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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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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20260803-00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8-03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人大提案办理办理结果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人大提案办理办理结果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妮

20267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承办建议及施甸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B类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6年承办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交办给我局建议12件,已列入A类提案1件,列入B类提案11件。

(一)由旺镇代表团《关于修建县城至仁和河西公路的建议》(第19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角里村至仁和街段汇集了高速连接线、国道、农村公路、集镇道路、城市道路等多重交通流,是出入县城北部的“咽喉”,因交岔路口多、人车混行造成交通拥堵、事故频发。该路段整治工作从短期到远期规划县交通局提出整治方案有三个,分别是:方案一是在施甸河新建一板桥并在河西新建一条公路,临时解决城镇道路拥堵问题;方案二是在施七公路东山脚一侧拼宽两个车道,增加车流通行能力;方案三是全力推进G555施甸连接线过境段改线增加出行选择减少交通压力,经多方研讨方案一因涉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范围内土地报批流程过长被否决;方案三因G555改建事权归属省级,短期内无法实现改建只能作为远期规划,故交通局在全力推进方案二,方案提出后由于资金筹措困难、征占工作落实困难等暂停后,又多次反复研究调整优化整治方案,于2026227日在交通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施甸至高速公路施甸北连接线291米拼宽2车道,高速公路施甸北连接线至仁和小河边岔口299米拼宽2车道的方案,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沿线电力、电线、供水网络改移保通方案,计划年内启动实施。

(二)仁和镇代表团《关于加快施甸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建议》(第27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十四五”期间,我局高度重视垃圾治理工作,聚焦无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短板,积极谋划施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规划新建垃圾焚烧发电站1个,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购置日处理能力30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配套1台千兆瓦汽轮机和14.5兆瓦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公用设施。计划总投资2.8亿元。

20238月施甸县委、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了湖北隆轩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在水长乡产业园区建设日处理3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因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在“十四五”规划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级、省级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纳入“十四五”项目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将该项目纳入十四五项目库,需要与省发改委一同会签后下达计划,但省发改委一直未同意会签。由于该项目未纳入省级十四五项目库,故无法进行立项。目前我县已将该项目纳入“十五五”项目规划,并逐级向上申报争取该项目纳入省级“十五五”项目规划。

因湖北隆轩危废处理有限公司退出该项目建设,我县采取招商引资方式,与保山海创环保、北京康乔世纪、湖南天桥环境科技等多家环保企业洽谈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事宜,目前多家企业投资意愿浓厚、合作意向良好。

下步持续深化企业对接洽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落地见效,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三)仁和镇代表团《关于建设河西公路的建议》(第30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角里村至仁和街段汇集了高速连接线、国道、农村公路、集镇道路、城市道路等多重交通流,是出入县城北部的“咽喉”,因交岔路口多、人车混行造成交通拥堵、事故频发。该路段整治工作从短期到远期规划县交通局提出整治方案有三个,分别是:方案一是在施甸河新建一板桥并在河西新建一条公路,临时解决城镇道路拥堵问题;方案二是在施七公路东山脚一侧拼宽两个车道,增加车流通行能力;方案三是全力推进G555施甸连接线过境段改线增加出行选择减少交通压力,经多方研讨方案一因涉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范围内土地报批流程过长被否决;方案三因G555改建事权归属省级,短期内无法实现改建只能作为远期规划,故交通局在全力推进方案二,方案提出后由于资金筹措困难、征占工作落实困难等暂停后,又多次反复研究调整优化整治方案,于2026227日在交通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施甸至高速公路施甸北连接线291米拼宽2车道,高速公路施甸北连接线至仁和小河边岔口299米拼宽2车道的方案,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沿线电力、电线、供水网络改移保通方案,计划年内启动实施。

(四)仁和镇代表团《关于加强兰溪苑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第33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1.经对接甸阳镇,兰溪苑小区目前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5人。由于成立时间长,大多数人员已经没有居住在该项目,下步我局将对接甸阳镇,由甸阳镇牵头联合文物社区,重新成立业主委员会。

