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4041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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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依法治农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农业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以局党总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日常有活动、季度有小结、年终有考核。
(二)坚持学法、普法、用法协同推进, 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讲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局机关主要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年度学法工作,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制定印发并公示《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及时将文件下发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稳步推进学法工作。一年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5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利用周前办公会议开展专题学法10余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涉农赋权事项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次。与此同时,拓宽学习渠道,利用Q0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专题学习教育资料和课件,便于全体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参加学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思想保障。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制定并印发了部门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普法责任落实。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员”的意识,按照涉及范围、适用对象等,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全员参与、配合联动的良好局面。2023年,结合各类普法节点,利用农业科技下乡、执法监管、举办培训班等契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8场次,专项普法培训班14期13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14000余份,配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普法视频4期,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8户,发放示范牌208块,涉及13个乡镇139个行政村(社区)。三是健全制度用法,不断提升执法实效。出台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八项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许可、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全面梳理权责事项清单247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79项。一年来,全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9493件,其中,自建系统许可办件量58165件,统建系统许可办件量1328件,评价1328次件,窗口接待群众咨询人数807人次,“好差评”评价事项覆盖率30.18%,“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9.8%,好评率100%;二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工单5件,办结率100%,逾期办件0件,群众满意度100%;受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2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三是全面推行许可证电子证照,推动实现企业“证”“照”电子化,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服务质量打通堵点难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归集,2023年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共计985633条数据;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农业行政职权赋权事项22项(其中市级直接赋权8项),省级农业部门赋权县产业园区事项2项。进一步规范事中监管“一单两库”,健全“双随机”抽查方式,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效落实;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时动态更新部门政府信息,年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相对人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部门信件5条,转办领导信件1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严格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并印发《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农业农村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二是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等信息,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20576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7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领、清理工作,组织申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和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截至目前,施甸县级农业系统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95人;四是贯彻执行好《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的通知》(云农规〔2023〕2号)(简称《裁量相关制度》)。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执法”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循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集体审理、教育优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符合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23年我局办理案件中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错案。同时我局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3年共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三次,两次部门自评自查,1次县区交叉评查,共评查案卷139卷(行政许可125卷,行政处罚14卷)。推送案卷14卷,获县级优秀案卷1卷,市级优秀案卷3卷,省级优秀案卷1卷,整改评查案卷18卷(含2022年评查不合格案卷5卷);五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部门法治审核工作正在有序、规范推进。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抓实机构改革,构建工作新机制。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中心工作,用机构改革来推进中心工作。一方面大力推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涉农工作多口执法、执法困难的现象。目前,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人员划转、机构法人登记等改革任务。另一方面进一步调整了内设机构,理顺体制机制。撤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调整其职能职责到局属畜牧兽医及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农办秘书股作为县委农村工作机构,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狠抓措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业农村各项目标任务: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 5.5 万亩,完成耕地流出整改 1.7 万亩;粮食播种 53.8 万亩、产量 17.4 万吨;烤烟合同种植9.71万亩,收购烟叶 25.27 万担;生猪存栏58.14万头,出栏89.7万头;牛存栏9.3098万头,出栏3.9423万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56.7亿元、增长4.1%,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681元,同比增长8.8%。农业固投完成8.80亿。农业招商引资完成协议投资5.4亿元,完成兑付惠农资金3699.104万元。自然村公厕改造21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改造3079座。打造精品示范村12个,美丽村庄32个;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农业重点领域农药、种子、兽药、渔业、饲料、农产品等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河长制,推进施甸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乱丢病死畜禽问题”、施甸县境内河流放鸭子、钓鱼、电鱼、毒鱼情况专项巡察等工作。全年开展日常监管106次,专项检查48次,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车次,执法检查市场主体500余户次,整顿市场34个次;四是抓好事前监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产品抽检117个样品(其中:蔬菜65个,水果20个,畜产品32个),存在问题样品6个(蔬菜4个,水果2个),目前涉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定期开展春季种子扦样64个,完成农药标签抽查716个;五是抓严抓实执法办案。截止2023年12月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6起,其中2022年立案2023年办理5起,办结4起,未办结1起;2023年立案11件,办结11起。结案案件共计罚款16.86028万元,没收涉案物品的货值金额298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元。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切实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回复人大代表书面建议、政协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提案16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政府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年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相对人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部门信件5条,转办信件1条。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办字〔2023〕59号)和《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甸县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队构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2〕45号)相关规定,聘请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杨宏豪、朱建萍2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单位宏观决策、合法性审查、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定期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四是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情况。2023年以来收到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2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抓好红火蚁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无人民法院裁判情况。
