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40821-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文号 | 浏览量 | 106 |
关于2024年8月2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编报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编报时间:2024年8月2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8月2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邮政编码:678200
联系电话:0875-3030317
电子邮箱:bssdhbj@163.com
项目名称 | 施甸县七〇七沥青、水稳拌和站 | 建设地点 | 施甸县云南施甸产业园区水长片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震乾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德源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工程位于云南施甸产业园区水长片区,项目总占地7421.38平方米,新建办公楼、食堂、公共卫生间、堆料区、配电室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年产6万立方米的沥青拌和生产线、年产4万立方米的水稳料拌和生产线各1条。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74万元,占总投资的5.36%。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环境管理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加强施工营地管理,在场地内设置1台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篷布遮挡散装物料等措施后,可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THC等,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地表径流雨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机械冲洗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产生的少量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径流雨水经沉沙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厂区外雨水沟。 3.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可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严格执行固废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永久弃渣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指定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为骨料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导热油加热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有组织废气:①骨料干燥轻油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由仓顶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直径0.3m、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量分别约1.368t/a、1.386t/a、0.225t/a,排放浓度分别约128.06mg/m3、129.75mg/m3、21.11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②项目采用导热油炉对沥青储罐进行加热保温,导热油炉以轻油为燃料,导热油加热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直径0.3m、高20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量分别约0.114t/a、0.116t/a、0.013t/a,排放浓度分别约128.06mg/m3、129.75mg/m3、14.6mg/m3,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限值要求;③沥青储罐、搅拌机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处理效率为99%的“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通过直径0.6m、高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量分别约0.0038t/a、0.00000076t/a,排放浓度分别约0.095mg/m3、0.0000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④水泥、矿粉仓产生的粉尘由仓顶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量约0.137t/a,排放浓度约13.64mg/m3,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堆料区和水稳料生产线未收集的粉尘、沥青生产线下料口产生的沥青烟及苯并[a]芘、柴油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评预测,通过设置顶棚、厂房封闭、出入口顶部设置降尘效率为80%的喷雾洒水装置、采用密闭式皮带输送系统等措施后,TSP最大落地浓度为8.603μg/m3,出现在下风向101m处,苯并[a]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645μg/m3,出现在下风向32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13.657μg/m3,出现在下风向21m处,项目厂界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后排放。 2.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水稳料搅拌机清洗废水及水稳料生产场地冲洗废水约2.16m3/d,主要污染物为SS,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稳料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约43.48m3/次,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通过厂区截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约1.3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水长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80—95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约120.394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约3.672t/a,收集后运至堆料区暂存,回用于水稳料生产。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电捕焦油约1.675t/a、废机油约0.2t/a,经专用容器密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导热油约4年更换一次,废导热油约5t,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厂家进行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 生活垃圾约4.5t/a,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泔水约1.8t/a,经密闭泔水收集桶收集后,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约0.27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五、如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