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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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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2-1-02_D/2017-022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21
文号 浏览量 18
主题词 电子政务
施甸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施甸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2016年,施甸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保密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逐步形成一个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各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健全体制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制定了《施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施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6〕80号)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审查及追究的反馈机制,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情况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机关要求,施甸县对55个部门进行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33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保留了行政职权事项,6个县直部门作了职权事项零报告。县直单位共保留行政职权6233项,对应责任事项48021项,对应追责情形44809项;乡镇拟保留行政职权共1056项,对应责任事项4906项,对应追责情形5804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6年,针对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部署、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共公开相关信息530余条,其中,监督抽查信息72条,各类行政许可公告54条,各类企业审批公示31条,权责事项132条,其余相关信息240余条。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2016年,施甸县进一步完善大厅政务查询系统,政务信息建设平台建立信息查询点4个,累计公开信息489条,群众点击数4000余次。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施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公示信息:其中工程建设招标公告74期,中标公示57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14期,中标公示99期,产权交易出让公告17期,中标公示1期,工作动态发布9期,公开各类信息240条。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1.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针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及时梳理,按照信息关联性,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中的“重点工作通报”、“重点事项公示”、“政府文件”、“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等子栏目中进行公布,方便群众知晓。

2.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提前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以及公示栏上向社会公开并积极收集整理意见,及时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为下一步的工作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3.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累计公开公共资源信息46条,其中: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1条、报名申请表1条、配租推进情况2条,配租名单1条、配租公告1条;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5条,棚改工作计划1条,征地信息1条,价格与收费2条,住房公积金运行1条,收费栏目清单1条,规划计划公开2条,重大项目4条,财务预决算6条,办理事项收费标准2条,公租房建设出租情况,一是公租房建设配租7条,农村危房改造2条,棚户区改造6条。

4.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及办税标准化便利化信息和实施营改增财税改革信息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在8月20日,县发改局门户网站了开设“价格与收费”专栏,及时发布政府定价收费信息。

5.加强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在财政局网站上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情况

1.大力公开扶贫攻坚信息。2016年,围绕施甸县布朗族整族帮扶、布朗族整乡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等扶贫项目计划、资金安排、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到2016年12月10日,县扶贫办已经公开扶贫政务信息85条,有力促进了扶贫开发工作。

2.大力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着重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加大政务信息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3.大力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县人社局通过网站、电视台等实时公开人才招聘、办事流程、服务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促进就业。2016年,在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各类信息80余条,施甸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用工信息、政策解读31条、宣传单14950份,开通了96128、12333专线接听电话。

4.大力公开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县住建局主动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有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安置对象和结果等信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5.大力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及时公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

6.大力公开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县教育局主动公开教育系统工作动态,县卫计局加强新农合及其他医疗保障、基本药物使用等相关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教育信息228条,卫生计生信息116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情况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施甸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省、市各级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单位开设财政资金专栏,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采购信息等栏目,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施甸县交易中心平台公示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与加强政策解读情况

1.做好政策解读。施甸县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全县出台的各项政策、通知、公告等,便于社会公众详细了解相关信息。二是及时答复公众疑问,通过“96128”专线、网络在线解答深入开展政务信息查询。三是主要负责人积极解读重要政策,县级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部分乡镇、村组,对易地扶贫搬迁等主要政策进行宣讲、解读。四是通过报刊、电视台等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2.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要求,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了舆论舆情领导小组,对涉及全县的重要舆论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对全县对外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施甸县积极搭建互动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主动公开情况

施甸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把政府信息分别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大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编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施甸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审核、发布要求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各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除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县政府门户网站还与市、县级机关、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建立了链接,并且还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告栏、信息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安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同时,在13个乡镇设置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2016年我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986条;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一万多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制发《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6〕80号)文件,明确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审查及追究的反馈机制,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施甸县还以法律法规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一)强化督查制度。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机关作风情况,通过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二)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三)完善互动回应机制。对外设立监督意见箱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及时反馈”。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施甸县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寻求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二是将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例如“学习善洲精神”、“两会报道”等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三是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四是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开设网站办事大厅,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五是将群众经常使用的一些便民栏目,例如“机票查询”、“在线翻译”等添加于政府网站首页,整合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六是加强“96128”政务查询专项的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岛、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载体传播作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并利用政务(行政)服务大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摆放各类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查询机、LED 电子显示屏等,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监督保障情况

2016年,施甸县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从未收到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诉讼和申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也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6年底,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累计拨打电话49次,其中:成功转接29次,满意28次,不满意1次,满意率96.55%;用户挂机或其他情况20次。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施甸县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强化了为民服务水平,增强了党政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进度慢,出现严重问题,以致在国务院2016年9—10月开展的随机抽查中,施甸县由旺镇网站被抽查,并被评为不合格网站,以致县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二是由于县级财政经费紧张,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设施落后。三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合理,公开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一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还未建设独立门户网站,严重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施甸县将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探索更加适合村、组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方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加大保密审查审查工作和督促检查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办法。一是要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抓好政府信息产生的源头;三是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保密审核。四是对是否公开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请示。对于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沟通。 同时,县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保密、法制、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措施来抓,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为群众行政、行政为群众”的观点,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要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积极参政议政,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