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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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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2-032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利企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3-20
文号 浏览量 28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7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19685号)和《保山市发展改革委 保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的通知》(保发改体改〔2019503号)要求,深入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如下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黎煜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杨思军,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杨文泽,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兴香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级承担市场准入审批职能的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体制改革科承担。

工作组负责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施甸县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重大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强化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衔接,承担具体协调任务,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相关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政策、要求。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位的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一目了然,一网通办”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二)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调整建议,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三)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衔接工作,逐步实现清单许可事项准入类措施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全匹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配合国家和省市建立完善负面清单代码体系,形成清单事项代码与政务服务事项编码一致的映射关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将负面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发布,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

(六)按国家和省市部署组织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

1.工作组会议。根据工作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安排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重点难点问题,涉及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2.工作组办公室会议。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落实中的一般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抄送有关成员单位。

3.工作组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推进落实中的有关事项。会议由承担日常工作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召集。

(二)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1.请各成员单位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全面清理清单之处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清理情况报告(重点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于2020318日前上报县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2.2020年第一季度起,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按季度总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困难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343,邮箱:sdcyk1973@163.com),由工作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级有关部门。

3.根据工作需要,工作组以适当方式向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存在问题等。

(三)清单动态年修制度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以“定位准确、合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为原则,按照国家“一年一修”的要求,结合施甸实际,根据“放管服”改革、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每年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调整建议,按程序报送市有关部门。

 

附件:1.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成单位

      2.施甸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季度报表

      3.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

        名单

      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保山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

        的通知》(保发改体改〔2019503号)

      5.《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商务局关于转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文件的通知》

      6.《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有关部委印发<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附件1

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工作组成员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地震局

 

  

 

 

 

 

 

 

 

 


附件2

施甸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及困难

市场主体诉求

备注

 

 

 

 

 

 

 

 

 

 

 

 

 

 

 

 

注:请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季度报表上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343,传真:8121478,邮箱:sdcyk1973@163.com)。

 

 

 

附件3

施甸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请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联络员名单上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343,传真:8121478,邮箱:sdcyk197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