2.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物业小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一是512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组织甸阳镇、各社区、县直相关单位及物业公司召开县城小区治理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小区安全隐患整治、物业服务规范等重点工作,压实各方,形成全县小区治理联动推进格局。二是组织全县10家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学习《保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及行业规范,引导物业企业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采用不定期突击检查的动态监管方式,精准发现物业服务中的隐性问题。2026年累计开展检查5次,排查发现问题26个(其中涉及兰溪苑小区问题3个),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清零销号。四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文物物业,针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随意堆放杂物公共绿化管护不到位、物业公司人员巡查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合同、《保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管理

下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小区消防设施、电力线路等关键设备巡检督导力度,对隐患问题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履职缺位企业依法采取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定期实地核查物业台账与服务履职情况,精准梳理小区服务短板,指导企业细化服务内容、明确履职标准,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何元代表团《关于统筹解决脱贫攻坚期间惠民工程未兑付资金问题的建议》(第39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建议中提出的“农村危房改造五类对象共计17户,未兑付补助资金220030.6元”情况,经核实该17户农户虽经当时何元战区指挥部研判同意纳入改造实施范围,但对照同期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该群体属于农危改“五不纳入”范畴,不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内,只能依靠县级自筹资金解决。受历年县级财政收支管控约束,自筹资金缺口较大,该笔补助长期无法安排拨付。建议中提出的“2019年‘避雨不遮风’住房修缮非四类对象共计206户,未兑付补助资金615400元”情况。经核实“避雨不遮风”修缮农户均属于非四类改造对象,按照政策规定,此类项目无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全部补助资金需由县级财政自行筹措。脱贫攻坚期间全县同类自筹类农房改造欠款总量偏大,叠加县级“三保”支出刚性约束,财政收支紧张、筹资难度高,只能采取逐年分批化解模式,导致该笔资金长期搁置。二是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固定时段下达,所有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后,我局均按时完成资料归集、报送财政备案。但部分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全县财政统一统筹调度,未严格落实“完工即兑付”要求,资金发放时序滞后。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与县财政局对接频次,主动梳理资金缺口、上报兑付诉求,积极争取盘活县级存量财政资金;按照农户困难程度、欠款年限划分优先级,制定科学可行的分批兑付方案,力争及时完成资金拨付。二是梳理汇总我县脱贫攻坚农房改造自筹欠款整体情况,向上级住建主管部门汇报历史遗留难点,积极争取补助政策倾斜,减少县级自筹资金压力,加速存量欠款清零。三是从严规范农房改造准入审核,严守改造对象认定红线,杜绝不合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建立“项目竣工核验、资料同步上报、资金即时申领”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县财政,力争做到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申领一批、兑付一批。

(六)甸阳镇代表团《关于文武社区老居民区(三个居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的建议》(第41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我局已把文武社区老居民区(三个居民小组)的雨污分流改造纳入施甸县城排水单元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内容,该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计划2027年启动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顺利开工建设。

(七)甸阳镇代表团《关于县城规划建设的建议》(第43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关于将石鼓中路这条市政道路打通问题,因石鼓中路北端有两户居民因项目区征收及棚改遗留问题仍未解决,致使该路暂时无法打通,待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我局将及时打通该市政路。二是为根治该片区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提升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和人居环境质量,20266月我县已成立施甸县城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指挥部,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城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各项工作。该项目由县工信局牵头统筹实施,聚焦市场基础设施短板、便民服务提升、环境秩序优化等核心内容,系统谋划全域升级改造方案。结合城南农贸市场整体升级改造项目规划,拟将南边临时交易点纳入修缮,开展排水疏通扩容、排水坡度优化调整、周边杂物清理规整等,解决雨天积水、路面泥泞难题。进一步提升交易区域整洁度、安全性和便民性,切实为周边居民营造干净、畅通、有序的购物环境。三是关于将四方街至城南农贸市场大桥东河西岸建筑垃圾清理后用来做停车场问题,该区域属于棚改区,土地已交由甸阳镇管理,下步,我局将对接甸阳镇,逐步清运建筑垃圾、平整场地,规划临时停车位。

