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1-07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施政办发〔2021〕35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施甸县2020—2021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施甸县2020—2021年糖料甘蔗
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蔗糖产业发展政策,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20〕119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农〔2021〕46号)精神,结合施甸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引导推广先进适用的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提高糖料甘蔗良种率和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降低糖业生产成本,提高蔗糖产业综合竞争力,以实现全县蔗糖产业恢复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任务。2020—2021年,全县实施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加快甘蔗种苗脱毒、健康种苗和机械化深翻、开沟等配套技术推广应用。推广甘蔗种苗脱毒、健康种苗面积1.8万亩,健康种苗覆盖率达90%以上;推广糖料蔗机械化深翻开沟覆盖率达95%以上,面积1.17万亩;亩产提高10%,蔗糖份提高0.5%以上。
二、实施地点及时间
(一)实施地点。在施甸县境内实施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的所有乡(镇)。
(二)实施时间。2020—2021年5月31日前。
三、项目补助对象、范围、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对象。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蔗农等种蔗者。
(二)补助范围。按政府和制糖企业确定的主推品种脱毒种苗、健康种苗作为推广范围,即:新台糖22号、新台糖26号、新台糖90/7909、云蔗08/1609、云蔗05/51、R6048、云/03—194、粤糖86/368、粤糖60号、粤糖79—177、柳城05/136、桂糖35、川糖79/15、粤甘47、桂糖08/120、桂糖08/1589、云蔗89/161,以及云蔗99/91、云引3号等品种,制糖企业、农科部门引进的试验示范新品种纳入补助范围;淘汰品种(如:云蔗8245、桂糖12号、云蔗82/45、云蔗73/159、湛蔗68/114、梁育78系列等)一律不予补助。
(三)补助标准。本次补助种植主体新植的脱毒种苗、健康种苗补助标准332.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75元/亩,省级资金157.5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补助标准161.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85元/亩,省级资金76.5元/亩)。
(四)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等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执行据实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中央、省级下达的资金总量。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人员、农业技术员、制糖企业农务人员开展核实、验收,经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附公示模板),逐级造册汇总(附件1—1、附件1—2、附件2)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工信、制糖企业依照验收实绩,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通过惠农补助“一卡(折)通”方式统一发放到蔗农,其他种植主体补助款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补助面积核实。各乡(镇)会同制糖企业,于2021年7月5日前,完成补助到户或其他种植主体新植蔗面积和机械化深翻、开沟种植作业面积核实;7月6日—12日开展补助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负责对所辖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二)补助面积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于7月18日—20日,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10户农户或者其他种植主体进行实地复核,7月22日前形成验收情况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级开展补助兑付工作。2020—2021年市级、县级配套资金如果到位,补助面积按本次核定的面积为补助依据。
(三)补助资金兑付与监管。县农业农村局于7月25日前将补助统计表和补助汇总表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补助程序及时开展补助资金兑付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县级设立甘蔗良种良法补助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做到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补助面积,不得套取补助资金。
(四)补助蔗农和其他主体信息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在核实补贴蔗农和其他主体信息时,主体名称或姓名、身份信息、“一卡通”和集中支付银行账户信息要准确无误,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兑付到植蔗主体。
(五)补助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要收集整理好补助项目发放原始凭证材料,如补助方案、公示照片、补助名册和验收照片等,完善补助项目档案资料,统一归档,规范管理。
附件:1—1.施甸县2020—2021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
广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统计名册
1—2.施甸县2020—2021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
广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统计表
2.施甸县2020—2021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中央、省级资金补助汇总表
3.公示(模板)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