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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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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62715-0/20221203-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2-12-03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2年12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行政许可决定书




 施环202216

施甸县裕鑫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县畜禽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施甸县华兴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82.08亩,总建筑面积20617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猪屠宰加工区、办公生活区、检验动检区三个区及附属设施。其中:生猪屠宰区建设下猪区、待宰车间、急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消毒清洗间、污水处理车间、消防水泵、屠宰车间、储藏发货车间、门卫室;办公生活区建设办公生活用房、厨房及餐厅、停车场、运动场、蓄水池、休息区、门卫室;检验动检区建设动物检验执法站、检测停车区、采血间、门卫室。购置生猪屠宰生产设备两套、污水处理设备一套、无害化处理设备一套、化验检测设备一套、运输车消毒清洗设备5套。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50万头。项目总投资107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5.3万元,占总投资的5.25%。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施甸县畜禽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路面清扫、车速限值、砂石等建材覆盖运输、堆放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定期维修保养设备、设置施工围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洪沟、沉淀池,暴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周边沟渠;厂区至污水处理厂管道安装试压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废弃土石方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粪便委托附近村民清运后综合利用。

(二)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高35m、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限值要求;生猪屠宰、屠宰区恶臭经喷洒生物除臭剂后由一套收集效率为95%负压收集后再通过除臭效率为90%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活性炭吸附,污泥、粪便堆放间、胃肠容物收集间、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喷洒生物除臭剂后一并由收集效率为90%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烟管于食堂楼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限值(≤2.0mg/m3)。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屠宰废水经隔油、检验室废水经中和、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少部分综合污水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洁、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及洗车工序,其他综合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施甸县由旺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由旺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污水处理站、无害化间、粪便收集间、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衬Mb6.0m,渗透系数K1×10-7/s;对生猪屠宰车间、急宰车间、清洗消毒间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衬Mb1.5m,渗透系数K1×10-7/s;对冷藏库、锅炉房、软水制备间、停产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地面硬化;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监控项目运营对区域地下水影响。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畜禽粪便、胃肠容物统一运至粪便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肉屑统一收集后外售;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运至污泥收集房暂存,定期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锅炉燃烧灰渣、锅炉除尘灰作为钾肥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病死畜禽及检验不合格酮体、蹄壳类固废、隔油池废油清运至无害化处理间处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泔水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

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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