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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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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50731-00014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31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对施甸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段鸿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万兴乡芦稿林水库(小一型)改扩建项目的建议》,已交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水源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局积极争取,将芦蒿林水库(即建议中的“芦稿林水库”)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保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施甸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利用自然资源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调整的机遇,将芦蒿林水库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进行调整。项目纳入规划后,我局邀请地质专业专家对拟建水库坝址区及库区开展地质物探地勘工作,勘察后发现拟扩建水库库区及坝址区出露地层岩性为三迭系中统河湾街组白云岩,库区及坝址区基岩岩溶发育,易渗漏,不具备成库的地质条件。

经认真研究分析,芦蒿林水库工程位于白云岩地区,岩溶较发育,成库地质条件差。而且近年来,中央和省级对小型水库建设政策支持较少,项目建设资金难以落实。所以该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



施甸县水务局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