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d_hjbhj-10_C/2018-021205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2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附件:
1、委托书;
2、项目原环境影响登记表;
3、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合同
4、适用标准复函;
5、专家签到表;
6、专家审查意见;
7、修改对照表。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3、项目周边关系图;
4、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项目名称
| 施甸圣和医院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施甸圣和医院
| ||||||||||||||||||||||||||||||||||||||||||||||||||||||||||||||||||||||||||||||||||||||||||||||||||||||||||||||||||||||||||||||||||||||||||||||||||||||||||||||||||||||||||||||||||||||||||||||||||||||||||||||||||
法人代表
| 胡** | 联系人
| 李**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由旺街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678206
|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
| ||||||||||||||||||||||||||||||||||||||||||||||||||||||||||||||||||||||||||||||||||||||||||||||||||||||||||||||||||||||||||||||||||||||||||||||||||||||||||||||||||||||||||||||||||||||||||||||||||||||||||||||||||
立项审批部门
|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批准文号
| 08637671053052117A1002
|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综合医院(Q8311)
| ||||||||||||||||||||||||||||||||||||||||||||||||||||||||||||||||||||||||||||||||||||||||||||||||||||||||||||||||||||||||||||||||||||||||||||||||||||||||||||||||||||||||||||||||||||||||||||||||||||||||||||||||
建筑面积
(hm2)
| 150
| 绿化面积
(m2)
| /
| ||||||||||||||||||||||||||||||||||||||||||||||||||||||||||||||||||||||||||||||||||||||||||||||||||||||||||||||||||||||||||||||||||||||||||||||||||||||||||||||||||||||||||||||||||||||||||||||||||||||||||||||||
总投资
(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6.2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32.4%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计投产日期
| 2017年12月
| ||||||||||||||||||||||||||||||||||||||||||||||||||||||||||||||||||||||||||||||||||||||||||||||||||||||||||||||||||||||||||||||||||||||||||||||||||||||||||||||||||||||||||||||||||||||||||||||||||||||||||||||||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1项目由来
近年来,施甸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支付能力提高,健康知识逐步得到普及、人们的保健观念将逐步增强,潜在的各种医疗需求将逐步明晰,随着施甸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各种医疗的高端需求将逐步增加。全民医保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前那些有病,但看不起病的患者将得到基本医疗的保障。随着电脑的逐步普及、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因素的变化,随之而来的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将会上升,患者对各种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加促使医疗市场的迅速放大。这种发展趋势,要求有足够的、贴近老百姓的医疗服务机构为患者提供服务,为更好地满足施甸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云发[2009]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0] 177号),为发挥民营经济和技术辅助力量,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施甸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居民提供多层次的疾病诊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施甸圣和医院决定进行改扩建。
施甸圣和医院原名平安医院,法人为白有焕,2014年3月法人变更为胡红耀,医院名称变更为施甸圣和医院。项目原于2013年8月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施环登字[2013]230号)并通过审批。本次改扩建拟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增设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中医科、精神科(床位保持20张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专业团队,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施甸维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2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施甸圣和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 改扩建
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由旺街
建设单位: 施甸圣和医院
建设规模:床位保持20张不变,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增设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中医科、精神科。
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1.3现有项目情况
项目位于由旺镇由旺街,临近229省道,周围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医院原房屋建筑及装修面积1200 平方米,项主要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厨房、办公室、危废暂存间等,其中门诊部、住院部共用一栋三层楼房(一楼主要为门诊部,二楼主要为住院部,三楼为康复科,三楼楼顶用作病区衣物晾晒区),办公室位于门诊、住院楼东侧临近的普通住宅四楼,危废暂存间及厨房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其中危废暂存间位于一楼楼梯旁,厨房位于三楼(不设餐桌,住院患者、医护人员餐饮行为主要发生在门诊、住院楼)
项目服务方式包括门诊与住院,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其他)、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根据本项目《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院类型为一级综合医院,床位为20张。
项目现有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项目现有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原有仪器、设备分为诊疗科目设备及病房设备,原有诊疗科目设备见表1.2,病房设备见表1.3。项目原有职工总数80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后勤人员20人。
表1-2原有大型医疗设备清单
表1.3病房单元设备(每间)
注:共设20张床位。
1.4现有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为直接租用原有楼房,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有:
