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12-x/20250731-00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31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对施甸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蒋仙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施甸县太平镇“引龙入蚌”大沟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过实地调查,太平坝灌区存在供水保障率低等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是太平镇落实太平坝灌区管理主体,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每年度用水调度计划,认真收缴水费用于农田灌溉渠道维修养护二是太平坝灌区续建与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列入《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2025-2035)规划建设。施甸县水务局将会同县发改、县自然资源、县农业农村局会商后积极向政府汇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推动太平坝灌区续建与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省级建设支持。目前项目暂无实施条件。三是根据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发〔20194号),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保山市施甸县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太平镇兴华大沟灌溉渠道防渗衬砌改造。四是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补助5万元用于兴华大沟清理维护,疏通沟渠。



施甸县水务局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