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d_hjbhj-10_C/2018-021205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施甸县采矿权申请登记预审表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5 采矿许可证
附件6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7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决定书》(施环准[2016]17号)
附件8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施水许可[2017]4号)
附件9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施环准[2013]18号)
附件10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施水许可[2013]145号)
附件11 监测报告
附件12 标准确认函
附件13 专家审查意见表
附件14 专家签到表
附件15 修改对照表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云南省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普通建筑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境界终了及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4 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5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普通建筑用灰岩矿V1矿体资源量估算剖面图
项目名称
| 施甸县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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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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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何**
| 联系人
| 何** | |||||||||||||||||||||||||||||||||||||||||||||||||||||||||||||||||||||||||||||||||||||||||||||||||||||||||||||||||||||||||||||||||||||||||||||||||||||||||||||||||||||||||||||||||||||||||||||||||||||||||||||||||||||||||||||||||||||||||||||||||||||||||||||||||||||||||||||||||||||||||||||||||||||||||||||||||||||||||||||||||||||||||||||||||||||||||||||||||||||||||||||||||||||||||||||||||||||||||||||||||||||||||||||||||||||||||||||||||||||||
通讯地址
|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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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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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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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6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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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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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1653052110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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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迁建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B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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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19943m2
| 绿化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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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369
| 环保投资
(万元)
| 24.74
| 投资
比例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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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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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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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矿石坚硬而性脆,容易切割、破碎,成型较好者可加工一定规格的荒料,用于台阶、路面和房屋基石,碎块(石)可作一般公路基石和建筑混凝土骨料(碎石),目前本矿山开采出的灰岩主产品为碎石,作为普通建筑材料用。产品是目前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普通建筑材料。近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基础建设的加强,基础建设对普通建筑材料用石料的需求量大,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基础建设投资的增大,对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矿石开采,市场有广阔的前景。矿区开采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增加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原生产规模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拟扩建采石场。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于2016年5月由施甸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305212013057130130758,采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3.00万m3/a,矿区面积为0.0196km2,开采深度:1684~1625m,但开采规模未达到省《实施意见》的“云南省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按照“云南省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中“已有矿山”类重新修编完善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改造升级,达到最小开采规模(服务年限)。
由于本项目原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6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7日,经施甸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该采矿权延续至2017年11月19日止,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加之生产规模由3.00万m³/a扩建至6.00万m³/a;2016年4月28日,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扩建至6.00万m³/a的采矿权已经取得施甸县水务局、施甸县环保局、施甸县安监局、施甸县林业局、施甸县国土资源局的同意,目前需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施甸县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供建设方报批。
二、工程概况
1、现有项目概况
1.1 生产能力及矿山范围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于2016年5月由施甸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305212013057130130758,采用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3.00万m3/a,矿区面积为0.0196km2,开采深度:1684~1625m,原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编号及坐标详见表1-1。
表1-1 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1.2 现有项目组成
现有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有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2。
表1-2 现有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2、扩建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
(3)建设单位: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
(4)项目性质:扩建;
(5)矿区面积:0.0345km2,开采标高1619m~1684m;
(6)生产规模:生产规模6.00万m3/年。
2.1 生产能力及矿山范围
扩建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拐点编号及坐标详见表1-3。矿界关系见图1。
表1-3 扩建范围拐点坐标
图1 矿界关系图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详见下表,项目现有的生产设备能满足矿山扩建后的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相关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4。
表1-4 主要设备一览表
4、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表1-5 主要原辅材料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矿山年工作日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根据项目的工作制度,项目在册职工为15人,详见表1-6。
表1-6 劳动定员表
6、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7。
表1-7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