1、经营过程产生的污水排入楼房原有化粪池处理并消毒(优氯净)后排入排水管网。
2、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由保山市宏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1.5改扩建项目内容
项目改扩建内容为床位保持20张不变,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增设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中医科、精神科并配套相关设备及人员,拟增设的科室位于现有门诊住院楼一楼,不新增占地,利用原有楼房装修改建,装修改建面积150m2,拟增设人员20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一、工程分析
本次改扩建主要为科室增加,利用现有房屋,建设过程不新增土建,根据项目改扩建内容及有关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增加的科室及其所需设备不会产生需特殊处理或预处理的特征污染物,增加的科室位于现有有门诊住院楼,便于项目污染统一治理。
二、本次改扩建环评工作重点
由于本项目建设较早,其时医院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空缺,故项目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及工艺较为落后,无法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鉴于本次改扩建增加的科室及其所需设备不会产生需特殊处理或预处理的特征污染物,则本次评价重点为:1、评价项目新增内容对于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周边环境的影响;2、按照有关法律及规范,为项目原有工程及改扩建工程整体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1.6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6.2万元,占总投资的32.4%,具体环保投资见表1-4。
表1-4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1.7平面布置
项目门诊部、住院部共用一栋三层楼房(一楼主要为门诊部,新增建设内容也位于一楼,二楼主要为住院部,三楼为康复科,三楼楼顶用作病区衣物晾晒区),办公室位于门诊住院楼东侧临近的普通住宅四楼,危废暂存间及厨房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其中危废暂存间位于一楼楼梯旁,厨房位于三楼(不设餐桌,住院患者、医护人员餐饮行为主要发生在门诊、住院楼)。
门诊部、住院部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
(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一级综合医院,原有污染主要为医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厨房油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由于本项目建设较早,其时医院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空缺,故项目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及工艺较为落后,原有的污染治理措施主要为:
1、经营过程产生的污水排入楼房原有化粪池并进行消毒处理(优氯净)后排入排水管网。
2、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由保山市宏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原有项目的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医疗废水等污染物未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本低值较好,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故总体来说项目原有污染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过程也未收到环保投诉。
本次环评将按照有关法律及规范,为项目原有工程及改扩建工程整体提出环境保护要求,解决项目原有的环境问题。
|
(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侯、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地理位置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南部,地处东经98º54’~99º21’、北纬24º16’~25º00’之间。东连保山市昌宁县,南邻临沧市永德县,西与保山市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保山市隆阳区毗邻。东西横距45km,南北纵距79km,国土总面积2009km2。全县辖13个乡(镇),县城位于施甸坝子南端甸阳镇,海拔1470m,距省会昆明571千米,距市政府保山61km,距缅甸260km,距正在修建的泛亚铁路(大瑞铁路)、保龙高速公路32km,交通便利。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城西北二十公里,东经99°04′,北纬24°47′至24°53′。东与老麦乡相邻,南与何元乡、仁和镇相连,西与太平镇交境,北与水长乡接壤,东西相距12.25公里,南北相距14.5公里。本项目位于由旺镇由旺街,临近229省道,周围交通便利,人口密集。
2.2 地形、地貌
施甸县位于滇西边陲、怒江东岸,地处横断山脉中南段,境内地形属怒山尾翼山地峡谷区,地势大致北高南低,三面有江河环绕,两山夹一坝。高山、丘陵纵横交错,海拔高差较大。东北部四大山主峰大水河头山最高海拔2895.4m,西南部的三江口最低海拔560m,山脉主体为南北走向,靠怒江东岸的山脉分两股:一股从北向南延伸,由大箐山、弥勒喜山、老坎山、董家山头、五里凹山等组成;另一股从南部的亮头向北延伸,由木莲花山、大亮山、大尖山、象山等组成。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km,南北最大纵距79km,总面积2009 km2,其中:坝区面积186 km2,占总面积的9.26%;山区面积1517 km2,占总面积的75.51%;半山区面积306 km2,占总面积的15.23%。
2.3气候、气象
施甸气候属中亚热带为主体的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部分地区为亚热带气候区,干湿季分明。受高原山地怒江断裂峡谷的影响,温度垂直变化较明显,形成境内 3 种气候类型区域。一是海拔在 1600~2100 米,俗称温凉山区和半山区;二是海拔在 1473.5~1496.5 米,以施甸坝为代表的中亚热带气候;三是以怒江、勐波罗河为代表的南亚热带气候,俗称低热河谷地区。
施甸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的有关气象特征值为:多年平均气温17.0℃,极端最高气温32.4℃,极端最低气温-3.2℃,全年日照时数2189小时,相对湿度75%,多年平均降水量1008.5mm,实测最大24h 降水量84mm,多年平均蒸发量1780.6mm(20cm 蒸发皿观测值),全年无霜期273天,实测多年平均风速1.4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6.0m/s,3~5月盛行西风、其余盛行南风。
2.4 水文
施甸境内有河流69条,总长586.6公里,径流总量7.38亿m3,年产水21.8亿m3,现能控制利用的占2.6%。县境河流属怒江水系,主要有怒江、勐波罗河、施甸河、姚关河、太平河。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西南面744m的施甸河。施甸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施甸坝东南向鹰窝山麓,发源地海拔高程2427m,施甸河自发源地由南东向北西缓缓而下,汇集两岸支流,继续北上,经过甸阳镇、仁和镇和老麦乡后,在由旺镇急转南下,再经过太平乡和何元乡,在太平乡和何元乡最南端交界处汇入怒江。河流全长 62.4km,河道比降 2.39%,流域面积31642km2 。整个河流大的趋势为先由南向北再由北向南,上、下游流向相反。
2.5 土壤、植被
施甸县土壤共有7个土类,14个亚类,20个土属,39个土种。7个土类分别是红壤、黄壤、燥红土、紫色土、石灰土、冲积土和水稻土。受地形地势不同,影响着生物气候和土壤类型的差异。
施甸县地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大部分(南部)属于高原亚热带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带,滇西南中山山原河谷季风常绿阔叶林区;少部分(北部)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带,滇中、滇东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云南松林区。由于复杂多样的地理条件,形成了植被类型多样的特点。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8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其中:有林地面积101.6平方公里,占56.4%;疏林地12平方公里,占6.6%;灌木林地29.7平方公里,占16.5%;无林地36.9平方公里,占12.5%。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4.8%。
