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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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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62715-0/20230727-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7-27
文号 浏览量 36
主题词 政法社会会保障
对施甸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颜江屹等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第60号),已交我局承办,经与县农业农村等县直相关部门对接,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面商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治理现状。截至2023年6月30日,施甸县136个行政村新增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姚关社区、杨美寨村、富阳社区、蒜园社区、山邑社区、摆马社区、河尾社区),累计35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6.47%,比2022年年底的21.32%提升5.12个百分点,其中:新增1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县累计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5.15%,比2022年年底的4.41%提升0.74个百分点。

(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经统计,施甸县20m3/天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有35座,其中:氧化塘27座、人工湿地4座、小型一体化设施4座。总处理规模2965m3/天,覆盖行政村29个、自然村35个,涉及6857户27910人,由属地乡镇自行运维。正常运行32座,正常运行率91.42%,不正常运行的设施2座,分别是:水长乡永保村永保街氧化塘(原因:进水量和出水量小,氧化塘内水生植物配套不够,管理不到位)、旧城乡和尚田自然村氧化塘(原因:因农户搬迁,污水量不够)。

、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一是“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牵头编制《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规划总投资4.26亿元,围绕全县13个乡镇136个行政村1072个自然村治理情况,按照纳管、集中、分散处理三种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2022年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制定印发《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将2022年—2024年污水治理任务分解到全县13个乡镇。三是结合中央、省、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配合县人居办,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内容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科学制定《施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四是以2023年消除水长乡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在实施水长乡2021年水长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研报告,积极申报施甸县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积极争取中央专项项目资金支持,抓实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总投资2461.63万元。

(二)整合各方力量,合力推动综合治理。自2020年以来,依托项目推进治理,累计投入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涉农整合、国开浦发等项目资金施甸县7000余万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施甸县实际,主要采取6种模式分类整治。一是以农村改厕、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使用农污水简单处理后还田利用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全县户厕71993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44245座,覆盖率61.46%。三是以城镇为中心,农村向城镇靠拢的原则,建设由旺镇永福社区、大庄社区等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将生活污水纳入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以“一水两污”治理,衔接落实“河长制”,围绕施甸河、姚关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实施施甸县乡村振兴及生态保护项目,推进“一水两污”源头减量。四是以实施蒋家寨水库、银川水库、何元上寨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为依托,推进水源地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五是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积极对接各乡镇,带领村、组干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河行动,深入推进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六是依托水长乡2021年水长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和正在申报的水长村上村至东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推进水长村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调对接抓落实。一是2022年,制定印发《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施政规〔2022〕1号),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维护管理。二是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水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管,定期开展进、出水监督性监测,对姚关镇小乌邑、杨家村、蒜园村和仁和镇保场村、热水塘村等20m3/天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实施监督性监测。三是围绕《施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在全县组织推行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季度通报制度,对通报为“黑榜”的乡镇,认真对接、督促问题整改,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村容村貌等整治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治理基础设施薄弱。施甸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村庄生活污水排放点多面广,治理基础设施薄弱,全县1072个自然村仅有35个自然村覆盖处理设施。对标省、市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离2023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6%的目标差距甚大。特别是对照2023年3月10日《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制定的攻坚目标:“到2025年,全省平均水平为60%。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和一类县不低于95%;二类县不低于75%。三类县不低于45%(施甸县属于三类县);列入全省整县推进试点县不低于85%”的要求,治理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部分乡镇存在重建轻管现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破损,进出水量小,实际处理能力不足;有的氧化塘、人工湿地植物茂密或水生植物稀少,处理效果不佳;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因运维费用难以保障,设施处于停运状态。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治有差距。在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粪污资源化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衔接不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的格局尚未形成,部门间协作不够,联动共治的机制有待建立健全,齐抓共治有差距。

(四)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在1072个自然村中,一些自然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发动群众的能力不足,群众的自主参与度不高,参与治理的热情不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等、靠思想十分严重。村规民约执行力度不够,未发挥效力。

(五)工作缺乏长抓常管机制。当前,多数乡镇的分管领导变动频繁,没有固定的业务人员长抓常管,加之县生态环境局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人员减少,工作出现断层,存在业务生疏,系统填报不及时,业务水平低等问题,亟待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扛紧扛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对标对表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6%和至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6.32%的攻坚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议精神,汲取先进地区治理理模式,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抓运维,着力抓好五项措施,提速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拉近与龙陵县、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

(一)精准合力抓治理。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一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实施何元乡上寨水库、银川水库等水源地保护项目;持续申报实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推进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围绕2023年完成水长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目标,组织申报实施施甸县水长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整合水长乡2021年水长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项目,抓实水长村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三是积极推进施甸县“两污”治理(一期、二期)项目的实施,推进勐波罗河、施甸河、姚关河等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依托“施甸城区生活污治理”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改厕、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五是大力实施美丽村庄、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到2025年完成138个美丽村庄、52个精品示范村建设。

(二)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结合《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紧扣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纳管、集中、分散收集处理模式,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一是县城及乡集镇周边村庄通过纳管,将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站)处理。二是集中型村庄根据排水去向合理选择氧化塘、一体化设施、人工湿地等模式处理。三是分散型村庄采用二格以上化粪池+尾水还田利用模式处理。四是将改厕、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紧密衔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

(三)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县、乡、村、组治理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层层扛实责任,开好户长会、村民代表会、农村党员会,组长会、村两委会,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群众的事由群众作主,发挥群众主人翁意识,倾听群众意见,集群众智慧,共谋治理之策,共同施力整治,齐心协力抓攻坚。

(四)围绕目标攻坚提治理率。一是深入一线抓督导整改。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能,细化责任分工,扛牢监管主责,将全县日处理规模在20m3/天及以上的35座设施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身上,按照乡镇制定的整改方案,动态跟踪落实,点对点抓监管,一对一抓好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让每一个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思路,执行周调度、月报告,季度总结推进落实。二是围绕2023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6%的目标,在7月底前抓好县、乡、村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知晓治理政策、治理模式,提高系统填报能力,并将任务分解到13个乡镇,全力完成2023年治理攻坚任务。

(五)理顺职责抓运维管理。根据印发的《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办法(试行)》,理顺县、乡(镇)、村(社区)职责,加大沟通协调对接,真正构建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运维管护机制,不断提高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水平,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以上答复意见,请您们阅悉,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