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50731-0001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陈建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涉及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清淤疏浚河道方面。深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漂行动”,2020年至今累计组织清河行动5次,共计全面清理河湖库渠以及施甸县河坝区段水面漂浮垃圾、水葫芦、浮萍、两岸杂草、枯枝烂叶324117.96吨。二是加固堤岸方面。编制河道治理整治规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近年来,实施由旺河、蒋家湾河、常村河三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河道长度达15公里,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有效改善农村河道的防洪、排涝、灌溉和生态环境功能。三是生态修复方面。在河道内种植荷花及各种水生植物,投放鱼类等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树木或农作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存在阻碍行洪的风险,可能导致汛期安全隐患。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加强对农村河道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制定出台《施甸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位代表继续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同时县水务局将积极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在项目落地前,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组织受益区群众开展“清河行动”,确保行洪安全和河道清洁。
施甸县水务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