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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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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3-021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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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施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施甸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专班组、问题整改专班组、亮点培育专班组、宣传报道组、信访维稳组和督查检查组,做到“抓有专班、创有机构”,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高位推进二是强化统筹部署。2022429日召开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531日相继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法治建设成效市级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机制赋能。制发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对示范创建230项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创建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形成上下衔接、左右互通、有序运转的联动机制强大工作合力制定《施甸县依法治县工作约谈办法(试行)》,优化完善了依法治县工作考评、约谈、述法、督察等机制,为打造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制度落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水平。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施甸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依法决策意识全面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现行政策性文件232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71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8备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率100%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保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规定,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施甸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聘任7名公职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02210月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招聘到云南吉昌、云南旦阳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县级90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有公司法律顾问全覆盖,全体法律顾问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巩固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施甸139个村(社区)均聘用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群众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及出庭应诉。制发《施甸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13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做到了“告官要见官、出庭要出声”的应诉要求。

(三)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网上公示、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县级各执法单位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及行政执法结果等内容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2022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场次509人,合格420人,合格率达82.5%;认真做好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申领、换发工作,新申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26人;加强执法培训,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2次、部门自行组织培训63场次,累计参训行政执法人员2050余人次。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下发《施甸县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清单》,通过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得到有效监管,派出督察组深入19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强化整改落实;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2022年施甸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58912件,其中,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录入154490件,其他部门录入4422件,录入率100%。四是严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行政处罚案件658件,行政许可案件256件;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45卷(行政许可案卷12卷、行政处罚案卷33份),评出优秀案卷30件、合格案卷12件、不合格案卷3件,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着力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权责清单,2022年施甸县行政许可事项保留242项。二是着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压减办事环节、流程、时限,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00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04项;积极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时长大幅压缩,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715户,最大限度向市场放权,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383项;规范建设县乡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5.88%,好评率100%。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监管部门完善检查实施清单772项,认领监管事项777项。

(五)强化法治宣传,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一是致力开展学法普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制度,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网上旁听行政审判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法治意识。选聘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42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打造了施甸县法治文化公园、施甸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施甸县119”消防主题公园、施甸县万兴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由旺镇四大村庄村级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等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精品工程,营造出有阵地、有内容、有重点的法治宣传氛围,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提升。二是致力开展源头治理。综合运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县联调中心枢纽平台,一体两翼打造北片水长、南片姚关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0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62名,实现纠纷从发现到处置“一站式”全覆盖,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018件,调解成功967件,调解成功率94.99%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施甸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普发、用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暑、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时撰写述法报告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县级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履职尽责,法治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高位推动,部门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有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参与、协同配合、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不够,一些部门从事法治工作力量还很薄弱,人员素质不够高,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

(二)联动不到位,工作合力未形成。部分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参与度不高,力量整合、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方面不足的问题;创建氛围不浓,亮点培树不够,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足,亮点培树不够,法治元素单薄,经验总结缺乏有力支撑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上有差距

(三)执行不到位,执法力量需加强。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还存在诸多不到位的地方,公众参与热情不够高、专家论证不够系统、风险评估不够全面;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过程中“单打独斗”现象突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实施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压紧压实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范围。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培训,在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素质提升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全面规范政府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细化230项指标体系,扛实责任,充实专班,盯人盯事盯进展。

(二)抓全民法律意识提升。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八五”普法,整合公职律师、社会律师、“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组建普法宣讲团队,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三留守”人员较集中、矛盾纠纷较突出等地区,每月开展1次专题法治宣传;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社会矛盾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事一专班、一事一方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民不转刑、刑不转命”。

(三)抓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每月调度并通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情况,确保录入率100%。二是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通报、整改执法过程及文书制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每年23次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壮大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哪里有违法,对应部门就执法办案到哪里,坚决不允许视而不见、有案不立、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统筹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五是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能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抓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一是建立“大数据+法律服务”模式,在139个村(社区)配备“乡村法治通”机器人,实现村(社区)覆盖率100%,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品质发展。二是深化法律援助和乡村振兴无缝衔接,推进太平社区、旧城社区、大乌邑村、莽王村、大坡脚村5个易地搬迁点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联动,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代理,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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