7、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总图布置共分为矿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放场(表土堆场)、弃渣场及办公生活区五个部分。矿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场位于进场道路西侧,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堆放场位于矿区东侧;弃渣场和办公生活区位于进场道路东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弃渣场南侧。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8、项目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云南省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普通建筑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资料,截止2016年5月31日,资源储量核实变更后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灰岩矿资源量为89.81万m3(243.83万t)(333+122b),其中消耗资源量为1.32万m3(3.58 万t)(122b),边坡占用资源量26.23万m3(71.21 万t)(333),保有资源量为62.26万m3(169.04万t)(333),回采系数为95%。
可采资源量=保有资源量×回采率
=62.26×95%≈59.15(万m3)
矿山可采灰岩矿资源量59.15万m3,资源量规模为小型。预计矿山生产能力为年开采灰岩矿6.0万m3/年,矿山最终产品为灰岩矿,则矿山服务年限可依照以下公式来计算:
矿山服务年限=矿石量/开采规模
=59.15÷6.0
≈9.86(年),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0年。
9、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369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4.74万元,占总投资的6.7%。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1-8。
表1-8 环保投资明细一览表
注:以上环保投资均为估算值,实际环保投资以最终工程结算额为准
10、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总投资为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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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原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规模为3.00万t/a,工程排污主要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采装、运输及破碎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矿区职工生活污水及设备运行噪声。
一、现有矿山环保执行情况
(1)矿山环评执行情况
经咨询业主,原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于2013年12月编制过《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米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2月20日取得《关于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米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施环保[2013]18号),批复详见附件9。
(2)竣工环保验收
2016年8月1号,由施甸县环保局主持,在建设项目现场召开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会,验收意见为: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投诉和举报,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米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云佳检字[2016]122号),项目各项外排污染物符合施环保[2013]18号批复及《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米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验收组同意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米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意见详见附件7。
二、原有污染物
1、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矿区、成品堆料区、生产加工区旱季降尘用水,用水量预计为5.0m2/d,全年旱季按180天计,年用水量900m2。降尘用水全部蒸发和被裸土吸收,无外排废水。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在矿山食宿的有12人,按每人每天80L计,矿区生活用水量0.96m3/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7m3/d,全年产生生活废水231m3/a。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农地施肥。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见表1-9。
表1-9 原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生活污水排放量汇总
2、废气
(1)矿区、成品堆料区扬尘
矿区经过开挖后地表裸露、场地地面未硬化,成品堆料区露天堆放,在旱季起风时都会产生扬尘,扬尘产生量与风速、地面积尘量、空气湿度、地面含水率等多种因素有关,与风速、地面积尘成正比,风速越大,地面各尘越多,积尘粒径越小产生的扬尘就越大;影响的范围也随积尘粒径、风速含水率而变化。
特别是矿区在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较大。矿区开挖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机和凿岩机,类比相似矿山挖机的产尘强度约为2g/s×台,每台每天使用时间4小时,共有1台;凿岩机的产尘强度在4.8g/s×台,每天使用8小时,共有1台;则总的产尘量为167.04kg/d。通过洒水系统及时洒水降尘后,粉尘可减少约80%,则排放量33.41kg/d。
(2)生产加工区粉尘
生产加工区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矿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类比破碎机的产尘强度在10g/s×台,共有1台,每天在厂区运行8小时,粉尘产生量为288kg/d。通过酒水系统及时洒水降尘后,粉尘可减少约80%,则排放量57.6kg/d。
(3)爆破废气、粉尘
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CO:177.84kg、NO2:14.1kg、CmHn:0.147kg。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具有瞬时性;爆破过程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类比同类工程粉尘浓度800~1000mg/m3。对环境影响较小。
(4)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
营运期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挖机、装载机、自卸汽车,以柴油为燃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是HC、CO、NOx等,其排放水平与设备型号、性能和维护保养有关。
(5)成品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废气
从矿区到省道229公路为简易公路相连,里程约3公里,矿区产品均通过这一公路向外运输,年运输量为3万吨,每天运输量为80~100m3。运输车辆会产生道路扬尘和燃油废气污染,影响范围主要在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扬尘量与路面的平整度、清洁度、风速、行车速度、车辆密度、运输量等多种因素有关。
3、噪声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装载机、挖土机、运输车辆、凿岩机等,噪声值在80~105dB(A)左右。
表1-10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表
4、固体废弃物
(1)生产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矿区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表土6860m3,产生的废料放入弃渣场内;弃渣产生量为17900m3,产生的弃渣堆放入弃渣场内。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年产生生活垃圾1.8吨,生活垃圾在厂区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2.69hm2。按工程建设分区划分为:矿区占地1.96hm2,生产加工区占地0.03hm2,成品堆场区占地0.04hm2,道路区占地0.05hm2,存弃渣场区占地0.56hm2,施工辅助设施区占地0.05hm2。
按现状用地类型划分为林地面积0.25hm2、草地面积0.96hm2、坡耕地0.03hm2、其它土地面积1.45hm2。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计算结果,在基建和生产过程中,扰动地表总面积为2.69hm2,项目建设开采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总面积1.21hm2。预测时段内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量为319.0t,扰动后预测水土流失量8412.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8093.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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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围没有工矿企业,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016年5月13日,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委托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云佳检字[2016]122号),大气监测数据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个监测指标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状况
矿区属怒江水系,区内沟谷发育,季节流水总体由北东向南西流入施甸河,再转向南汇入怒江。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至怒江段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项目区附近有施甸河的支流,最终均汇入施甸河,因此项目区水环境质量为IV类。
3、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云佳检字[2016]122号),项目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具体监测数据详见表3-2。
表3-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4、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植被较发育,植被覆盖率约15%,主要为农作物植被及暖性针叶林(云南松林),项目区内无国家级和省级规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
项目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不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的迁徙通道,也无风景名胜和古树名木,无特殊保护生态敏感目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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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项目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中二级标准进行控制。
2、水环境:项目区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保护。
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农村区域,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进行控制。