(八)甸阳镇代表团《关于沙坝脚社区上、下铜厂自然村三条关键道路硬化的建议》(第44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善洲大道与远征路交叉口至上铜厂寨子门口、上铜厂寨子门口往南至沙沟头道路、远征路与同景路交叉口至下铜厂同景路与何元公路交叉口三条道路均属于施甸县环城西路项目相关建设内容,项目已于2013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因历史原因,加之上级政策资金不支持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困难,导致环城西路未打通。我局近期组织编制施甸县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已把上述道路纳入该专项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对接,争取资金支持,待条件成熟时立即开工相关道路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全面提升上铜厂、下铜厂等片区居民生活幸福感。

(九)甸阳镇代表团《关于强化联动协同机制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的建议》(第47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每年对上一年度物业公司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各物业公司针对26项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我局结合日常对物业公司监管情况以及各物业公司自评情况进行评分,今年我局对物业公司上一年度评分在91.5-109分之间,属于合格企业。二是由甸阳镇牵头,联合各社区,推动无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加快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目前县城范围内共有住宅小区101个,其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管委会,或实行单位自行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共96个,自治覆盖率持续提升。三是我局联合甸阳镇、社区对嘉城名都广场小区进行指导,该小区修订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构建自治体系。

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运用好信用评价,提升物业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乡镇、社区属地指导职责,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激活业主自治主体动能。指导各小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可落地、可执行的小区管理公约、自治规约,构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小区自治体系。建立社区党组织常态化兜底管理机制,对未成立业委会、业委会履职不力的小区实行常态化代管、动态管控,持续拓宽物业行业党建覆盖范围,以党建引领推动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十)甸阳镇代表团《关于甸阳镇有关道路硬化的建议》(第50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根据现阶段的政策导向在“十五五”期间,交通支持项目为乡镇通三级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安防、农村公路新建中小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议中原罗街至杨家山的公路、凤溪寺至大竹蓬村杨家村组清平村山头至人民医院路段,暂无上级政策支持,待上级有该方面的政策支持,将及时对该公路进行硬化。

(十一)木老元乡代表团《关于施甸县城绿化带规划与管理的建议》(第56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A类。

办理情况:一是强化绿化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修编完善了《施甸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232035年)》、《施甸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施甸县绿道体系规划》,以及编制完成《施甸县绿美城市十年规划》,将规划成果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强化绿化规划的统一性和整体性,每条道路确定1种乔木品种,搭配灌木、地被,如打通的太平路、惠通路、子龙路,品种、间距、高度、造型统一规范。

二是强化养护提质。建立常态化绿化养护机制,聚焦修剪不及时、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精准发力。今年以来,已在太阳湖、振兴路永盛路、甸阳路、甸阳中路、道善洲大道等重点主干道,对长势弱、景观效果差的地被植物实施统一风格替换升级,累计更换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对高大茂盛的乔木开展了9次集中干修剪,有效保障沿街商户和住户的采光需求,确保路灯照明、交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全面消除恶劣天气断枝风险,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是强化县树县花应用推广。目前在建环东路景观提升工程中,已逐步使用 “县树”羊蹄甲(白露花树)和 “县花”玉兰花,以及市树清香木,持续扩大县树县花种植比例与覆盖范围,让地域特色符号融入城市绿化肌理,充分展现施甸独特生态魅力与文化底蕴。

五是丰富季相景观。针对冬季花卉匮乏、景观不均衡问题,积极引种适配本地气候的冬花植物与色叶树种,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等核心区域合理搭配春夏秋冬四季开花植物,逐步补齐冬季绿化短板,推动县城绿化从“春夏繁华”向“四季有花”转变,持续提升绿化观赏性与整体品质。