本项目地处滇西施甸县,根据《云南植被》,项目区在植被区划上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西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高原亚热带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滇西南中山山原河谷季风常绿阔叶林区、临沧山原刺栲、印栲林,刺斗石栎林亚区,地带性植被是季风常绿阔叶林。目前项目场地内地面已经硬化,场地内植被以人工绿化植被为主。
(二)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2.6行政区划及人口
施甸县辖5个镇、8个乡:甸阳镇、由旺镇、姚关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摆榔彝族布朗族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老麦乡、何元乡、水长乡;137 个村民委员会,共有 1631 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布朗、回、傣、白等二十多个少民族。根据《施甸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县总人口344418人,增加321人。人口出生率为13.32‰,死亡率7.3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3‰。户籍人口密度171人/平方公里。少数民族26种,少数民族人口28981人,占总人口的8.41%。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坝北部,镇政府距离施甸县城20公里,平均海拔1460米,全镇辖由旺、杨家、永福、坡脚等16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164个村民小组。全镇农户数10245户,有乡村人口40114人,其中农业人口36944人,劳动力20676人,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865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
2.7 经济发展
根据《施甸县2016年统计年鉴》,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563031万元,增长12.2%;农业总产值完成316293万元,增长6%;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026196万元,增长6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2254万元,增长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4341万元,增长12.4%;财政总收入73164万元,增长21.6%;财政总支出272501万元,增长8.1%;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84277万元,增长33.5%;各项贷款余额487278万元,增长27.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79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29元,增长10.5%。
2015年,由旺镇全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267万元,增长2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51元,增长15.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2亿元,增长29.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8亿元,存款余额4.7亿元。
2.8 文化、卫生、体育
施甸县全县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16年末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50938册;文物保护机构1个,文物保护机构人数6人,文物藏品248件;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在137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共建图书阅览室2780平方米,图书总价值444万元。年末有13个广播站,2部广播调频发射机,有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3座,有线电视用户26680户,户户通用户14600户。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有卫生医疗机构31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3个,其他医院3个,门诊部1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351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40张。卫生技术人员920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7人。有137个村级卫生所,443名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面不断提高,参合率为99.8%,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县成立体协1个,举办运动会2次,参加地级比赛6次。
2.9 风景名胜、文物保护
施甸县境内没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的文物、文化资源有由旺土主庙、《恤忠祠记》碑及恤忠祠和邓子龙军事遗址、施甸抗日江防遗迹群、布朗族跳会、蒋氏祠堂、由旺镇、施甸隧通桥以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姚关清平洞风景名胜区等。
根据现场查看,项目区用地500m 范围内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域。
|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由旺镇由旺街,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较为空旷,项目所在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无大型的大气污染源,故本次环评认为项目区所在地空气质量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西南面744m的施甸河。施甸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施甸坝东南向鹰窝山麓,发源地海拔高程2427m,施甸河自发源地由南东向北西缓缓而下,汇集两岸支流,继续北上,经过甸阳镇、仁和镇后,在由旺镇急转南下,再经过太平乡和何元乡,在太平乡和何元乡最南端交界处汇入怒江。河流全长 62.4km,河道比降 2.39%,流域面积31642km2 。整个河流大的趋势为先由南向北再由北向南,上、下游流向相反。
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入怒江口)为Ⅳ类水体,功能区划为农业及工业用水。根据《施甸县甸阳镇生态乡镇建设项目》,施甸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2月27日对附近的施甸河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3-2 施甸河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除外)
由表3-2可知,施甸河两个监测断面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根据施甸河周边排污实际情况,施甸河污染源主要为甸阳镇内生活面源,出甸阳镇后由于无大的农业源、工业源、生活源污染物汇入,人类活动强度有限,自然河道在水体自净作用下,水质将有一定改善,故本次环评认为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为城镇地区,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现场调查表明,区域内无大、中型噪声污染源。本次环评认为评价区声质量良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使用已建成房屋进行装修后用于经营,处于建成区,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项目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区土地利用情况可以以229省道为界,东侧为农业用地,西侧为由旺镇建成区,以各种商户、居民住宅为主。项目位于229省道西侧城市建成区,使用已建成房屋进行装修后用于经营,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周边居民、商户及学校等。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
表3-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处城市建成区,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μg/m3