4、生态环境:维护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闭矿后及时恢复因项目建设受损的生态环境及植被减少量,使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明显减少,物种不灭绝。
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
表3-3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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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标准
|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所在地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执行。标准限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地表水体主要是施甸河,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至怒江段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标准值如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3、声环境
项目处于农村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4、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以不改变土壤侵蚀等级类型现状为标准,见表4-4。
表4-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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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故不设施工期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①运营期扬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标准,见表4-5。
表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②项目厨房设灶头1个,产生的厨房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执行标准值见表4-6。
表4-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
2、水污染物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仅工作人员在场区活动产生生活污水,项目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与餐厨废弃物一起经泔水桶收集后由附近农户运回喂养牲畜,粪便污水排入场内旱厕后提供给周边的农户做农肥,其余洗手等较清洁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区降尘,均不外排。故不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7。
表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及弃渣为一般工业废物,其堆放处置按《一般工业固化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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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标
| 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1)废水:本项目选砂废水循环利用,厨房废水用泔水桶收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喂养牲畜,洗涤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项目区设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用于农地施肥,不外排。
(2)固废:固废处置利用率为100%。
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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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工艺流程简述
工艺流程说明
矿区开采首先对地表植被进行清理,然后进行表层土的剥离,表层土经挖掘机剥离后用装载机和矿用自卸式汽车运到临时表土堆存场和弃渣场堆存。表层土剥离后,进行浅眼爆破,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分台阶开采砂石料,开采处理的砂石料由挖掘机铲装后送到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砂石料被输送到过筛机进行筛分,达到成品力度要求的砂石料堆放在成品堆料场,最后由汽车外运出售。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各项基础设施已经齐全,因此无施工期。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汽车进出产生的废气、噪声;厨房产生的废水和废气;砂石开采过程产生的废土石,沉淀池的沉淀物,砂石加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
1、废水
(1)生产废水
扩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生产用水主要是空压机冷却循环补水、钻孔和凿岩用水及降尘用水。由于项目空压机为间断运行,冷却循环补水量极少,结合项目实际,用水量为0.1m3/d,年耗水量为30m3/a,空压机冷却循环补水完全蒸发损耗。
扩建后项目生产规模为16.29万吨/年(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石灰岩密度2.715g/cm3),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变,通过类比,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生产规模为小型的土砂石开采用水量一般为0.1m3/t,该项目生产规模为16.29万吨/年,属小型生产规模,调整系数取1.1,项目生产用水按0.11m3/t计,则项目生产用水量为17919m3/a(59.73m3/d)。项目钻孔、凿岩过程用水进入矿石内后由自然蒸发损耗,不排放。
本项目降尘用水主要为采石场、破碎站、堆料场及矿区道路,用水量为12m³/d。其中采砂场降尘用水为4m³/d,全部蒸发不排放;破碎站降尘用水为2m³/d,全部随碎石带走和蒸发不排放;堆料场降尘用水2m³/d,全部蒸发不排放;矿区道路和生产加工区道路降尘用水为4m³/d,全部蒸发不排放。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15人,按每人每天80L/天计,生活用水量为1.2m³/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³/d,288m³/a。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洗涤、洗澡等产生的污水,根据类比同生产能力的采石场可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300mg/L、BOD5200mg/L、SS120mg/L、氨氮30mg/L和动植物油20mg/L等,其中洗涤污水拟通过1m³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全部用于洒水降尘;厨房废水用泔水桶收集后用于喂养牲畜;洗澡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旱厕粪便定期进行清掏用于农地施肥。
表5-1 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汇总
(3)初期雨水
项目堆料场的占地面积为164.22m2,大气降水对堆砂区淋洗产生一定量的淋滤水,在降雨情况下,雨水会对地表进行冲刷,从而产生富含SS的地表污水径流。
根据历史气象资料统计,项目区平均降雨量为984.3mm,径流系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中表15的推荐值,草地、沙质土壤的径流系数可取0.05~0.20(本项目取0.15),地表径流估算公式如下:
施甸县年平均降雨量为984.3mm,通过计算,产生的地表径流为24.25t/a。
其中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 q——暴雨强度,L/S·hm2;
P——重现期,a;本报告重现期取值为3年;
t——降雨历时,min;本报告取降雨历时10min。
计算得,项目暴雨强度为q=119.91L/S·hm2。
按照暴雨径流公式Q=Ψ·q·F,式中F为项目堆料场的汇水面积,堆料场的汇水面积取164.22m2,Ψ为该汇水面积的综合径流系数,由于项目所在地路面为非铺砌土地面,综合径流系数取0.3,则项目所在地排水沟的暴雨径流量为:0.5907L/s。
雨水收集池收收集前半小时降雨量,则雨水量为:
Q=0.5907L/s×60s/min×60min×0.5h÷1000L/m3=1.06 m3/次
考虑安全系数1.3,要求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容积不小于2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5-2。
图2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³/d
2、废气
扩建矿山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采矿、矿石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使用产生的燃料废气。工艺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开采工序,剥离、钻孔、爆破、采装、运输等处会产生扬尘,其排放特点是:a、排放高度低,属于面源污染;b、排放点多而且分散;c、排放量受风速和空气湿度影响较大,以上扬尘点均为无组织排放。
(1)覆盖层剥离扬尘
除去覆盖层的作业是包括除去覆压在矿床上面物料的一切活动,包括清除地表的植被、表土和其他不需要的地层。本矿去除覆盖层扬尘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给出的除去覆盖层作业中的逸散尘排放系数0.0365kg/t(覆盖层);根据扩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的地表覆盖情况,覆盖层按0.1t/t(矿石)计,为16290t,确定矿山剥离覆盖层过程扬尘产生量为0.59t/a。矿山在扩建后的开采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以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除尘效率达到60%以上,故本矿剥离覆盖层粉尘排放量约0.24t/a,粉尘排放地接近地面。
(2)采石场和堆料场扬尘
矿石开采采用湿式凿岩,粉尘的产生量不大。工业场地作业面及堆料场粉尘可采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干堆场扬尘速率计算公式:
Q=4.23×10-4×U4.9×S
式中:Q——起尘量,mg/s;
U——堆场平均风速。项目区所在地平均风速为1.4m/s。
S——堆场表面积。面积S=368.89m2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扬尘速率为0.8114mg/s,按每年作业时间2400h计,则每年产生0.007t。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及湿式作业,降尘率可达80%,则矿山开采粉尘排放量为0.0014t/a。
(3)爆破扬尘
通过对同类矿山进行类比调查,当炸药量为0.37kg/m3(矿石)~1.03 kg/m3(矿石)时,矿岩粉尘的产生量为0.027kg/m3(矿石)~0.17kg/m3(矿石)。根据矿体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使用破碎锤直接破碎,爆破量较小,频率很低,实际装药量仅达到统计数值的10%以内,所以本项目爆破时粉尘产生量取0.027kg(粉尘)/m3(矿石)。
扩建矿山开采量为6.00万m3/a,则爆破时产生的粉尘量为1.62t/a。扩建采石场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爆破操作,在爆破前对爆破工作面周边20m范围内先行洒水,增加工作面周边矿体湿度而减少扬尘产生量。考虑到爆破后粒径大的粉尘在短时间内在爆破区内沉降,直径<45μm的粉尘不能在爆破区短时间内沉降,故粉尘的排放量按照产生量的60%计,扩建后本项目爆破粉尘总排放量约为0.648t/a。
(4)铲装粉尘
矿石转运、运输等过程中扬尘产生量以原矿的0.001%计,每年产生砂石6.00万立方米。则本项目矿石转运、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为0.6m3/a(2.7t/m3),即0.81t/a。对矿区、道路、开采面及堆料场进行洒水降尘,其降尘率可达70%,则排放量为0.243t/a。
