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0-11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36 |
广大用车单位,居民朋友: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可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应对能源供应紧张和环境危机挑战的必然选择。新能源汽车代表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已全面提升,推广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保有量快速增长。市场上销售的新能源车型和品牌逐年增加,消费选择范围逐年扩大,续驶里程300公里以上的乘用车产品逐渐成为主流。
基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带来的巨大经济、能源和环境效益,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现向广大用车单位、个人发出倡议,鼓励和支持全县公共服务领域和用车单位在今后每年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中,优先选购新能源电动汽车,鼓励出租车、网约车和广大居民选购和使用新能源电动汽车。
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守护好我们共同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