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入怒江口)为Ⅳ类水体,功能区划为农业及工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4.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为城镇地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其中临229省道侧执行4a类区标准,标准值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Leq: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4.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施工期
项目使用已建成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后用于经营,施工期装修等过程排放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4-4。
表4-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Nm3
二、运营期
(一)厨房
现有员工80人,扩建后拟增至100人。设置有厨房,设1个灶头,油烟排放执行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见表4-5。
表4-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污水处理站
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及化类池散发出来的异味,主要为氨气、硫化气等,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3中相关规定,见表4.6。
表4-6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4.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中“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8978的相关规定”的规定,本项目办公区、门诊住院楼、厨房具有污污分流条件,办公区、厨房位于周边居民楼内,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中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的规定,项目病区污水可分为一般诊疗废水、化验废水、住院区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见表4.7、4.8。
如项目所在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可接纳本项目污水,则建议本项目病区污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此时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预处理标准。
表4.7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表4.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4.6噪声排放标准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见表4-9。
表4-9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单位:dB(A)
二、运营期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其中临交通干线侧(即229省道)执行4 类标准,其余侧执行2类标准,标准详值见表4-10。
表4-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4.7固废处置标准
一、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
门诊住院楼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 控制和处置要求,办公区、厨房化粪池污泥由所租楼房管理员负责协调清运处置事宜。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于医院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含有大量病菌,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达到表4医疗机构污泥排放标准值要求,其排放标准见表4-11。
表4-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二、医疗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 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421—2008)。
三、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年6 月19 日修订)有关规定。
| |||||||||||||||||||||||||||||||||||||||||||||||||||||||||||||||||||||||||||||||||||||||||||||||||||||||||||
总
量
控制
指
标
|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列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设置情况:
一、大气污染物
项目区内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厨房排放的含油烟废气、进出机动车排放的废气、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异味及排放的臭气。废气污染物排放具有点多、面广,均为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及污染物种类、浓度难于确定且排放量、浓度较低,故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二、水污染物
本项目办公区、厨房污水与所在居民楼其余居民生活污水合流,由于其污染特征基本一致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可归类为一般生活污水,故建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门诊住院楼排放的污染因子中,废水纳入总量控制要求是COD、NH3-N,本项目建议指标如下:
废水总量0.258969万t/a,COD:0.142433t/a,NH3-N:0.038845t/a。
三、固体废物
项目区内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同时,如项目所在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接纳本项目污水,本项目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考核,此时不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5.1施工期污染源及产污环节
项目在已建成房屋内建设和经营,施工期污染主要来自于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施工阶段污染工序见图5-1。
图5-1 施工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5.2营运期污染源及产污环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质主要有医疗废水、餐厅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中医药渣、医疗废物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营运期产污环节见图5-2。
图5-2 运营期流程及产污环节
(二)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1、废气
(1)粉尘
施工时材料堆放和装修过程均会产生粉尘,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室内,产生量少,且在室内常为无风状态,粉尘对外环境的污染很小,大气中TSP不会明显增高。
(2)装修废气
装修废气主要源于装修材料以及墙面粉刷过程使用的油漆、涂料等挥发的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聚甲醛、甲醇、苯,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在装修过程中使用绿色环保材料,保持室内空气畅通,可很快稀释扩散。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用水和排水的阶段主要是装修阶段,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施工人员为3人,用水量按15L/人.天计,则用水量为0.045 m3/d,废水排放率按0.8计,废水产生量为0.036 m3/d。拟装修周期为30天,整个施工期清洁废水产生量为1.08 m3,经楼房排水管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排水管网。
3、噪声
施工期间主要使用电钻等工具,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80~95dB(A),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施工阶段的机械类型及其声级见表5-2。
