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10224-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文号 | 浏览量 | 7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6号 |
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鱼洞坡头,新建年产 2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一条,项目占地7300平方米,设置 1 座彩钢密闭生产车间,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1780m2,内设 1 条破碎粉碎生产线;设置Φ12×33m成品仓库4座;设置Φ11×18m中间仓1座;设置钢材料Φ6.5×8.5m成品石粉仓库1座;道路及装车广场占地650平方米;安装圆振筛1台,立轴冲击式破碎机1台,混凝土基础钢板库5个,配套输送、收尘、装车等设备。总投资286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公司水泥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安装布袋除尘器,并洒水降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公司水泥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厂区绿化,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限值要求;废机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率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7号 |
四川千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新寨隧道进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旧城乡新寨村,地理坐标:东经 99°12′54.89″,北纬24°26′15.77″。新建年产量6000m³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新寨隧道进口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成品堆场1个,占地面积200m2;配设配电房等设施。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新寨隧道进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8号 |
重庆才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马鞍山隧道进口及新寨隧道出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旧城乡新寨村,地理坐标:东经99°12′25.31″,北纬24°25′40.25″。新建年产量1万m³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隧道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成品堆场1个,占地面积400m2;配设配电房等设施。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马鞍山隧道进口及新寨隧道出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9号 |
云南华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芒别1号隧道及马鞍山隧道出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旧城乡芒别村,地理坐标:东经99°11′57.79″,北纬 24°24′27.34″。新建年产量9000m³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隧道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成品堆场1个,占地面积200m2。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芒别1号隧道及马鞍山隧道出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10号 |
云南亚尔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槽子地隧道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位于施甸县旧城乡槽子地隧道弃土场,地理坐标:东经99°15′32.46″,北纬24°28′17.43″。新建年产量12万t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隧道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45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450m2;原料堆场1个,占地面积110m2。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新寨隧道进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11号 |
云南中谦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岭岗寨隧道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施链高速岭岗寨隧道,地理坐标:东经99°13'25.51",北纬24°28'08.91"。新建年产量10万t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岭岗寨隧道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45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450m2;原料堆场1个,占地面积110m2。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岭岗寨隧道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12号 |
嵩明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三分部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姚关镇西上村高速公路服务区施工场地内,地理坐标:东经99°13′9.93″,北纬24°34′31.63″。新建年产量45万t临时砂石料场1个,项目将火仙山隧道洞渣、白岩子隧道洞渣及挖方废石经破碎、筛分等加工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7000m2;原料堆场1个,占地面积800m2;成品堆场1个,占地面积800m2。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新寨隧道进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施环准〔2021〕13号 |
安宁恒伊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四分部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高速公路K24+800弃土场内,地理坐标:东经99°14′2.93″,北纬24°32′51.96″。新建年产量17万t临时砂石料场1个,主要将靠山隧道洞渣经破碎、筛分等加工后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1200m2;原料堆场1个,占地面积300m2;成品堆场1个,占地面积300m2;库房1个,建筑面积12m2;值班室1个,建筑面积1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新寨隧道进口临时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对产尘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土石方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重视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点、堆场表面及中转过程扬尘通过设置一条移动式喷水软管,洒水降尘;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并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抑尘;堆料场配备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网临时覆盖,并洒水降尘;厂界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现有的污水处理措施和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砂池污泥堆存至“高速项目”弃土场内,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含油手套及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率达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统一运至“高速项目”危废暂存设施进行贮存,由“高速项目”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