(十二)旧城乡代表团《关于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的建议》(第100号),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1.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为有效统筹解决垃圾转运问题,我县积极谋划实施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一标段计划建设3座垃圾中转站:一是县城垃圾中转站,规模为140t/d,同时配套建设收集、转运系统,以及垃圾压缩成套设备、压缩机远程控制设备、站内环保设备、垃圾及渗滤液转运设备。用地面积4129.73㎡,总投资为2027.35万元。二是姚关垃圾中转站,位于姚关镇郑家寨西北侧,规模为100t/d,同时配套建设收集、转运系统,以及垃圾压缩成套设备、压缩机远程控制设备、站内环保设备、垃圾及渗滤液转运设备。用地面积3883.97㎡,总投资为1080.06万元。三是水长垃圾中转站,位于水长乡水长工业园区内,规模为100t/d,同时配套建设收集、转运系统,以及垃圾压缩成套设备、压缩机远程控制设备、站内环保设备、垃圾及渗滤液转运设备。用地面积3998.43㎡,总投资为981.51万元。

目前县城垃圾中转站已完工,正在试运行阶段;姚关垃圾中转站项目因规划调整,目前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水长垃圾中转站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受静脉园区垃圾焚烧厂规划影响,暂未进场。为进一步节约成本,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学习借鉴隆阳区板桥经验,计划优化姚关垃圾中转站、水长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内容,使两座中转站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2.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可研编制中,对13个乡镇配套垃圾桶、勾臂式垃圾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等设备。为进一步节约成本、有效利用资源,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目前正在对各乡镇设施设备需求进行摸底,待确认后采购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二、施甸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B类建议办理情况

(一)2022B类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垃圾回收处理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关于太平镇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垃圾方面:我局组织实施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规划建设3座垃圾中转站(县城1座,规模为140t/d,目前已完成建设;姚关1座,规模为100t/d,还未建设;水长1座,规模为100t/d,还未建设),并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太平镇靠近水长乡,待水长站建设好将极大的缓解垃圾转运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同时根据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可研编制,太平镇配套240L垃圾桶300个、总质量3.1t勾臂式垃圾运输车3辆、总质量8t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辆。为进一步节约成本、有效利用资源,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目前正在对各乡镇设施设备需求进行摸底,待确认后采购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垃圾收运体系。污水方面:太平镇污水处理厂纳入《施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点建设内容,项目于2025921日开工,2026113日竣工,已完成投资额150万元,建成后日处理镇区污水200吨,现已顺利进入试运营阶段。该项目专门承接太平镇集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整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降低区域水环境压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关于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问题。垃圾处理费经各村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确定,采取每户每年100元基础费用加每人10元的收取模式;污水处理费拟与自来水水费合并收缴,收费标准按0.5元每吨执行。

(二)2023B类建议办理情况。原B类提案3件,目前提为A类提案1件。

1.《关于脱贫攻坚期间CD级危房改造后资金未能得到兑付需要给予解决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A类。

办理情况:一是前期资金筹措分批拨付。非四类危房改造对象无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所需补助全部依靠县级财政自筹,受县级财政收支压力影响,资金筹措工作推进困难。为加快补助兑付进度,县级财政分批次统筹调度资金下拨各乡镇:202069日统筹下达全县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37万元,其中拨付仁和镇45万元;2021年先后分两次拨付县级自筹资金630万元,2021121日拨付仁和镇25.2万元,531日拨付仁和镇31万元。资金拨付后,仁和镇仍剩余183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0万元未能落实到位。二是依托项目资金完成尾款清零。2023年上级安排农村危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117.4万元,专项分配仁和镇260万元用于化解历史遗留危改补助欠款。该批改造项目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于20251223日将260万元补助资金足额发放至183户农户,彻底结清历史拖欠补助款项,严格保障中央及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精准落地、及时足额兑付到户到人,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2.《关于加强施甸河上游沿线村庄污水治理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2026年统计调查数据显示:甸阳镇乌邑村当前畜禽养殖户95户,其中生猪养殖户40户、牛28户、羊2户、家禽82户。1季度末生猪存栏1002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24头,牛存栏112头,羊存栏35只,家禽存栏980羽;2025年全年生猪出栏2480头,牛出栏30头、羊出栏14只、家禽出栏3650羽。养殖规模情况为:39户生猪养殖户存栏规模为174头,1户存栏707头;28户牛养殖户存栏规模为19头,2户羊养殖户存栏规模为1025只;82户禽养殖户存栏规模为3-74羽。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乌邑村没有达到农业农村部备案标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都是以小规模散户养殖为主。

