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19-03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9-03-25 |
文号 | 浏览量 | 181 |
施政办发〔2019〕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结合施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搬迁建档立卡人口21939人的工作任务。其中:2016年度任务10117人,2017年度任务3000人,2018年度任务8732人,2019年度任务90人(新增搬迁任务),同步推进拆旧复垦复绿工作。
二、时限要求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在2019年3月底前,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装修入住工作,努力实现入住率达到100%;稳步推进旧房拆除等工作,按照省级要求2016、2017年度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工作,2018年任务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锁定搬迁对象。各乡镇要按照已上报县扶贫办的搬迁花名册,进一步做好搬迁群众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搬迁户搬迁意愿不再发生变化。
(二)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县级挂钩安置点的行政点长和各乡镇要按照“一个安置点、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计划、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督促施工企业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员力量,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主体建筑、墙体支砌和房屋装修交叉进行施工,加快安置房建设装修速度,同步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确保所有安置房在2019年春节前具备入住条件。
(三)切实提高搬迁入住率。对具备入住条件的安置房,各乡镇、挂包单位和挂包干部要相互协作,积极动员群众及时搬迁入住。
(四)切实加快旧房拆除。各乡镇要按照《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实施方案》(施办发〔2018〕109号)要求,加快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同时,加快安置点配套的养殖小区或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进度,避免搬迁群众人在新家,牲畜在老家的情况,为拆除旧房创造条件,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五)切实搞好后续帮扶。各乡镇要围绕2019年脱贫退出目标,紧扣产业扶贫盘子,落实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帮扶措施优先向搬迁群众倾斜。要以安置点为中心,打造搬迁群众能脱贫、能致富的产业体系、就业支撑和创业平台,构建一小时就业圈。探索“安置点+X”模式(搬迁集中安置点+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创业平台、劳务中介、乡村旅游、绿化公司、环卫站、家政服务公司、保安公司、餐饮业、物业等),在全力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就学问题的同时,积极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和产业扶持,加大群众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鼓励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发和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让搬迁群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益。力争让搬迁群众搬入新居后,住得下、留得住、过得好,逐步融入迁入区的生活。
(六)切实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按照《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摘编》要求的清单,认真完善安置点、搬迁户档案资料和各种台账,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完整、逻辑正确,经得住各级的抽查检查和考核。
四、督促检查
1.责任领导:周应军
责任人:毛从相、张继伟、李艳
责任乡镇:仁和镇、由旺镇
2.责任领导:杨嘉成
责任人:施保许、彭俊玲、杨贵萍
责任乡镇:县城小高层、木老元乡
3.责任领导:苏发杨
责任人:蒋维栋、杨云、丁建中
责任乡镇:酒房乡、万兴乡
4.责任领导:赵应升
责任人:蒋菲、赵明华、段成进
责任乡镇:姚关镇、摆榔乡
5.责任领导:杨超华
责任人:李月慧、杨剑、段毕强
责任乡镇:老麦乡
6.责任领导:王金安
责任人:李立昌、张元生、杨锡元
责任乡镇:太平镇
7.责任领导:杨思军
责任人:杨明军、李学军、张继梅
责任乡镇:甸阳镇、旧城乡
8.责任领导:张俊杰
责任人:苏晓燕、李振、马俊宇
责任乡镇:水长乡、何元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安置点至少每周召开一次搬迁工作协调会,解决问题,跟踪服务,全面掌握入住进度。每周一向县易地办上报各安置点的安置房建设、装修入住、旧房拆除、资金拨付使用等进度,确保全县一盘棋整体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双点长制”,压实县级挂点领导责任,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压实挂钩单位及挂包干部责任,为安置点项目推进,搬迁入住、拆旧复垦等提供服务保障,切实为建档立卡搬迁户解决搬迁入住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每户搬迁户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在2019年春节前全部搬迁入住。
(三)严格督查问责。加强督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实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推进。
附件: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各乡镇安置点工作计划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市驻施单位,各人民团体。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