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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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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4112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4-11-22
文号 浏览量 45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保山市施甸县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

建设地点

施甸县境内,涉及甸阳镇、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仁和镇、水长乡、万兴乡,共计8个乡镇。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41022日至20241105

公众意见接收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713406801M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08号

法人代表:杨思锋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盛栩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