(5)交通扬尘
矿山建设规模为6.00万m3/年,每天运输量约为200m³。车辆通过的扬尘起尘量与路面的平整度、含尘量、含水率、分速、空气的湿度、车胎的面积、行车速度、车辆密度及运输量等多种因素有关。当车辆经过时,空气中的扬尘浓度可高达每立方米几十到几百微克,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在大风天气影响范围可达公路两侧几百米,小静风天气达几十米,按项目区气象、路面状况分析,影响范围主要在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均为林地、草地、坡耕地等。本环评采取洒水车对矿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的措施后,影响范围将大为减小。
(6)爆破废气、机械废气
根据类比同生产能力的采石场,本项目计划年使用油柴油200吨,炸药4吨。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CO、NO2、SO2、CmHn等污染物质,根据有关资料介绍,油料燃烧、炸药爆炸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量参见表5-2,由此推算本工程施工期有害气体产生量见表5-3。
表5-2 单位油料燃烧有害气体产生指标 单位:kg
表5-3 本项目使用炸药、机械产生的有害气体总量 单位:kg
由表5-3可知,项目运行燃油燃烧、炸药爆炸年产生CO6047.84kg、 NO29666.1kg、 SO2704 kg、 CmHn965.347kg。燃油燃烧产生的废气为机械运行尾气,尾气、爆破废气均为流动源,具有瞬时性,无法集中排放、处理。
(7)破碎、筛分扬尘
根据类比同生产能力的采石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按8g/m3计,每年产生砂石6.00万m3,则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0.48t/a。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其降尘率可达70%,则排放量为0.144t/a。
(8)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是炊事过程中产生的,本项目厨房采用电。
本项目共有员工15人,全部在厂区内食堂用餐。人均食用油日用量按30g/人·d计算,日耗食用油量0.45kg,年耗食用油135kg。在厨房烹饪过程中油烟的挥发量约为食用油用量的2.85%,则日油烟产生量为0.013kg,年油烟产生量为3.85kg。本环评要求项目在厨房安装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抽油烟机效率按照60%计,烹饪时间按日高峰期5小时计,引风机风量按2000m3/h计,则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1.54kg/a,排放浓度为0.52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尘产排量详见表5-4。
表5-4 扩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生产过程中粉尘产排量统计
3、噪声
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山正常工况下产生的设备噪声及产品外售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1)设备噪声
扩建后项目运营期的生产设备不变,正常工况下矿山主要噪声源及源强详见表5-5。
表5-5 扩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主要噪声源及源强一览表
(2)产品外售产生的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主要来自产品外售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声级约为75dB(A)。
4、固体废弃物
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弃渣、职工生活垃圾、旱厕粪便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
(1)剥离表土、弃渣
生产运行期产生土石方量37746m3,其中剥离表土18263m³,弃渣量19483m³。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废石破碎成砂石,作为产品出售,极少部分作为修路材料及时运走,极少部分堆放于弃渣场。
(2)生活垃圾
矿山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5人、0.5kg/人.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2.25t/a),餐厨废弃物装入泔水桶,用于喂养牲畜,其余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3)旱厕粪便
项目区依托办公生活区设置的1个旱厕,设置2个蹲坑,则旱厕粪便产生量约为0.48kg/d,0.096t/a,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4)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
项目区部分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SS沉降约80%,则生活污水沉淀池年产生沉淀约0.768t,初期雨水沉淀池产生沉淀物0.848t,因此年产生沉淀物1.616t,该固废由业主视沉淀量而进行不定期清掏。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废弃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5-6。
表5-6 废弃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5、生态环境影响
(1)工程占地
工程占地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尤其开采初期改变了现有的土地使用性质及格局;开采中期及服务期末随着水保方案和矿山恢复治理方案采取的植被恢复措施,受影响部分将随之得到改善和恢复。
(2)开采诱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问题
在矿石开采过程中,露天采场、剥离的表土用于采空区植被恢复,无废土石产生,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问题的可能性较小。
(3)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新增露天采场等征占土地,各工程建设将剥离表土,导致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征地范围内现有植被的破坏,引起矿区植被覆盖率下降,造成水土流失,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区域生存的动物失去了食物来源,栖息场所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必然导致动物的迁徙。同样的,鸟类也失去了栖息场所和部分食物来源,影响了当地鸟类的生存和繁殖。此外,其他爬行类动物的生存繁衍也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影响。矿山开采征占土地破坏了地表植被,工程行为造成的地表裸露和人为痕迹影响了区域自然景观。
6、水土流失
工程水土流失影响主要集中在新建道路施工及矿山露天开采,因工程开挖、回填等建设活动,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土层结构、表面植被,使原来相对稳定的表土层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抗蚀能力,在降雨及径流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因此在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必须加强场地的平整和植被的恢复,以减小本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7、“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本项目扩建前后变化情况,详见表5-7。
表5-7 项目扩建前后变化一览表
针对矿山现有的环境问题,本次环评所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如表5-8。
表5-8 “以新带老”措施一览表
8、污染物“三本帐”核算
本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详见表5-9。
表5-9 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增减量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大气污染物
| 营运期
| 采石场、堆料场地面
| 扬尘
| /
| 0.007 t/a
| /
| 0.0014t/a
|
铲装粉尘
(挖机、装机)
| 粉尘
| /
| 0.81t/a
| /
| 0.243t/a
| ||
破碎站 (破碎、筛分)
| 粉尘
| /
| 0.48t/a
| /
| 0.144t/a
| ||
交通扬尘
| 扬尘、粉尘
| /
| 少量
| /
| 少量
| ||
机械废气
| CO
| /
| 6047.84kg/a
| /
| 6047.84kg/a
| ||
NO2
| /
| 9666.1kg/a
| /
| 9666.1kg/a
| |||
SO2
| /
| 704kg/a
| /
| 704kg/a
| |||
CmHn
| /
| 965.347kg/a
| /
| 965.347kg/a
| |||
厨房
| 油烟
| 1.3mg/m3
| 3.85 kg/a
| 0.52mg/m3
| 1.54kg/a
| ||
爆破
| 扬尘
| /
| 1.62t/a
| /
| 0.648t/a
| ||
覆盖层剥离
| 扬尘
| /
| 0.59t/a
| /
| 0.24t/a
| ||
水
污
染
物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
| 360t/a
| 沉淀后全部回用,零排放
| |
pH
| 6~9
| ||||||
SS
| 120 mg/L
| 0.0346t/a
| |||||
COD
| 300mg/L
| 0.0864t/a
| |||||
BOD5
| 200 mg/L
| 0.0576 t/a
| |||||
NH3-N
| 30mg/L
| 0.0086 t/a
| |||||
动植物油
| 20mg/L
| 0.0058 t/a
| |||||
生产废水
| 空压机冷却循环水
|
| 30m3/a
| 自然蒸发
| |||
钻孔、凿岩用水
| /
| 59.73m3/d
| 自然蒸发
| ||||
采砂场降尘
| /
| 4m3/d
| 自然蒸发
| ||||
破碎站降尘
| /
| 2m3/d
| 自然蒸发和砂带走
| ||||
堆料场降尘
| /
| 2m3/d
| |||||
道路降尘
| /
| 4m3/d
| 自然蒸发
| ||||
初期雨水
| 总量
| /
| 1.06m3/次
| 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导入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 |||
固
体
废
弃
物
| 运营期
| 采石场
| 剥离土
| /
| 18263m³
| 堆放于临时表土场,日后用于覆土绿化
| |
弃渣
| /
| 19483m3
| 废石破碎成砂石,作为产品出售,极少部分作为修路材料及时运走,极少部分堆放于弃渣场
| ||||
办公生活区
| 生活垃圾
| /
| 2.25t/a
| 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沉淀池
| 沉淀物
| /
| 1.616t/a
| 由业主视沉淀量而进行不定期清掏
| |||
旱厕
| 旱厕粪便
| /
| 0.096t/a
| 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
| |||
噪声
| 营运期
| 挖掘机
| 80~90(A)
| ||||
空压机
| 82~120(A)
| ||||||
凿岩机
| 90~100(A)
| ||||||
爆破
| 100~135(A)
| ||||||
装载机
| 80~90(A)
| ||||||
破碎机
| 90~105(A)
| ||||||
载重汽车
| 80~90(A)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项目建设、营运期产生的生态影响进行分析:
一、地形地貌
本项目采取露天开采方式,在露天开采的剥离工程和砂石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将破坏原有的地表形态。
二、土地占用