表5-2 各施工阶段的噪声源情况 单位:db(A)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场地内食宿,不产生生活垃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墙体表层结构受到破坏并产生的弃土、废弃的建筑装修材料等,产生量为0.2t,由于产生量较小,且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装修材料废弃物等,有环境危害小且回收利用价值低的特点,故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收集至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5.4运营期污染工序及环节
1、废水
(1)废水来源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至房屋边沟,就近排放至室外排水沟后进入外环境。
项目污水按其来源可分为厨房废水、一般诊疗废水、化验废水、住院区污水(含门诊住院楼医护人员办公及生活污水)、办公区办公人员污水。项目放射科采用数码洗印设备,运营过程中不产生洗印废水;本项目不设传染科,不涉及传染性废水排放。
a、厨房废水
项目厨房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顶层,建筑面积约50m2,改扩建前用餐人数100人(80职工及20床位病人),改扩建后用餐人数120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2013)中规定的参考数据:“ 正餐服务营业面积≤200m2 的用水定额为37L/m2·d”,则厨房现状用水量为3.7m3/d,1350.5m3/a,改扩建后用水量为4.44m3/d,1620.6m3/a,产污系数按90%计,现状污水排放量为3.33m3/d,1215.45m3/a,改扩建后污水排放量为3.996m3/d,1458.54m3/a。
餐具清洗过程产生污水含大量动植物油、COD等污染物,项目厨房不设餐桌,住院患者、医护人员餐饮行为主要发生在门诊住院楼,如在门诊住院楼清洗餐具,则会在门诊住院楼污水处理系统产生大量餐具清洗废水,且污水势必较为分散,不利于隔油池设置,高浓度的含油废水亦会影响后续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果,故本项目不在门诊住院楼设置隔油池,项目餐具使用完后请尽量收集至厨房统一进行清洗。
b、一般诊疗废水
医院现状每天门诊接待病人按90 人/d 计,改扩建后每天接待病人按100 人/d 计,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2013)中规定的参考数据:“门诊(无住院部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用水定额为20L/(人·d)”。因此,现状门诊部病人、医护人员用水量共计1.8m3/d,657m3/a,改扩建后诊部病人、医护人员用水量共计2m3/d,730m3/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四分册: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医院的排水系数为0.86。因此,本项目现状门诊废水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6%计算,则现状排放量为1.548m3/d,565.02m3/a,改扩建后排放量为1.72m3/d,627.8m3/a。
c、住院区废水
医院设有20张病床,每个病房带独立卫生间和洗浴设施。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2013)中规定的参考数据:“病房内带洗浴(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的住院部用水定额为300L/(床位·d )”。因此,住院区病人、医护人员用水量共计6m3/d,2190m3/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四分册: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医院的排水系数为0.86。因此,本评价住院病房废水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6%计算,则排放量为5.16m3/d,1883.41m3/a。(注:此部分用水包括行政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
d、化验室废水
项目化验科主要进行血细胞分析、血脂检验等,产生的废水包括检验废水、清洗试管及洗手等产生的废水、少量检验废液等,其中检验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检验废液中含氰废液和含铬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5L/d,这部分特殊废液应设置专用收集桶,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检验科用水量约为0.25 m3/d、91.25 m3/a,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本评价化验、检验废水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6%计,则检验废水产生量约为0.22 m3/d、78.48 m3/a。
e、办公区废水
项目办公区位于门诊、住院楼东侧临近的普通住宅四楼,办公人员10人,不在场内食宿,此部分用水以厕所清洗为主,用量较少,按5L/(人·d)计,则用水量为0.05 m3/d,18.25 m3/a,
产污系数按90%计,废水产生量为0.045m3/d,16.425 m3/a。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见表5-3。
表5- 3 项目用水及废水排放量情况一览表
(2)废水性质
根据项目科室的设置情况,项目所产废水按水质成分的不同可分为含菌废水、酸性废水、含油废水、一般生活污水四大类废水。
a、含菌废水
含菌废水主要来源于门诊住院楼产生的废水,其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和各类致病病菌。本项目按20床标准进行建设,根据前述核算,门诊住院楼污水产生量为现状6.923m3/d,改扩建后7.095m3/d。
b、酸性废水
在化验室检验和制作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和盐酸,产生的废水含有酸性物质,污水产生量为0.215m3/d。
c、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主要来自厨房。根据前述核算,厨房废水量为现状3.33m3/d,改扩建后3.99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
d、一般生活污水
一般生活污水指办公区废水,污水产生量为0.045m3/d。
(3)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办公区、门诊住院楼、厨房具有污污分流条件,办公区、厨房位于周边居民楼内,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诊疗住院楼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
本项目酸性废水(即除检验废液中含铬废液和含氰废液外化验室废水)产量较少,同时根据同类项目经验,废水酸性弱,不会腐蚀医院相关设施及排水设施,酸性废水占总废水量的1.8%,废水经化粪池混合后其PH属正常范围,不会影响污水处理系统生物部分处理能力,故酸性污水与其余污水采取合流制。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拟选择择预处理+MBR+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的组合。根据实际的工程应用,此污水处理工艺按处理步骤可分为三个部分:
(1)预处理部分
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装有挂式格栅的调节池,通过隔栅将较大粒径的悬浮物和漂浮物截留并去除,防止水泵被堵塞,保证后续设备的稳定运行。经过调节池均匀水质水量及水解酸化作用等预处理。
(2)生物处理部分
污水经过预处理后从调节池泵入MBR 池。由于MBR 膜具有很强的过滤功能,使得池内污染物去除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由于丝状菌的大量滋生,形成一个立体结构密集的生物网,污水在其中通过,类似“过滤”作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净化效果,因此在较小的池容内可以提供很大的生物量,从而大大减小生物反应池的容积,节省投资。MBR 法对冲击负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间歇运行的条件下,仍能保持良好的处理效果,具有运行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管理,耐冲击负荷能力强,不易产生污泥膨胀,产泥量较少,易于泥水分离的优点,适合小规模污水处理运行维护人员投入低、出水水质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
(3)后处理部分
MBR 池经过出水泵出水再经消毒处理,使出水细菌达标,最后清水进入清水池便于贮存回用。
由于污水处理量小,所选的MBR 处理工艺产泥量小,因此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很少,不需另建一座污泥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即粪大肠菌群≤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次环评拟采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见图5-4。
