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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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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20231208-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发布日期 2023-12-08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施住建罚决字〔2023〕10号

 

当事人: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

地址:施甸县姚关镇姚关街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5日对你单位建设的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二期)涉嫌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二期)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行为属实。

2023年11月24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施住建罚告字〔2023〕

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拟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给予停止施工的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2月15日前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施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施甸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