用云南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平台,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第三方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畅通部门、高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2021年至2025年,计划扶持自主创业人员达8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六)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领域收费,督促各银行机构开展自查清理,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七)提升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八)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鼓励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依托全国、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助推市场主体培育倍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借力新一轮“央企入滇”,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施甸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施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级各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每年策划包装亿元以上招商项目8个以上,引进5户以上有品牌、有市场的重点企业。同时,积极牵线搭桥,通过合作伙伴的引进,促使本土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各招商引资任务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评价营商环境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推进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施甸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跟踪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推动实施。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协调配合。树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市场主体的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氛围。将年度发展目标作为“硬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责任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责任部门与乡镇之间要加强对接,形成全县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监测。县营商办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角度、多维度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规律;建立全覆盖的运行检测平台,认真研判发展趋势,为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施甸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施甸县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附件1
施甸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芒生 县长
副组长:陈蕴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华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沈 吉 副县长
何兴龙 副县长
苏春满 副县长
成 员:陈勇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贵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文洪 县发改局局长
罗绍平 县工信局局长
李 东 县教体局局长
陈加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广楼 县民政局局长
袁 锐 县司法局局长
赵开智 县财政局局长
王爱辉 县人社局局长
徐忠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德斌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局长
杨治平 县住建局局长
赵 佼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从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永茂 县水务局局长
王开洪 县文旅局局长
陈加国 县卫健局局长
邓丽娜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委主任
杨旭昕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树娟 县林草局局长
段达安 县统计局局长
张竞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光果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马子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赵兴香 县工商联副主席
杨明军 县科协副主席
蒋红梅 县供销社主任
杨晓闰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生勉 县税务局局长
段仕鹏 人民银行施甸支行行长
钏 奇 施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杨旭昕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督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施甸县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单位:户
市场主体类型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 | 职责分工 | |
企业 | 2028 | 6422 | 25.93 | —— | |
农业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 | 412 | 1307 | 25.93 |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 |
25 | 57 | 15.2 | |||
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168 | 532 | 25.93 |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委、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 |
23 | 43 | 11.00 | |||
级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
| 153 | 484 | 25.93 |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委,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 |
10 | 20 | 13.65 | |||
市场主体类型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 | 职责分工 | |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 606 | 1919 | 25.93 |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卫健局等单位 | |
24 | 38 | 11.5 | |||
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689 | 2114 | 25.93 |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投资促进局,县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 |
423 | 858 | 15.20 | |||
2 | 6 | 24.5 | |||
中小企业 | 1744 | 5790 | 25.93 |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 |
市场主体类型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 | 职责分工 | |
个体工商户 | 12771 | 22506 | 12.00 |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施甸支行等单位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333 | —— | —— | —— | |
合 计 | 15132 |
| 14.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