因当前全县畜牧业发展较为迅速,但仍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过渡时期,小规模低水平的养殖模式处于主导地位。同时,绝大多数的散养户缺乏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排污管道、污水收集池、堆粪坪等粪污处理设施,导致畜禽粪便随意在路边堆放、露天化粪池污水外溢、粪便直排现象发生,对于该问题现已采取以下综合措施:

一是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编制《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契机,已将全县畜禽养殖情况报环保部门,建议将散养户液体粪污排放治理纳入《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多方争取项目解决,保障散养户排污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将散养户排污治理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点工作之一,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以建设排污管道、污水收集池、堆粪坪等粪污处理设施。

三是加大对畜禽养殖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养殖户熟知“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严格履行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守法经营。

四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从科学饲养方法、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引导养殖户实行干清粪、采取雨污分离、实现源头减量;发动散养户规范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坪、污水收集池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好防雨防臭防渗漏,实现过程控制;推行粪便堆捂发酵,污水沉淀氧化,粪肥还田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五是将散养户排污的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畜禽粪污直排、乱排等严重影响到周边环境卫生及居民健康的行为,移交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

3.《关于县城老居民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建设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

办理情况:一是根据《施甸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县城道路网建设正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正在逐步实施。近年来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道路建设比较缓慢,县政府、县住建局正在依据城市更新、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和申报项目完善县城道路网建设。二是我局将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施甸县实际,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您所提到的城中村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情况,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污水管网建设等其他项目实施,为巩固提升施甸县文明城市打好基础。

(三)2024B类建议办理情况。原B类提案4件,目前提为A类提案1件。

1.《关于解决水长乡非四类农村危房和未达“避雨遮风”改造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非四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依靠县级财政自筹,无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资金筹措存在现实困难。2020年县级财政统筹自筹资金1437万元拨付各乡镇用于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补助,其中下达水长乡94.5万元;2021年再次统筹拨付各乡镇补助资金630万元,分配水长乡50.2万元。前期拨付后,水长乡仍剩余13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1.2013万元未能及时兑付。

二是为化解历史欠拨资金问题,2023年上级下达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2117.4万元,分配水长乡项目补助资金186万元。该改造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已于20251223日足额拨付139户农户拖欠补助资金221.2013万元,严格规范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保障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精准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妥善结清非四类危房改造历史遗留兑付问题。

三是针对未达“避雨遮风”标准房屋改造项目,全乡尚有266户补助资金74.8712万元未兑付。该类项目无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全部资金需县级财政自行筹措,受财力条件限制,资金筹集推进缓慢。20264月,我局梳理汇总全域未兑付的遮风避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412.921544万元并上报财政部门,持续对接争取资金拨付,加快剩余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2.《关于脱贫攻坚期间CD级危房改造后资金未能得到兑付需要给予解决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A类。

办理情况:一是前期资金筹措分批拨付。非四类危房改造对象无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所需补助全部依靠县级财政自筹,受县级财政收支压力影响,资金筹措工作推进困难。为加快补助兑付进度,县级财政分批次统筹调度资金下拨各乡镇:202069日统筹下达全县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37万元,其中拨付仁和镇45万元;2021年先后分两次拨付县级自筹资金630万元,2021121日拨付仁和镇25.2万元,531日拨付仁和镇31万元。资金拨付后,仁和镇仍剩余183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0万元未能落实到位。