图5-4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本次环评要求污水处理站设计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项目的出水水质需达
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类比于同类项目,项目病区的废水水质情况见表5-5。
表5-5 项目废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项目水平衡见图5-6。
图5-6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³/d
2、废气
本项目为一级综合医院,建成营运后,项目各科室在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和排放源,此外,项目设有厨房,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收集间、垃圾桶、医院消毒过程产生的异味,厨房油烟以及进出车辆汽车尾气。
(1)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生活垃圾收集桶恶臭
项目拟设置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已建危废暂存间及厨房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其中危废暂存间位于一楼楼梯旁,厨房位于顶楼。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污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将产生异味,主要种类有:硫化物、氨、硫醇、甲基硫、粪臭素、酪酸、丙酸等;医废暂存间主要用于临时存储项目内产生的医疗固废,医疗固废上残留的药品、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在临时贮存过程中会有恶臭产生;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期间也有恶臭产生。项目医疗固废已委托保山市危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详见附件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医废和生活垃圾在项目内贮存的时间较短,且拟在医院运营期间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故恶臭产生量不大。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
(2)医院消毒异味
为降低医院空气中的含菌量,医院内经常使用优氯净与水调配后对楼道、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此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产生。医院消毒异味主要为消毒剂挥发产生,其产生量不大,且主要在室内产生,呈无组织排放。
(3)厨房油烟
项目共设置1 个厨房,设1个灶头,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安装油烟去除率高于60%的油烟净化器。在使用清洁能源及符合有关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后,项目油烟产生量不大,且扩散条件较好,厨房油烟呈无组织排放。
(4)进出车辆汽车尾气
汽车在进出项目场地内时将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尾气含有少量NOx、CO等污染物,污染物与车辆运行状态有关,还与空燃比有关。空燃比是指汽车发动机工作时空气与燃油的体积比。当空燃比较大时(>14.5),燃油完全燃烧,产生CO2及H2O;当空燃比较低时(<14.5),燃油不充分燃烧,将产生CO、NOx等污染物。本项目进出汽车主要是小型汽车,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固体废物种类主要有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污、中医药渣。
(1)医疗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医疗垃圾主要为被血或分泌物污染的护理用具、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过期药品等。根据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类。
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四分册: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项目住院区医疗废物排放核算系数为0.15kg/床·d ,项目设计床位20 张,则住院区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为3kg/d(1.095t/a)。,医疗废物产生量按0.08kg/人·d 计,改扩建前后诊区接待就诊人数约100 人/d,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kg/d(2.920t/a),现状接待就诊人数约90 人/d,医疗废物产生量7.2kg/d(2.628t/a)。项目现状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0.2kg/d(3.723t/a),改扩建后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1kg/d(4.015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性废物(废物类别:HW01,代码851-001-01)。本项目原有医疗废物暂存场地建筑面积约5m2,由于改扩建前后医疗废物产生量变化不大,原医疗废物暂存场地可以满足改扩建后医疗废物暂存要求,不新增建设。
(2)检验废液
项目检验室主要进行血细胞分析、血脂检验等。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了试验废水、清洗试管、洗手等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有机溶剂、消毒剂产生的检验废水,检验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另外还会产生少量检验废液,检验废液中含氰废液和含铬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5L/d。现状项目检验室未配备特殊废液专用收集桶,本次环评要求配备专用收集桶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
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一般占污水处理量的0.2~0.5‰,根据水平衡核算,拟建项目污水产生量为2775.085m3/a,则污泥产生量约为0.8325t/a。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由于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经消毒后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4)生活垃圾
现状项目区医护及行政人员共计80人,改扩建后项目区医护及行政人员共计100人,病床20张,陪护人员按每床1人计,则现状总人数120人,改扩建后140人。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 计,则医护行政人员及住院区人员的生活垃圾共计产生量分别为120 kg/d,140kg/d;门诊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3kg/人计,则门急诊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分别为27 kg/d ,30kg/d;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分别为147 kg/d ,53.655 t/a及170kg/d,62.05t/a。项目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5)隔油池油污
厨房的废水产生量为1458.54t/a,处理废水中动植物油浓度约为80mg/L,隔油池处理效率可达80%,则隔油池油污产生量为0.09928t/a,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中医药渣
项目设置有中医科,根据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药渣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且中药煎煮后的药渣无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置。询问业主得知,建成后项目中医科就诊人数约为40人/d,中医药渣产生量0.1kg/人,则中医药渣年产生量1.46t。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方式见表5.7。
表5-7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就诊人群、医护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源强约为55-65dB(A),属于间歇性产生。
