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30215-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抓好法制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精心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意识,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两个平台参学率均100%。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道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前例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通过不断深化学习,让党员、干部深刻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切实将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扎根于心,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指导工作实践。
(二)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以来我单位未做出过重大行政决策、未制定出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定期举办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培训班,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截止2022年底,我局组织13个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次,单位、企业受教育人数550人;到水长工业园区、旧城乡芒别社区向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现场教育2次。二是开设“法律讲堂”,邀请法律顾问授课1次,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长授课1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10余次,派出干部参加国家、省、市执法检查“大练兵”实战9批45人次。三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在“生物多样性”宣传日、“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12.4”宪法日,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电视媒体宣传,特别是以COP15会议在昆明召开为契机,认真制定“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精心创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呵护施甸美丽家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环保健步走·文明绿色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摄影展”、“进企业观摩活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阅读分享会”、“联合宣传教育”、“环保设施对外开放”等“7个一”活动,并联合县林草局、甸阳镇到摩苍林场开展“小手牵大手提升人居环境”为民办实事活动、绿色环保家庭“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互动会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保护的环保大格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任务清单、问題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建立与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相统一的长效机制,带案下访、重点约谈等。同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环保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环保举报电话的接听、分转、填报、结案等项工作。三是盯住城乡居民投诉的热点、难点,积极调查处理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年受理和办理环境信访件88件;开展执法检查215家次,双随机检查49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
(五)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一是严格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没有新设行政许可、新增证明材料,对权责清单、政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等进行动态化并进行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二是加强环境监管,纳入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家次30次,一般排污单位家次26次,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日常监管76家次,2022年监管新增特殊监管对象家次2次;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家。同时建立“双随机”数据库,重点排污单位10家,一般排污单位32家,特殊监管对象1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开,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均做到2人以上执法、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均采用行政执法信息摘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全文的方式公开。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均深入实地收集违法行为图片及录像资料锁定证据,佩戴执法记录仪;询问时,明确告知当事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依法按程序审批办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始终把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当作保障和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前题,把依法行政责任制摆上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和督导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把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部门职能各方面,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抓实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铸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规矩,树牢宗旨意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和各级反馈交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为主题,多次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吃透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引领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从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水、气、土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着力加大宣传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生态环境监测、巡查监管、污染治理、执法检查等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同时,规范法律决策行为,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动服务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审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严格审查审批;坚持建设项目提前告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2022年,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5个,网上备案登记表79个。
(四)深入实际,认真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始终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各年度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办公室负责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认真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及服务态度、推进服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切实提高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效。2022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环保意识比较薄弱;二是全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污水管网未全覆盖,污水收集率偏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难,垃圾堆存场所环境风险隐患严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流和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艰巨;三是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复杂,治理难。特别是娱乐场所、生活噪声、油烟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水乱排的信访问题突出,难以有效处理和解决。四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在运用法律手段、适用具体法律条文等进行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文书全文公开、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记实,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以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良好的部门形象取信于民,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健全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同时,依托善洲林场资源优势,联合县林草局、文旅等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健全完善决策运行机制。从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对决策运行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及时清理修正与实际脱节的规章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严格审查审批,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建设项目提前告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
(四)着力抓好执法监管。履行好部门职能,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压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盯住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大项目建设,系统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全方位抓好环境监管。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肃查处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