二是依托项目资金完成尾款清零。2023年上级安排农村危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117.4万元,专项分配仁和镇260万元用于化解历史遗留危改补助欠款。该批改造项目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于20251223日将260万元补助资金足额发放至183户农户,彻底结清历史拖欠补助款项,严格保障中央及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精准落地、及时足额兑付到户到人,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3.《关于土地征收后应得到合理利用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仁和镇瓦房社区(河湾子片区)属于施甸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范围,目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96户,征收补偿金额99550267.63元(已兑付9599523308.91元,未兑付1户集体资产26958.72元),征收土地53859.88平方米(证载17318.54平方米,非证载36541.34平方米),征收永久性房屋18263.78平方米,已拆除房屋96户。

该片区征收后的土地目前处于闲置未利用状态,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体利民,也与目前甸阳镇其他棚改片区已征收闲置土地处理方式非常契合。因已征收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如需合理开发使用,需请仁和镇人民政府商报县财政局和国资委,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参鉴甸阳镇闲置土地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利用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利用好仁和镇瓦房社区河湾子片区已征收闲置土地。

4.《关于县人民医院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安康路(施七路至新建县人民医院道路),道路全长1.655千米,红线宽度30米,道路K0+515-K0+685段设计9孔桥一座(凤溪桥),桥跨径170米,桥宽26米,项目续建预算投资2700万元。二是20264月份已完成该项目施工复测,工程造价的预算编制,目前正在办理项目建设供用地手续,正在与项目中标方协调复工事宜。

(四)2025B类建议办理情况。原B类提案3件,目前提为A类提案1件。

1.《关于完善县人民医院周边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A类。

办理情况:一是目前,进入县人民医院的道路为原甸阳镇大竹棚村委会内的乡村道路权属属于集体,未纳入市政道路,且该道路路基无相关管网预埋设施,故该道路路灯安装无法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暂时无法安装。经核实县人民医院,该院于20251218日,自筹资金142400元,完成路灯架设80盏,暂时满足需求。二是我局已谋划安康路建设项目,该项目配套路灯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地下雨污水管网建设、路基回填等工程,同时,我局还谋划了凤溪桥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桩基础、承台、部分梁板建设。

2.《关于施甸县甸阳镇大楼子安置小区房产证办理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领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办理永观佳苑、大楼子和三棵松安置点不动产权证及剩余房源处置进行多次研究讨论,正在推进办理已安置户的不动产权证,全力保障安置户切身利益。

目前,施甸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已完成大楼子、三棵松安置点178户安置户的身份证信息和档案资料收集工作。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正在推进第一批永观佳苑228户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已完成全部228户开票工作,已受理193户,其中已办理证书191户,已发证150户,已通知未来领取的有41户,有2户正在录入数据中。正在开展大楼子、三棵松安置点产权证大证办理工作,已完成土地税费缴纳,正在收集完善办证所需材料。随后参照永观佳苑安置房模式,一并办理产权证。另外,因这两个安置小区安置房安置价格核算的基准是参照20172018年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远高于当前实际市场价格,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合理评估,多种方式处置剩余安置房源。

3.《关于农村垃圾收运工作的建议》根据办理情况确定为B类。

办理情况:一是优化垃圾处置模式,破解处理方式单一难题。当前县域乡镇生活垃圾主要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置、乡村一体化处置、村级自建设施就地处置三种模式。仁和、姚关、何元等乡镇原有垃圾处理设施老旧破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经县住建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全县13个乡镇可结合辖区设施现状,自主选择合规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模式经费划分明确,城乡一体化模式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经费均由对应乡镇自筹保障。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布局,补齐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短板。为完善全域垃圾无害化处置链条,我县依托招商引资,和湖北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建成后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步依托城乡污水垃圾治理项目,规划在县域南部、中部、北部片区新建三座标准化垃圾转运站,覆盖全部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需求。现阶段已有一座转运站完工投用,剩余两座站点工程有序建设,县域垃圾收运中转体系逐步完善。三是健全经费筹措机制,缓解建设运营资金压力。生活垃圾处理费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2026年全县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交由乾源水务承接,充分摸排各乡镇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属地意见,规范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保障日常垃圾收运常态化运转。后续县住建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收费政策指导、流程监管,持续夯实垃圾收运资金保障基础。



附件【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人大提案办理办理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