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40926-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38 |
关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编报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编报时间:2024年9月26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施甸县零一加油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施甸县零一加油站 | 项目位于施甸县甸阳镇三岔河施七公路(229省道)东侧,占地面积约1333.3m2,主要设置一幢约225.74m2站房、一座约180m2罩棚、一个约50m2自助洗车区、一栋约198m2办公及住宿楼;并设置地埋式SF卧式双层防渗储油罐3个,其中50m3的0#柴油罐1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40m3的95#汽油罐1个,总库容11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安装汽油税控油气回收双枪加油机2台并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安装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占总投资的30.5%。 | 140.00 | 施甸县甸阳镇三岔河施七公路(229省道)东侧 | √ | 2024-9-26施环准〔2024〕6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施环准〔2024〕6号
施甸县零一加油站:
您单位提交的由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丽琴,管理号:2017035530352014533613000037)编制的《施甸县零一加油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报批稿)及《施甸县零一加油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甸阳镇三岔河施七公路(229省道)东侧,占地面积约1333.3m2,主要设置一幢约225.74m2站房、一座约180m2罩棚、一个约50m2自助洗车区、一栋约198m2办公及住宿楼;并设置地埋式SF卧式双层防渗储油罐3个,其中50m3的0#柴油罐1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40m3的95#汽油罐1个,总库容11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安装汽油税控油气回收双枪加油机2台并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安装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占总投资的30.5%。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县零一加油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运营多年,施工期主要新增环保设备安装、对现有三级油水分离池扩容、新建应急事故池、新建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内容少,施工时间短,通过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垃圾、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油罐静置损失、油罐车卸油和车辆加油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加油车辆汽车尾气和化粪池异味。
根据环评核算,汽油油罐车卸油和加油过程的工作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约0.281t/a,其中约0.267t/a进入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约0.014t/a呈无组织排放;汽油存储过程的静置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约0.758t/a,经4.5m高通气管呈无组织排放。柴油卸油和加油过程的工作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约0.02t/a,呈无组织排放;柴油存储过程的静置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约0.0143t/a,经4.5m高通气管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用汽油加油枪加装油气回收系统等措施后可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环评预测,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2mg/m3限值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使用频率较低,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等,呈无组织排放,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外界影响较小。
化粪池异味通过采用地埋式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污泥等措施,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加油站员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生活污水(公厕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
加油站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产生量约0.88m3/d,外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5m3/d,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屋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西侧农灌渠;除绿化外的其他地面初期雨水约10.12m3/次、洗车废水约0.54m3/d、地坪冲洗废水约0.288m3/次,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等,噪声源强在60—90dB(A)之间。环评预测,经采取基础减振、围墙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西侧、其余三侧昼夜间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约3.29t/a,经分类收集后由施甸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约1t/a,定期委托施甸县环卫部门清掏处置;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约0.007t/a,经专用容器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三级隔油池油污约0.01t/a、含废消防沙约0.01t/a、废吸油毯约0.002t/a、废弃滤网约0.03t/a、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约0.01t/a,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油罐每3—5年清洗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油罐残渣约0.02t/次、含油棉纱量约0.005t/次,委托有资质清洗单位清运处置。
5.落实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储油罐的泄漏或渗漏会对地下水产生较大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3月)要求,为防止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采用地埋式SF卧式双层防渗储油罐;项目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储罐区、输油管线、三级油水分离池、应急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采用40cm厚的P8防渗等级的混凝土硬化,表面涂刷防渗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储油罐采用地埋式SF卧式双层防渗储油罐,储油罐区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加油枪至油罐间输油管线做隔油防渗层(双层管道);对加油区、卸油区、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加油区、卸油区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和表面涂刷防渗漆,化粪池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和池体内表面涂刷防渗漆,防渗要求均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站房、停车区及行车区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根据环评调查,项目区地下水径流方向由东向西,项目现有1个地下水监测井位于油罐区东北侧,项目拟在油罐区下游处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六、如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