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40112-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文号 | 浏览量 | 151 |
关于2024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编报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编报时间:2024年1月12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邮政编码:6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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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施甸县干混腻子砂浆石膏自动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施甸县云南施甸产业园区水长片区 | 建设单位 | 德耐迩(保山)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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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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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
该项目选址位于保山市施甸县云南施甸产业园区水长片区,项目于2023年11月3日取得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11-530521-04-05-564280),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发生了变动,于2023年12月15日进行了变更。项目租赁保山市吴宇建材有限公司部分现有厂房及办公楼,投资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4条全自动腻子干粉生产线,主要进行内外墙腻子、瓷砖粘接剂、石膏、特种砂浆等干粉的生产。并配套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环境管理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约12.50m³/次,主要污染物为SS,依托保山市吴宇建材有限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水长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包括办公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约1.2m³/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 NH3-N、悬浮物、动植物油等,依托保山市吴宇建材有限公司已有食堂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水长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机制砂上料粉尘、白水泥上料粉尘、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辅料称重粉尘、辅料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机制砂上料粉尘、白水泥上料粉尘分别经收集效率为90%的集气风管、收集效率为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处理效率为99.7%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颗粒物排放量约0.045t/a,排放浓度约11.43mg/m³,通过高1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10个筒仓,1#灰钙筒仓、2#重钙筒仓、3#白水泥筒仓、4#重钙筒仓、5#灰水泥筒仓、6#粗砂筒仓、7#细砂筒仓、8#重钙筒仓、9#石膏筒仓、10#玻化微珠筒仓,各筒仓仓顶自带1套处理效率为99.7%脉冲布袋除尘器,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10#筒仓颗粒物排放量分别约0.0013t/a、0.0054t/a、0.0012t/a、0.0103t/a、0.0347t/a、0.0282t/a、0.0204t/a、0.0100t/a、 0.0037t/a、0.0011t/a,排放浓度分别为8.37mg/m³、8.37mg/m³、1.18mg/m³、9.15mg/m³、9.42mg/m³、6.68mg/m³、4.83mg/m³、9.50mg/m³、7.79mg/m³、7.17mg/m³,通过高均约20m的DA003~DA012排气筒持放;搅拌、包装粉尘分别经密闭收集后经处理效率为99.7%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颗粒物排放量约0.23t/a,排放浓度约17.057mg/m³,通过高18m的DA002排气筒排放。DA001~DAO12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未收集的机制砂上料及白水泥上料粉尘约1.66t/a;辅料称重、投料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约60%沉降于车间内部,约0.5t/a经车间进出口无组织排放。环评预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3中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80~90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最近声环境敏感目标七零七社区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约0.1t/a、废木托盘约1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布袋收集粉尘量约127.37t/a,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实验室固废约2t/a,参照建筑垃圾按相关部门要求运至合法处置场处置;除尘器废布袋约1t/a,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约0.2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员工生活垃圾约8.25t/a,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五、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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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