矿山开发活动中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将会导致矿区土地功能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使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三、野生动植物、植被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使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发生改变。由于植物生存环境的破坏,使得植被覆盖率降低,植物生产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从而导致环境功能的下降,再加上动物的迁移,使系统的总生物量减少,对局部区域的生物量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整个地区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引起物种的损失。
四、对景观的影响
建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无自然风景区和名胜古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无风景名胜及特殊文物保护单位等视觉景观敏感点。因此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以及景区风貌来说,影响面很小。但矿区的开采必会使当地的自然条件遭到破坏,直接影响原有景观。在雨天,随着砂石、泥土流失入山润、河流,从而使河水浑浊度增加,也会造成视觉污染。采石场开采结束后通过对采场进行复垦绿化,植树种草,将形成新的人工绿色景观,对项目区域景观影响较小。
五、水土流失
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工程区范围内的地表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损坏了原自然地表的水土保持功能,是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量大大增加,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裸露的开挖面、松散的弃土弃渣遭暴雨、径流的冲蚀,很容易对土地资源、项目区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项目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预留生态恢复的保障资金,采取边开采边恢复开采迹地植被的方法,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的搭配不同种类的土著植物,进行覆土恢复植被,矿区对生态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各项基础设施已经齐全,因此无施工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采石场、破碎站、堆料场及道路的降尘用水和空压机冷却循环补水、钻孔和凿岩用水,全部蒸发不排放,无外排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洗涤、洗澡等产生的污水,共产生生活污水0.96m³/d,288m³/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动植物油等,其中洗涤污水拟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全部用于洒水抑尘,洗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也全部用于洒水抑尘,厨房废水用泔水桶收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喂养牲畜。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采石场及堆料场产生的风力扬尘、对内外交通扬尘、爆破及燃油废气、铲装及破碎站产生的粉尘等。
采石场和堆料场地面扬尘受风速、空气湿度等影响较大,影响范围一般在采砂场和堆料场周围100米的范围内,此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采取洒水降尘、堆放砂石料时尽量降低砂石料落差的措施,以及强化生产组织,合理调度,尽可能减少堆料场内产品的堆放,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扬尘量,根据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验收报告,该项目已在矿区西南面种植了青灌木和乔木构成防护带,植物防护带可吸收部分粉尘,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道路运输产生的路面扬尘较大,会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和植被造成不利影响,对场内交通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对外交通的运输车辆采取工布覆盖的措施和限制车速后,可大幅减轻对外交通扬尘产生的影响。
爆破和机械产生的废气为流动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量不大,并且矿山空气扩散条件好,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铲装及破碎站产生的粉尘量较大,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后,可使粉尘减少约70%,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幅减轻对周围环境和工人的不利影响。
为将粉尘、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小,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采矿采用湿式凿岩,开采作业面和采装过程中用软管洒水减低粉尘的排放;破碎工段应封闭生产,并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喷雾装置;干式筛分段设置喷雾装置对筛面进行喷雾降尘;堆料场应适时洒水,使物料保持一定的含水率,在大风天气堆料场应用土工布覆盖,防扬尘扩散。
②堆放的砂石及时拉走,根据运输、销售情况组织生产,不过多堆存。运输车辆尽量用工布遮盖,砂石装车过程中还应适时洒水。
③矿区作业人员工作时配戴口罩进行个体保护。
④经常对矿区道路进行养护,保持路面湿润,可减少扬尘排放量。
(2)爆破和燃油产生的废气
爆破为流动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量不大,并且矿山空气扩散条件好,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采用柴油作为能源,有少量燃油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有CO、NOX、SO2、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经大气稀释和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是炊事过程中产生的。本项目厨房厨房采用的能源是电,由于厨房产生的油烟量较少,可通过安装抽油烟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排放浓度为0.52mg/m3,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各项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粉尘、扬尘、废气、厨房油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故大气污染物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声源强度在60~120dB(A)之间。噪声源基本是在半自由场中的点声源传播,采用距离衰减公式,预测不同距离处的等效声级,即:
Lep=LwA-20lg(r/ro)-Ae
式中:LeP—不同距离处的等效声级,dB(A);
LwA—噪声源声功率,dB(A);
r—不同距离,m;
r o—距声源1m处的距离,m;
Ae—环境因子(取0)。
各主要噪声源在不同距离处的平均等效声级计算结果详见表7-1。
表7-1 噪声在不同距离衰减后的等效声级 单位:dB(A)
从上表可以看出,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对200米外的目标几无影响;根据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验收报告,该项目已在矿区西南面种植了青灌木和乔木构成防护带,可吸收部分噪声。同时还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影响:
①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并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
②应加强工人的防护,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③砂石料、废土石运输经过村庄时建议减速、严禁喇叭,且夜间不运输。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职工生活垃圾、旱厕粪便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剥离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场,用于采空区覆土植被恢复,废石破碎成砂石,作为产品出售,极少部分作为修路材料及时运走,极少部分堆放于弃渣场;矿山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废弃物装入泔水桶,用于喂养牲畜;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由业主视沉淀量进行不定期清掏,避免因沉淀物堆积影响沉淀池的沉淀效果。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爆破影响分析
矿山采剥过程中进行爆破作业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爆破振动、爆破飞石、噪声等危害。它对附近的人、畜、建筑物、生态环境可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给以重视。爆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现将本工程在爆破工序中所产生的各种危害及其防治对策进行如下分析。
(1)振动
爆破工序的另一个危害是振动。本项目采用露天浅眼爆破,爆破时能量主要消耗在岩石内,因此可导致地面的振动。这种地面振动自爆破中心向四周传播,当强度足够大时会破坏地面建筑,因此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现将爆破振动的预测方法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以及防治对策进作如下分析。
①振动强度的预测模式
式中:—— 质点振动速度,cm/s;
—— 最大一段爆破的药量,kg;
—— 测点(或被保护的)至爆破的距离,m;
—— 药量指数,取1/3;
—— 与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的参数,本项目取 150;
—— 与岩石性质有关的衰减指数,取=1.7。
根据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规定,“爆破地震安全距离”中规定的建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见下表。
表7-2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②对敏感点的影响
每次爆破的装药量为3kg,到距离爆破点20m处时,振动速度为1.717 cm/s,在爆破振动的安全范围内且爆破次数较少,爆破为瞬间爆破,时间短,根据现场踏勘及走访,该项目未接到投诉,采石场需爆破时应提前将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爆破时禁止人员逗留在室内;另外,要经常检查建筑物表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修补,防止建筑物倒塌带来危害。因此爆破振动可以接受。
③对矿山内部建筑物的影响
矿山工业场地有办公室、职工宿舍等建筑物,为一般砖房,抗振性能较差,应特别予以关注:首先要控制装药量,使其振动速度<2.3cm/s;另外,要经常检查建筑物表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修补,防止建筑物倒塌带来危害。
(2)飞石
据矿山爆破事故统计,在露天矿爆破中,由飞石引起的伤人事故占爆破事故的27%,因此建设单位应引起重视。
①飞石距离的估算
在单位面积炸药消耗量小于0.5kg/cm2时,露天台阶爆破的飞石距离可进行如下计算:
式中:--飞石距离(m);
--炮孔直径(cm)。
本项目炮孔直径3.6cm,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本矿山采场爆破飞石影响距离为56.7m。根据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采石场年产3万立方石料生产线验收报告,该项目已在矿区西南面种植了青灌木和乔木构成防护带,植物防护带可阻挡飞石的传播。
②对道路的影响
距离矿区3km外有229省道,但由于229省道距离较远,因此矿山采场爆破作业对道路的影响小。
(3)安全措施
①装药过程中应使用木杆和竹棍捅药,严禁用带铁工具捅起爆药包;
②爆破时严格控制爆破方向和爆破装药量,并按设计规定的爆破安全警戒距离设置警戒;
③爆破前,全部工作人员和矿山开采设备须撤出到安全地带避炮;
