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12-x/20250203-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5-02-03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施水保承〔2025〕2号)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施水保承〔2025〕2

项目名称

施甸县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施甸县甸阳镇施甸县幼儿园分园内。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516日至2025117

公众意见接收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1465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03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授权经办人姓名:段红燕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审批部门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