5、扩建前后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核算
本项目为一级综合医院,原有污染主要为医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厨房油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由于本项目建设较早,其时医院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空缺,故项目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及工艺较为落后,原有的污染治理措施主要为:
1、经营过程产生的污水排入楼房原有化粪池并进行消毒处理(优氯净)后排入排水管网。
2、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由保山市宏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原有项目的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医疗废水等污染物未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本低值较好,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故总体来说项目原有污染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过程也未收到环保投诉。
根据上文工程分析,本次环评新增或优化环保环保措施的有:
1、新增厨房隔油池,并规范其油污清掏;
2、新增门诊住院楼污水处理站,规范其污泥消毒、清掏及异味排放;
3、新增化验科特殊废液收集桶及其处置;
4、新增厨房油烟净化设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具有点多、面广,均为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的特点,其排放量及污染物种类、浓度难于确定且排放量较少、浓度较低,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办公区、厨房污水与所在居民楼其余居民生活污水合流,由于其污染特征基本一致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可归类为一般生活污水,未设置设总量控制指标;本次“三本帐”核算主要针对门诊住院楼废水及固体废物,详见下表。
表5-4 改扩建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情况表
虽然上表中含氰废液和含铬废液、隔油池油污、污水处理站、#2化粪池污泥为增量,但其增加原因是现状项目未对部分污染物进行适当的处置,本次改扩建环评增设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虽然部分污染物为增量,但总体来说此部分增量也体现了项目改扩建的环保正效益。
|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
| 处理后
|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 TSP
| —
| 少量
|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少量
|
装修过程
| 甲苯、二甲苯
| —
| 少量
| —
| 少量
| ||
营运期
| 医疗废物收集间、垃圾桶、医院消毒、进出车辆
| 异味、CO、NOx
| —
| 少量
| —
| 少量
| |
厨房
| 油烟
| —
| 少量
| 达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 少量
| ||
污水处理站
| 异味
| —
| 少量
| 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3标准
| 少量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过程
| BOD5、COD、SS、氨氮、TP
| 1.08 m3
| 依托楼房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少量。
| ||
| 门诊住院楼运营用水
| COD
| 500 mg/L
| 1.2670t/a
| 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后外排。
| ||
BOD5
| 350 mg/L
| 0.95123t/a
| |||||
氨氮
| 102 mg/L
| 0.2586 t/a
| |||||
总磷
| 24mg/L
| 0.0582 t/a
| |||||
悬浮物
| 320mg/L
| 0.8145t/a
| |||||
粪大肠菌群
| 1600000 MPN/L
| —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建筑垃圾
| 少量
| 收集至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
运
营
期
| 一般医疗过程
| 医疗废物
| 4.015 t/a
| 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保山市危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
| |||
检验室
| 检验废液中含氰废液和含铬废液
| 0.018 t/a
| 暂存于专用收集桶,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转移和处置
|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 污泥
| 0.9064t/a
| 经消毒后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转移和处置
| ||||
医护人员、患者一般生活过程
| 生活垃圾
| 62.05t/a
| 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中医药渣
| 一般固废
| 1.46 t/a
| 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隔油池
| 油污
| 0.09928t/a
| 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噪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
| 机械噪声
| 80~95dB(A)
|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 ||
营运
期
| 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
| 设备噪声、生活噪声
| 55~65dB(A)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其中临229国道侧执行4 类标准,其余侧执行2类标准。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在已建成房屋内进行经营,不破坏生态环境,无不良生态影响。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涉及土建,仅利用原有建筑进行装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其中以噪声为主要污染。
7.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施工时材料堆放和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装修材料产生的废气。
粉尘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室内,产生量少,且在室内常为无风状态,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可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装修施工阶段,需要使用胶合板、涂料等建筑材料,胶合板中因含有各种粘合剂常挥发出甲醛、五氯苯酚等有害气体,且持续时间长,对人体及呼吸道有伤害;建筑涂料中主要含有水和有机溶剂,而有机溶剂主要含有醚类、酯类、酮类、苯类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气体会产生恶臭引起人体不适,其中醚类、苯类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项目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200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装修完毕后须空置通风一段时间,消除有害物质的残留,方可使用。只要做好相关管理防护工作,装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影响程度较小,且其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7.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用水和排水的阶段主要是装修阶段,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主要含悬浮物,浓度低,施工期间产生清洁废水1.08 m3,经楼房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排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7.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影响预测方式