④堵塞要使用炮泥,确保堵塞长度;
⑤联线要按起爆网路图的要求由爆破作业人员具体联接,联线需经爆破负责人从头检查一遍,以免漏接、错接;
⑥爆破后要通风5分钟以后方准人员进入现场,经安全人员检查处理松石完毕才准许进行其它作业;
⑦爆破前,应将汽车、装载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6、对周围农作物的影响分析
矿区东、南、北面均为山地,西面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和烤烟。项目运行产生的生活废水沉淀后用于降尘,生产废水主要为降尘用水,产生的废水均被裸土吸收和蒸发,不会进入农用地。项目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后,对周围的农作物影响甚微。产生的生产固体废物全部存于弃渣场,不会占用周围山地和农用地。综上所述项目的运行对周围的农作物影响较小。
7、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通过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所在地无现状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不发育,但是矿业开发活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还是有可能的,矿床开采营运中存在诱发崩塌、陷落等地质灾害的可能,威胁着矿山设施、采矿人员的安全,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该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中提出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矿山应做好开采设计,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采边坡角和边坡高度,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段开采,边坡角不应大于62°,每台边坡高度不能大于10m,随时检查开采面上是否存在不利结构面,对不稳定岩体,应及时处理,防止岩块崩塌、坠落。
(2)开采布局应规范、合理、有序,一处开口,逐步推进,采场面形状应尽量保持规则,避免采场无序、零乱。
(3)该矿山开采矿种属普通建筑材料,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开采,提高荒料率,减少废石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废土废石综合利用,部分可用于铺筑矿山道路、修建挡土墙等,剩余部分应集中堆放于表土场内,不能随意倾倒,避免成为泥石流物源,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4)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后侧边坡开挖应注意合理放坡,控制边坡角≤45°,及时清除坡面危岩、废土废渣等。
(5)矿山应加强对周边植被及土地资源的保护,尽量减少占用土地资源,生产过程中不能破坏周围植被原生土壤,禁止越界开采。
(6)开采过程中,按照规范开采,严禁乱挖乱采,加强矿山植被、土地的保护,及时进行采空区的植被恢复。加强采场工作人员的防灾意识,在采矿活动中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范围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设施。
(7)矿山应严格遵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山筹建,矿山投产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严格按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8)严格执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交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9)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进行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尽量减少自然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保护生态环境。
8、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土壤和地表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砂石料开采活动将会破坏矿区地表植被、损坏自然地表,形成大面积裸露地表,从而使土壤结构发生改变,最终使矿区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随着土壤侵蚀强度的增大,土壤中的氮、磷、钾等有机养分流失量将相应加大,区域土壤将日趋贫瘠,严重区域可能产生石漠化。
本项目在砂石料开采前,需要先将项目区内的地表植被进行砍伐和清理,并与剥离表土一并堆存于弃渣场。这样一来,将对项目区内的现有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导致局部区域植被覆盖率降低,从而破坏项目区及周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根据实地勘探,项目区植被覆盖率约为15%左右。主要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云南松林)及杂草,其他植被主要为季节性农作物。较为单一,均为云南同一海拔带常见的植被类型;且无国家级和省级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因此,本项目只要认真采取并落实好以下生态恢复及相关工程管理措施,就能最大程度的减缓石料开采活动对项目区土壤和植被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能逐步使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尽快恢复到砂石料开采前的水平。环评提出一些对策措施:
①应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提出的开采顺序,分时段、分阶段划定好一定的植被砍伐及砂石料开采范围,有计划的在划定好的范围内进行植被砍伐与清理,避免对矿区土壤和植被造成大规模的一次性破坏。
②在砂石料开采的同时,应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对已采空区域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和种植树木,树木选择种植施甸本地常见植物,可尽快使植被覆盖率得到恢复。
③砂石料开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整个项目区进行有计划、有层次的覆土绿化,并种植施甸本地常见植物。
④严格执行水保方案提出的相关措施,防止矿区水土流失,并做好水保工程的维护工作。
(2)对动物的影响
采石场建设对植被破坏的同时,也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小型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上矿山施工机械噪声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影响,对周围动物的生活造成干扰,使它们的生活受到威胁而迁徙,远离矿山施工地周围。在直接影响区,动物将不会出现。因此,矿山建设对区域内小型野生动物的类型及数量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由于本项目矿区分布的小型野生动物为当地常见类型,无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且由于当地人为活动频繁,这些动物已经对人为活动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该区域某一物种消失,对这些动物的生存影响较小。
(3)对景观的影响
本项目范围内无自然风景区和名胜古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无风景名胜及特殊文物保护单位等视觉景观敏感点。因此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以及景区风貌来说,影响面很小。但本项目砂石料开采活动会使项目区内大部分植被遭受破坏,导致植被覆盖率降低,从而对原有景观构成直接影响,造成一定的视觉污染。对此,本项目拟采取在砂石料开采过程中和服务期满后对整个矿区进行有计划的覆土绿化、植树种草,使其形成新的人工绿色景观,从而最大程度减小项目对景观的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矿区建设和砂石料开采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毁坏或损害原地表植被,破坏其原有设施的水土保持功能。采挖过程中必将形成临时堆垫地貌和开采边坡,加上松散土石方的堆放,从而增加裸露地面积和裸露时间,有可能引起径流、导致泥沙增多,并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加以消除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损害远小于项目建成后的效益,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9、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规定的采矿行业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开采规模为16.29万吨/年,不属于其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也不属于《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所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0、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矿区位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项目区周围无文物保护区,不属于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经采取措施后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根据矿体赋存条件,适合露天开采,只要严格按项目相关管理要求,同时本矿区选址由政府组织多部门论证同意,矿山的选址和开采是可行的。
项目污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边村庄构成影响;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堆料场地及其他场地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承受。
综合以上分析,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
11、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功能分区明确,项目总图布置共分为矿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放场(表土堆场)、弃渣场及办公生活区五个部分。矿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场位于进场道路西侧,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堆放场位于矿区东侧;弃渣场和办公生活区位于进场道路东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弃渣场南侧。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根据施甸县气象资料,当地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1.4m/s。办公生活区位于工业场地和露天采区的侧风向,可减少扬尘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工业场地紧邻露天采区,有利于建筑石料用灰岩就地加工,工艺流程顺畅。为防止雨季洪涝对工业场地和露天采区造成破坏,在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修建截排水沟将雨水排出场外。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平面布置分区明确,生产工序流畅,各功能区之间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12、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将存在如下环境影响及环境问题:(1)由于砂石料开采活动将对岩石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局部地段可能会发生小型边坡崩滑等地质灾害。(2)在砂石料开采活动中,矿区采场、弃渣场的植被遭受破坏,虽然拟采取边开采边覆土绿化的措施,但部分植被仍不能完全恢复,部分矿区表土仍然裸露,从而会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及少量的扬尘污染。
