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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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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62715-0/20250124-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1-24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1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7次;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的重要工作安排。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捍卫党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抓学习,法治意识更加增强。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工作计划,坚持带头尊崇宪法,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采取集中学、领导带头讲、法律专题培训、上讲坛比业务、法制知识测试等方式,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理论学习。一年来,组织召开44次周前例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知识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197篇次;组织干部职工上讲坛比业务35人次;积极参加市联合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各3次,踊跃参加市级环境执法比武和省级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大比武各1次;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有效提升。

(三)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深入。一是充分运用线下平台宣教工作深入群众。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志愿服务2场次,发放宣传册8000余册,环保布袋1600余个,围裙1800余件深入园区企业、汽修行业、加油站、医疗机构、太平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6次。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节能低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充分运用线上平台宣教工作深入民心。以政府网站、新媒体等为宣传载体,开通微信公众号,全年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法律政策291条、报道工作信息78篇,在农民日报、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水墨施甸采纳《施甸以“小切口”破题答好噪声油烟治理“群众满意卷”》、《多措并举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长村“以河为伴”“与水为友”黑臭水体整治、由旺尹家庄“三个100%”推动乡村美丽蝶变、仁和毛家村“废水”变“肥水”等工作成效宣传报道8次,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更加坚定。

(四)抓作风,依法行政效能更加凸显。一是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于工作全过程,扎实抓好“三个痛下决心”作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用制度管人,依纪依法办事,积极营造一个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39次;对县城区7个声功能区噪声点位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夜间达标率为96.4%;开展监督性执法监测12次;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19次;对2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开展水质监测2次;对县城至仁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余家水库、水长河、滥枣河(施甸段)及县城区域内3个温泉澡堂、34个商业住宅小区、施甸大河县城段及其支流、12个黑臭水体排查对象开展指令性监测60次。全年累计出动监测人员459余人次,开展监测任务153个,出具监测报告153份。三是依法开展环评审批。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一次不跑要求,实行不见面备案”,全年网上登记表备案44个;并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全面提升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共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核发排污许可证共26家,累计完成排污登记276家。四是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年来,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做到持证上岗、2人以上执法、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做到全过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实,对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询问,规范收集图片、录像资料及锁定证据,明确告知当事人、证人及其有关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做到在作出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确保我局在环境行政执法中,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主体合法、程序合法。2024年,开展双随机检查64家,执法检查140家,发现一般问题127个,指导企业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收缴罚款97.716万元。五是办实事解民忧。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的理念,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2024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50件,全部按时序办结,群众满意度100%。特别是生态为民行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以“小切口”破题,答好噪声油烟治理“群众满意卷”为着力点,开展系列“生态为民”专项整治动,全面推进县城区域噪声油烟污染治理。共检查餐饮经营主体60户,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1户,督促指导油烟排放设施设备升级改造6户,签订《施甸县餐饮服务业管理承诺书》51份,有力巩固2021年中央二轮和2022年省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烧烤油烟污染和烧烤店夜间营业噪声扰民”信访问题的整改成效,奋力营造清新宜居的城市环境,努力还于民、还于民。

(五)抓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更加健全完善。以“党纪学习教育、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廉政谈话制度》,《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共召开2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件。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召开听证会了1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领导接访日、本机关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等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117条,及时答复网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来信1,自觉授社会舆论监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较好地成绩,但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实战水平参差不齐,执法备方面水平低,无专用执法车辆,仅有1辆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既严重影响执法工作效率,又增加执法成本二是立案查处执行难。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处罚金额起点高、数额大,一些微小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在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难以承受处罚数额,存在行政处罚下达容易、执行困难的局面是法治宣传报道工作有差距。在信息发布的“面与量”上,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较少信息数量发布不够多信息种类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着力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的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法纪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纪国法刻印于心;用法治的思维思考问题、辨析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用法律的手段依法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施甸的绿水青山、白云蓝天、良田沃土。

(二)持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农村、企业、单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和提高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自觉倡导践行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和筑牢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持续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一是扛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力度,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戒”,不碰红线、不逾越底线,不断提升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做好环评要素保障监测数据保障,强化帮扶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全面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的环保铁军。二是打造业务型人才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次数提高干部队伍的环境监测能力、行政审批效能与执法案卷评查质量,突显工作成效。

(四)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履行统一协调、统一监管职责,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政府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环境质量监测,以优质的服务抓好环评审查审批,以敢于亮剑的勇气和担当抓好环境执法检查,切实扛牢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全方位系统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施甸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