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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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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0-3/2023020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2-08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施甸县委:

2022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施甸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农业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总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站所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学法、守法、普法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培训、考试69人次;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免考换发等工作,2022年组织执法人员40人参加施甸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36人,通过率90%;组织参加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官方兽医网络培训及考试1期87人;组织全县13个乡镇官方兽医、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官方兽医参加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官方兽医培训1期60人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主要精神1次;开展局党组书记、局班子成员讲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次,周一集中学法10余次,理论知识测试1次,利用微信短信群、学习强国APP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共组织159人参加在线学法。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在系统内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开展契机,发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2户,涉及全县8个乡镇72个行政村(街道社区),覆盖了全县52.2%的行政村。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六月安全月、“12.4宪法宣传日”、农业科技下乡等契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农机安全、渔业、植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活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动态调整、及时公布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清单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2022年以来,上级下放我部门依法依规行使政务服务事项为79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3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共6项,公共服务共计9项。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5379件,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发布率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理率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100%;一门进驻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好差评”评价事项覆盖率18.75%,“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9.24%,“好差评”评价好评率100%。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9项,录入监管对象143 个,通用执法录入检查行为218条,录入行政处罚12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31条;覆盖监管事项37项,未覆盖监管事项48项,监管事项覆盖率43.53%;二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2022年制定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种子监督检查1个,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1个,执行完成1个,检查市场主体7个;完成市县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项,其中农药抽查10户,种子抽查10户,检查发现台账不规范问题 7户,已完成整改;完成市级下派生猪屠宰管理抽查工作1项,抽查屠宰场1个,发现未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完成省级下派兽药抽查工作1项,抽查兽药经营企业7户,发现兽药购销记录不完善,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摆问题2个,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所有抽查结果均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扎实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开展了打击破环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国渔政亮剑、雷霆等专项行动,通过与公安、市场监督、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全力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信用信息监管。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本年度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累计报送各种信息42次,145616条(其中:行政许可90条,行政处罚10条,行政检查146条,自然人行政奖励72414条,自然人行政确认72414条,法人行政确认(种子备案)19条、联合奖惩5条,产生规则疑问数据49条,迟报34条;向“信用保山”互联网站自主申报信用信息263条、推送信用承诺信息1150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严格规范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根据

机构改革及行政职权划转,以“三定方案”为依据,对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对梳理划转后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名单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为群众服务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装备,现已配备笔记本电脑2台、台式电脑6台,2部移动硬盘,录音笔1支,每个执法小组1台执法记录仪、具备摄像功能的照相机1台和1台便携式打印机。为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奠定基础;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印发《施甸县农业农村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行政审批科(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法制审核工作,党组专题研究明确法治审核人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农业重点领域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农产品等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托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契机,开展“乱丢病死畜禽问题”、施甸县境内河流放鸭子、钓鱼、电鱼、毒鱼情况专项巡察,全年开展日常监管76次,专项检查28次,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50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0户(次),整顿市场28个次,在施甸县流整顿放鸭子农户7户,劝导钓鱼渔民14人。二是抓好事前监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产品抽检123个样品(其中:蔬菜71个,水果20个,畜产品32个),存在问题样品2个(蔬菜1个,鸡肉1个),目前两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其余送检样品全部合格;定期开展春季种子扦样61个,完成农药标签抽查716个。三是抓严抓实执法办案。2022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46人次,执法车辆112车次,执法检查市场主体440户次,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5起,现已办结10起,其中:农药2件、种子1件、渔业2件,动物防疫5件。罚没18.6561万元(罚款18.2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41万元),没收电鱼工具2套,货值金额0.1480万元。

(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推进

2022年12月,含农业在内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完成,机构编制文件《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施编委〔2022〕66号)于2022年12月21日经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对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性质、职责职能、人员编制及其他事项做了明确,核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1个,锁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2名,目前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部分人员就位并集中办公、办案等改革任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成立为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开启了新的征程,为依法护农、法治兴农提供了坚实保障奠定基础。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切实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回复人大代表书面建议、政协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95件、县政协提案89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公开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指南、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政府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年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0条,没有收到行政相对人依申请公开申请。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与旦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通过严格、规范的法治审核,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信访案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注重在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加强网办信访事项回复效率和质量,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2021年1月—2022年12月录入系统信访件共计8件,7件信访件通过协调,已解决部分项目资金欠款问题,所有信访件处理信访人基本满意。二是切实做好2023年“两节” (元旦节和春节)和“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扛实主体责任,全面查找影响安全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2022年,我部门共排查出12件矛盾纠纷,截至目前排查的矛盾纠纷已经化解3件,其他9件妥善处理后,未发生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未引发“民转刑”案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九)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结合“三管三必须和两个至上”的要求,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安全的业务股室牵头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及省、市、县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观看《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战演练,深刻汲取3.21航空事故、5.29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燃气安全隐患等安全事故,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并印发《施甸县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施甸县农业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等方面的内容。围绕沼气能源、畜牧、农药、农村消防、农村交通、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排、及时整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总书记、局长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制定部门任务分解表,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局党组年内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利用周前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3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时限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规定时限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三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开展述法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并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同时依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大会,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加以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县委、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依法治农工作发展不平衡。对依法治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法、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法治宣传方式单一,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二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从不同部门分流,年龄老化,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与新的行政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力量薄弱;三是行政执法缺乏经费保障。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大,行政执法运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建设、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普法经费等经费无法保障,执法保障不到位;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差距。行政执法中依赖经验和习惯执法问题比较普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制审核人员资质不足,在法制审核程序中存在法律风险;五是受机构改革制约,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就位不及时,工作移交衔接不到位。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为契机,紧密结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构建施甸农业法治新格局。

(一)深入推动机构改革落地见效加强与编办、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的协调,严格按《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2〕54号)和《施甸县规范参照管理单位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设置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分流(转隶)有关事项的通知》(施规参〔2022〕1号)要求,推进相关分流(转隶)人员及时到岗,确保新老机构工作平稳过渡,衔接顺畅。

(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集体学、自学等形式,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法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提高学法用法成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提高本领,消除“本领恐慌”和“知识短板”。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二是多样化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线上线下巩固基础。坚持重点与全员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战培训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单位自学、专家讲座等方式,改变单一学习方式,确保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

(四)切实践行普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计划。依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契机,结合利用国家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强化网络媒体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农业农村法治氛围,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严格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制定的《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农业农村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农通〔2021〕6号)<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组织申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和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三是按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成各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农业案卷自评工作,纠正存在问题,提升案卷质量;四是加强法治审核队伍建设。农业执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多数案件案情复杂,要建立全法治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其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鼓励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实现法制审核人员都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五是按要求落实农业行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编制计划。

(六)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农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实际需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修改、报备、废止、定期清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建立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对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做好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二是紧盯农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着力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监测、动植物疫病预警防控、渔业、农机、农民减负等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涉农违规行为,打击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