对此,矿山开采过程中后期,矿山复垦绿化应列入计划渐次进行,主要为表土场、弃渣场及矿山露天采空区,分台阶清理、平整、覆土。根据矿山环境条件植树,树种可因地制宜,选择常绿乔木,造林密度167株/亩,株行距2.0m×2.0m,按0.3×0.3×0.3m(长×宽×坑深)的规格进行块状(方形)整地。造林安排在雨季,采用植苗造林法,并加强后期管理,恢复植被及自然景观,并最终关闭矿山,从而使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到项目建设以前水平,业主必须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与监测计划,预留足够的恢复治理资金,确保开采结束后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闭矿申请,经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编制关闭矿山地质报告,并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和缴清有关费用等工作,最后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机关验收。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3、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业主应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自行编制应急预案,并上报施甸县环境监察大队备案。
14、项目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①任务
a、在项目的建设与运行中,贯彻落实我国的各项环境保护法规。
b、制定项目区的环保管理制度,督促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实施。
c、负责检查项目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运行情况,制定相关的操作要求和规则。
d、定期整理上报项目区有关的环境统计报表和向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汇报本采矿场的环保工作。
e、建立项目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检查档案。
f、负责对项目区的职工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②目标
a、确保废水零排放。
b、开采区的废土石用于回填采空区。
c、干季适时喷淋降尘,使采场、堆料场与道路扬尘减少70%以上。
d、噪声:关心点白天≤60,夜间≤50dB(A)。
e、采场及堆料场服务期满后对其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
(2)环境管理人员的设置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设置1名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
(3)环境管理和环保验收
本项目环境管理主要在运营期,本项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定期进行环保设施检查。
①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a、配合环保部门检查验收项目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b、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全矿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c、搞好矿区绿化和植被恢复的管理工作。树种可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本土树种,例如:小叶榕、大青树等。
②环境管理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环境管理重点如下:
a、地表水:检查采场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b、固体废物:定期检查矿渣、废土石的处置情况。
c、噪声:检查关心点达标情况。
d、大气:加强对采场、堆料场和道路防尘措施的监督管理。
e.水土流失监测: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进行。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营运
期
| 生产过程
| 无组织粉尘、扬尘
| ①在采石场设置水管洒水降尘;②员工配备口罩、防尘眼镜等个人防护工具。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
|
①天气干燥时对破碎站地面洒水降尘;②破碎站的高粉尘机械、出料皮带口及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喷头喷水;③员工配备口罩、防尘眼镜等个人防护工具。
| |||||
运输
| 扬尘
| 场内道路洒水降尘,对外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覆盖、限载、减速行驶的措施。
| |||
车辆及爆破作业
| 废气、尾气
| 自然扩散稀释
| 影响较小
| ||
厨房
| 油烟
| 安装抽油烟机
| 对环境影响小
| ||
水污染物
| 营运
期
| 生产废水
| 洒水系统降尘用水
| 挥发消耗,不外排。
| 影响较小
|
办公生活区
| 生活污水
| 厨房废水与餐厨废弃物一起用泔水桶收集后给附近村民喂养牲畜,洗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设置旱厕,不排放粪便污水,粪便用于农地施肥。
| 影响较小
| ||
初期雨水
| 通过初期雨水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不外排至水体,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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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营运
期
| 采砂场
| 剥离表土
| 全部堆存于临时表土场一侧,用于后期覆土绿化。
| 按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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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渣
| 废石破碎成砂石,作为产品出售,极少部分作为修路材料及时运走,极少部分堆放于弃渣场
| ||||
办公生活区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交由附近农民用于农地施肥。
| |||
沉淀池
| 沉淀物
| 由业主视沉淀量进行不定期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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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营运期
| 矿山爆破
| 爆破噪声
| ①建议使用塑胶炸药;②爆破时应选用固定时段,尽量避开人们休息时间;③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进行爆破作业。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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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破碎过程
| 机械噪声
| ①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②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③将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④科学合理布置生产机械;⑤生产员工佩带耳塞,适当减少劳动时间和增加岗位轮换。
| |||
运输车辆
| 机械噪声
| 自然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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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营运期
| 进厂路口、进入厂区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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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当地自然条件,结合各治理地点的具体情况,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原则和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流失治理方针,防治方案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采取拦渣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场地整治工程和保护坡植树、护路林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按照水土保持分区的情况和弃渣量大小,并结合地形条件,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为辅进行设计。
一、生态保护
在开采过程中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植被恢复,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植被的生态恢复措施,待开采作业结束后一段时间最终完成开采区的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堆放在建有挡拦措施的排土场,弃渣堆放于弃渣堆放场内,服务期满后用于对采砂场和弃渣场覆土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只要加强管理,落实水保措施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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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1、项目简况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石水牛石灰岩矿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年产6万立方米砂料,项目总占地面积19943m2,主要采用凿岩爆破、露天开采的方式进行砂石料开采与加工,最终产品为建筑用砂料。
2、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建筑用砂岩矿开采的设计生产能力、采用的工艺以及生产设备等均不在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之列。
根据云国土资[2002]19号《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小型矿山,且符合建筑石料开采最小规模大于1万m3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
本次评价的扩建矿山生产年限10年,生产规模16.29万t/年,满足“云南省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中“已有矿山”最小开采规模(≥10万吨)及服务年限(露天开采矿山6年)。根据相关意见,矿山建设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4、项目选址可行性结论
本矿区位于施甸县由旺镇常村观音寺山石水牛,矿区周围无文物保护区,不属于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主要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云南松林)及杂草,其他植被主要为季节性农作物,不属于生态公益林,无需特殊保护的植物和古树名木,不属于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也不属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责任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同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采活动不会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本矿区范围内没有地表水体分布,水文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环境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共计矿体赋存条件,适合露天开采,因此,本矿区选址是可行的。
