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50124-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1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7次;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
(二)抓学习,法治责任更加增强。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周例会,有计划、有部署的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监督、年终有总结的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年来,组织召开44次周前例会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程序等法律法规197篇次;组织干部职工上讲坛比业务35人次;积极参加市级联合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各3次,踊跃参加市级环境执法比武和省级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大比武各1次。
(三)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深入。一是充分运用线下平台宣教工作深入群众。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志愿服务2场次,发放宣传册8000余册,环保布袋1600余个,围裙1800余件,深入园区企业、汽修行业、加油站、医疗机构、太平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6次。二是充分运用线上平台宣教工作深入民心。以政府网站、新媒体等为宣传载体,开通微信公众号,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法律政策291条、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公开信息117条,报道工作信息78篇,在农民日报、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平台开展成效宣传报道8次。
(四)抓作风,依法行政效能更加凸显。一是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于工作全过程,扎实抓好“三个痛下决心”作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用制度管人,依纪依法办事,积极营造一个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39次;对县城区7个声功能区噪声点位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夜间达标率为96.4%;开展监督性执法监测12家次;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19次;对2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开展水质监测2次;对县城至仁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余家水库、水长河、滥枣河(施甸段)及县城区域内3个温泉澡堂、34个商业住宅小区、施甸大河县城段及其支流、12个黑臭水体排查对象开展指令性监测60次。全年累计出动监测人员459余人次,开展监测任务153个,出具监测报告153份。三是依法开展环评审批。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一次不跑”要求,实行“不见面备案”,全年网上登记表备案44个;并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全面提升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共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核发排污许可证共26家,累计完成排污登记276家。四是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办案流程,对每一个案件的全过程资料严格细致审核把关,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坚决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2024年,开展双随机检查64家,执法检查140家,发现一般问题127个,指导企业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收缴罚款97.716万元;对历年来的20份案卷认真复核归档。五是办实事解民忧。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的理念,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2024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50件,全部按时序办结,群众满意度100%。特别是将“生态为民”行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以“小切口”破题,答好噪声油烟治理“群众满意卷”为着力点,开展系列“生态为民”专项整治动,全面推进县城区域噪声油烟污染治理。共检查餐饮经营主体60户,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1户,督促指导油烟排放设施设备升级改造6户,签订《施甸县餐饮服务业管理承诺书》51份。
(五)抓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更加健全完善。以“党纪学习教育、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廉政谈话制度》,《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共召开2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件。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召开听证会1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较好地成绩,但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实战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装备方面水平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法治宣传报道工作有差距。在信息发布的“面与量”上,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较少、信息数量发布不够多、信息种类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着力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每例会一学法”,将精准化学法、常态化学法作为增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方式长期学法,不断增强法律素养,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能力。
(二)持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形式和手段,以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深入农村、企业、单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和提高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自觉倡导践行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和筑牢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持续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一是扛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推进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常态化监管服务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以打造业务型人才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次数,提高干部队伍的环境监测能力、行政审批效能与执法案卷评查质量,突显工作成效。
(四)持续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研究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抓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严格执行落实行政复议规定要求,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表达诉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研究应对诉讼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提高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