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020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2023年,县政府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县政府办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了由县政府办主任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的县政府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高位推进。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工作。县政府办严格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县政府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制发了《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扛实办公室责任,形成创建合力,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制度。
(三)严格执行法制学习制度。县政府办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积极筹备县人民政府党组会学法,2023年多次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5月5日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0日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杨善洲同志1985年9月撰写《我的对照检查》,8月23日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9月5日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2月20日在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县政府办严格将“三办”“三服务”等工作依法纵深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名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重大决策事项分为6类,我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决策事项17项,其中:规划类15项、重大政策措施类1项、价格管理类1项。为做好施甸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2月7日,收集汇总了我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3月16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进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了培训和说明,由有关部门再次修改完善,征求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意见,形成了《施甸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县政府办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文件目录进行清理,特别是对近年来(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与新颁布、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文件进行重点清理。清理出与现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抵制冲突的有关文件。切实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函〔2023〕1号);7月4日,在县办公室主任业务工作培训会上,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作了培训和说明。结合施甸县实际,认真学习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4件,其中:继续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县政府办牵头制定县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县政府办网管中心按照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严格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领域、按部门制定发布本级政务公开目录清单,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要素公开标准,包括试点领域、领域二级分类、事项名称、公开层级、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实现目录体系全覆盖,以目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七)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抓好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尊重和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权力的具体行动,强化思想认识,狠抓办理落实。经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16件建议和提案已全部按时办复完毕,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其中:93件建议中,A类建议30件、占32.3%,B类建议59件、占63.4%,C类建议4件、占4.3%;123件提案中,A类提案57件、占46.34%,B类提案61件、占49.59%,C类提案5件、占4.07%。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政府办全面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普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县政府办主任组织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时撰写述法报告;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县政府办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县政府办主任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人民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参与度不高,力量整合、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不到位问题。二是督促问效有差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发挥县政府办统筹协调、督促跟踪问效作用不到位。三是法制审核机制不健全。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公众参与热情不够高、专家论证不够系统、风险评估不够全面,法治审查机构运行不畅。四是亮点培树示范不到位。创建氛围不浓,亮点培树不够,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足,经验总结缺乏有力支撑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上有差距。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扛实责任抓落实。县政府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列入年终述职范围。把责任扛实到位,把压力传导到位,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持续推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强化学习抓落实。持续深化“八五”普法,以单位内部、挂钩村、网格区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特别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三留守”人员较集中、矛盾纠纷较突出等地区,常态化法治宣传;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社会矛盾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对标对表抓落实。县政府办对标指标体系,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县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督促提醒,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广泛宣传抓落实。加大亮点培育力度,挖掘形成可供学习与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法”,充分利用施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成效和经验,以点推面、以典扩面,掀起示范创建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