5、平面布局合理性结论
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经过分析,项目平面布置分区明确,生产工序流畅,各功能区之间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6、社会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意义,不但可以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还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同时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相关生产、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同时,项目的建设又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随着水保、环保措施的落实,当地环境保护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为环境所接受。所以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建设条件成熟,从环保的角度是可行的。
7、环境影响结论
①大气环境: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采砂场及堆料场产生的风力扬尘、对内外交通扬尘及燃油废气、铲装及破碎站产生的粉尘等。
采砂场和堆料场地面扬尘受风速、空气湿度等影响较大,影响范围一般在采砂场和堆料场周围200米的范围内,随风速的加大会扩大影响范围。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堆放砂石料时尽量降低砂石料落差的措施,以及强化生产组织,合理调度,尽可能减少堆料场内产品的堆放,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扬尘量;铲装及破碎站产生的粉尘量较大,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后,可使粉尘减少约70%,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幅减轻对周围环境和工人的不利影响;道路运输产生的路面扬尘较大,会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和植被造成不利影响,对场内交通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对外交通的运输车辆采取工布覆盖的措施和限制车速后,可大幅减轻对外交通扬尘产生的影响;燃油产生的废气为流动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量不大,并且矿山空气扩散条件好,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厨房油烟排放量较小,通过安装抽油烟机和大气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本项目生产用水为采砂场、破碎站、堆料场及进场道路的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项目钻孔、凿岩过程用水进入矿石内后由自然蒸发损耗,不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洗涤、洗澡等产生的污水,产生量较小,洗涤废水通过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洗澡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厨房废水与餐厨废弃物一起用泔水桶收集后给附近村民喂养牲畜;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给附近村民用于农地施肥不外排;由于砂石料开采、剥离表土和弃渣会造成本地区地下水补给量减少,但通过回填以及砂石料开采结束后及时覆土绿化,则可以消除其对地下水补给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本项目噪声影响范围主要在项目区周围200米内,噪声强度较高,且凿岩钻孔、铲装、交通运输等作业都是流动源,通过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爆破作业对周围影响较大,在采取一系列噪声控制措施后,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剥离表土、废石及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全部堆存于临时表土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废石破碎成砂石,作为产品出售,极少部分作为修路材料及时运走,极少部分堆放于弃渣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运至指点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给附近村民用于农地施肥;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由业主视沉淀量而进行不定期清掏。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做到100%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诉,项目运营期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8、生态保护措施
(1)采取拦渣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场地整治工程和保护坡植树、护路林等措施对开采区、破碎区、沉淀区、生活区进行治理。
(2)露天矿开采地表形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平整采区地表,加快加固边坡,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9、闭场措施
项目运营期满后,采矿活动形成的工业场地、裸露地表,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回填采空区,植树种草。
二、对策措施
企业要制定环保责任制,企业领导为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环保事务,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工作,切实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选用机械性能强、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减少粉尘外扬。爆破结束后应立即洒水降尘。
②保持矿区内的环境卫生,洒水抑尘,矿石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加强绿化,种植吸附能力强的花草树木,矿区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矿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根据天气情况,增加矿区内洒水降尘的次数,尽最大可能减少扬尘。
⑤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抽油烟机1套处理厨房油烟。
⑥产品外售运输道路清扫路面积尘,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通过周边敏感点时降低车速,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设置绿化隔离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对道路沿线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及周边林地浇灌。
②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进入项目区内车辆禁止鸣笛,入口处设置禁鸣标示。
③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绿化带有明显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
④进出矿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
⑤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的地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⑥对运输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洗,限制车辆超载。
⑦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噪声过大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①剥离的表土用于采空区植被恢复。
②餐厨废弃物装入泔水桶,用于喂养牲畜,其余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③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5)生态环境改进措施
(1)露天采场
①开采结束后,采区四周可能会产生滑坡、崩塌和掉块地质灾害,由于开采面坡度缓,应做好排水沟的养护工作,避免采区积水。
②采空区及时覆表土,植被绿化。
③加强开采边坡的变形监测,清除松动岩体。
④对矿区范围进行密切监视,一旦发现有裂缝、滑坡、泥石流倾向,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发生的可能性,加强对植被的恢复,提高矿区范围的生态环境质量。
⑤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⑥加强矿区绿化,矿区四周空地种植常见高大乔木树种,以美化矿区生态环境,吸附无组织粉尘。
三、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表9-1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
表9-2 环境监察计划表
四、“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根据我国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环保对策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见表9-3。
表9-3 竣工验收一览表
五、建议
1、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源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装卸砂石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量。
2、应禁止夜间进行砂石料开采和装卸运输工作。
3、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营运。
六、总结论
施甸县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气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噪声按要求采取减防治措施后,对项目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总之,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所产生污染物的处置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该地区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运营,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本环评所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建设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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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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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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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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