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1109-0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利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2-25 |
文号 | 施政办发〔2023〕12号 | 浏览量 | 8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施甸县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实全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强全县“四上”企
业培育工作,进一步激发“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四上”企业确保达到104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新增4户,2024年新增4户,2025年新增5户,达到39户;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2023年新增2户,2024年新增2户,2025年新增4户,达到21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2023年新增3户,2024年新增4户,2025年新增4户,达到3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新增1户,2024年新增1户,2025年新增2户,达到6户。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四上”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保障机制。对全县计划培育的“四上”企业、“种子”企业、在库“四上”企业,在能耗、用电、用水、用气、用地等生产经营要素方面给予重点统筹保障,在上级各类扶持市场主体的项目支持中给予优先支持,并优先享受上级出台的各类市场主体培育优惠政策。
(二)建立新升规企业服务机制。实行领导挂钩重点培育新升规企业服务机制,县级分管领导挂钩分管行业企业进行协调服务。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督促政策落实落地,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的最大红利,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常态化深入企业开展协调服务,强化指导帮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强化企业新升规业务指导服务,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申报及退出标准和要求,定期监测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清退不达标企业,随时关注库内企业成长状况,成熟一家即申报入统一家。强化“种子”企业监测培育力度,成熟一家即申报入统一家。新增入统的“四上”企业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联网直报统计报表,不得瞒报、迟报、拒报,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统计部门要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保障“四上”企业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全县计划培育为“四上”企业的“种子”企业、“四上”企业建立“一企一专班”,指导企业做好培规升规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困难问题,确保达到条件的企业及时升规入统。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要加快推进企业注册、纳税信息和统计名录信息共享。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强化业务培训。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拟入库企业培育名录库,精准掌握信息,每月向县统计局提供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清单,推动“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共享联动。
(二)建立培育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逐步建立“五个一批”的工作机制。对已上规入库的法人企业,重点抓好企业的生产和扩能,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对已达到“四上”标准的法人企业,及时申报入库一批;对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不断培育发展一批;对于接近或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法人和个体户,列入“四上”企业培育对象,摸底排查一批;对新建或新成立、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一批。
(三)加强监督考核。从2023年开始,县人民政府将“四上”企业管理和培育入库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高质量发展体系中,由县统计局、县发改局结合平时资料报送和专项督导检查情况予以评分。各责任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符合纳入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由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附件:1.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工作领导小组
2.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计划表
附件1
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激发“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成立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兴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许一斌 副县长
苏春满 副县长
王文洪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杨旭昕 县政府办主任
杨 贵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罗绍平 县工信局局长
段达安 县统计局局长
赵开智 县财政局局长
李 东 县教体局局长
胡广楼 县民政局局长
王爱辉 县人社局局长
段德斌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局长
杨治平 县住建局局长
李永茂 县水务局局长
赵 佼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开洪 县文旅局局长
陈勇建 县卫健局局长
李庚伟 县税务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四上”企业培育管理及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四上”企业培育管理的重要事项和重大举措,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王文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进入库进度、协调具体事项。
二、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统筹服务业重点行业部门做好入库工作,建立全县拟入库服务业企业培育名录库,紧盯重点企业、主动对接服务、强化支持帮扶、持续跟进协调,指导做好培育入库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等相关经费保障。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解决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工业企业,通过服务优化、政策支持、加快新建项目投产达产进程等措施,扶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成长。负责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培育申报工作,加强消费市场运行状况检测,建立接近申报标准的企业培育库,解决培育对象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服务好新投产、新开业的商贸企业,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发展。
县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监测,扶持、培育有发展潜力的建筑业、房地产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上规模、提效益,同时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设施管理行业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行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全面摸排调查辖区内企业,督促达标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将未达标但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部门统计库进行重点扶持,对企业后期成长给予长期关注,跟踪服务,落实优惠帮扶,确保企业做大做强。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卫生行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增强竞争力,督促达标而未入库的企业履行入库申报法定责任和义务。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行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个转企”及住宿餐饮业等所辖行业单位的培育和跟踪监测,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
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负责全县社会工作行业及健康养老产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负责全县环境行业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利行业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每季度向县统计局提供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接近规模标准的企业名录;在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和入库申报过程中,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协助企业提供申报所需税务资料。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四上”企业入库审核确认工作,对各部门和企业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严格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确保实现培育达标一户、入库进规一户。跟进入库进度、协调具体事项,切实提高企业入库质量和水平。
附件2
施甸县“四上”企业培育计划表
类别
| 基数(户)
| 培育目标(户)
| 责任单位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26
| 4
| 4
| 5
| 县工信局
|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
| 13
| 2
| 2
| 4
| 县住建局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 27
| 3
| 4
| 4
| 县工信局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2
| 1
| 1
| 2
| 县发改局
|
其中:交通运输业
|
| 1
|
|
| 县交通局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1
| 1
| 县文旅局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
|
|
| 1
| 县卫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