(七)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信访案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注重在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工夫,加强网办信访事项回复效率和质量,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及时制定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信访工作领导包案方案,组织开展好领导月接访、下访制度。组织各股室各站所报送矛盾纠纷排查相关表册,按要求报送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相关材料。全年领导班子接访信访件20件,共办理信访案件14件,其中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信访件5件,国家信访平台交办2件(扬言件1件,微信举报1件),面访7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均已受理并做了回复,回复率100%,满意率93%。二是切实做好2024年“两节” (元旦节和春节)和“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扛实主体责任,全面查找影响安全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2023年,我部门共排查出矛盾纠纷6件,截至目前排查的矛盾纠纷已经化解4件,其他2件妥善处理后,未发生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未引发“民转刑”案件。
(八)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安全的业务股室牵头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及省、市、县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观看《安全生产法》宣教视频。二是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体制机制、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和更完善的系统治理,建立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沼气能源、畜牧、农药、农村消防、农村交通、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力堵塞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增强农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三是修订完善《施甸县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总书记、局长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制定部门任务分解表,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局党组年内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利用周前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10余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时限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规定时限前通过报刊、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三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开展述法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并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同时依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大会,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加以推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依法治农工作发展不平衡。对依法治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法、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工作措施力度不够,法治宣传方式单一,普法实效性不强,普法教育突破不到位;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职在编人员到岗率低,实有人数13人(含3名工勤),实际在岗6人,都是因机构改革从不同领域分流而来,年龄老化,没有一人原从事过执法执勤岗或者具备从事执法执勤的条件,都是边学边执法,行政处罚的隐患较大;三是行政执法缺乏经费保障。行政执法运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教育培训、普法等经费无法保障。办公用房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办公、办案、接访、值班、罚没物资储存功能。执法车辆老化严重、数量不足,执法取证设备科技含量低、资源共享差,执法保障不到位;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差距。行政执法中依赖经验和习惯执法问题比较普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制审核人员资质不足,在法制审核程序中存在法律风险。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构建施甸农业法治新格局。
(一)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集体学、自学等形式,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法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提高学法用法成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提高本领,消除“本领恐慌”和“知识短板”。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二是多样化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线上线下巩固基础。坚持重点与全员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战培训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单位自学、专家讲座等方式,改变单一学习方式,确保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
(四)切实践行普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计划。依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契机,结合利用国家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不断强化网络媒体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农业农村法治氛围,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严格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组织申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和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三是贯彻落实好《裁量相关制度》(云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严格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要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执行相关执法程序,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充分考虑法定情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局规范要求,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四是加强法治审核队伍建设。农业执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多数案件案情复杂,要建立健全法治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其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鼓励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实现法制审核人员都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六)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农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实际需要,抓好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起草、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修改、报备、废止、定期清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信息库,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并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二是紧盯农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着力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监测、动植物疫病预警防控、渔业、农机、农民减负等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涉农违规行为,打击违法行为;三是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制定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案卷评查力度,规范案卷文书格式。履行好2023年农业赋权乡镇的执法事项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主动对接、密切配合、悉心指导、强化培训,确实加强乡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养,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做到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四是扎牢权力运行笼子。强化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确保执法行为公证文明、有据可查。
(八)强化执法经费装备保障。一是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综合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构所需工作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年增加;二是推进交通工具、执法服装、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逐步配齐配强行政执法装备。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