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405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9 |
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
本机关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施甸兰都石瓢宾馆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并于2024年3月18日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继续在太平镇蒲田河取水,年取水量为0.9万m³,主要用于洗浴、住宿、餐饮。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施甸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