施工期间主要使用电锯、电钻等工具,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80~90dB(A),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施工机械噪声可近似点声源处理,为了反映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机械噪声衰减值。由于使用的机械均不属于固定声源,本次评价考虑主要高噪声设备电锯、电钻同时在靠近边界施工时的影响(影响较大的情况),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Lr=Lr0-20lg(r/r0)
式中:Lr——距声源r处的声压级,dB(A);
L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噪声叠加值计算模式:LT=10lg(0.1Li)
式中:LPT——预测点出新增的总声压级,dB(A);
Li——第i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n——声源个数。
(2)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
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随距离衰减预测值如表7-1。
表7-1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影响值(单位:dB(A)
根据表7-1的衰减预测结果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项目施工噪声昼间12m、夜间60m处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鉴于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一定区域内移动,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运行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放置于项目场界附近,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实际影响值会小于预测值。在房屋装修过程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室内进行,室内工作时关闭窗门,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排放要求。
(3)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周边商户、居民。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进行保护。根据表7-1预测结果,在未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阶段噪声在0-40米间不能达标,即部分项目周边商户、居民处无法达标,同时本项目为改扩建,在改扩建的同时医院保持正常运营,故还需考虑施工期对医院正常营运的影响。上述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建设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同时使用,且由于周边围墙的声屏障、空气吸收等作用噪声会有所衰减,减低15~30dB。因此,施工噪声的超标程度及对保护目标、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程度都要比预测值小。
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商户、居民及医院本身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对电锯等应采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施工现场的模板、钢管等在搬运、清理、维修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敲打,上下左右应有人传递,禁止乱抛乱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运输;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环境保护目标。
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可避免地会对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7.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仅进行房屋的内部改造和设备的安装,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为0.2t,由于产生量较小,且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有环境危害小且回收利用价值低的特点,故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收集至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5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为增加科室并配备相应设备及人员,新增的科室建设及运营过程不产生特殊或需要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主要利用电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普通冰箱冷藏冷冻药品,制冷过程不排放废气,项目科室在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和排放源。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收集间、垃圾桶、医院消毒过程产生的异味,厨房油烟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
1、异味
项目拟设置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已建危废暂存间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一楼楼梯旁,项目不设垃圾房,生活垃圾采用分散布置垃圾桶进行收集。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固废存储间和生活垃圾收集桶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
(1)污水处理站异味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水污染物净化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物质,污水处理站顶部设置有检查井,恶臭物质会通过检查井小孔外溢。类比同类项目,该类型的污水处理站,异味散发量较少。同时,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小污水处理站恶臭的影响:
a.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全地埋式,以较好的密闭性减少恶臭的散发;
b.污水处理站的曝气池应加盖,并摆放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除臭物品,减少恶臭物质的排放,对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消毒杀菌;
c.日常加强管理,及时检修,避免因系统故障增加恶臭产生量,运营中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不淤积在项目内,清运处置过程中,要求处置单位对车辆加盖等方式减少污泥恶臭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医疗固废收集及存储异味
已建危废暂存间位于门诊住院楼西侧70m处三层楼房一楼楼梯旁,人员活动较少,与医院医疗区分隔设置,其设置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范对医废暂存设施的设置要求。项目位置处场地较开阔,空气流动性较好,产生的恶臭物质容易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建成后,损伤性医废、药物性医废等不会产生恶臭物质;化学试剂等化学性医废直接装存在试剂瓶内,然后使用专用周转箱存放;项目内只有带有病人血液、体液的感染性医废发酵产生恶臭物质,感染性医废收集后,包装袋口使用胶带封口,产生的恶臭物质不易散发,委托有资质公司清运处置,恶臭物质产生量小,散发量小,对周围影响环境不大;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中医废暂存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同时,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措施以减小医疗固废储存间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a、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密封保存;
b、减少医疗废物在项目内的暂存时间,确保医疗废物在项目内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 天;
c、同时,运输车辆必须有较好的密封性能;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全部由有资质单位定期统一清运统一处理,实行即产即销的处置方式;
d、定期对医疗固废储存室进行杀菌消毒,减少有毒有害细菌、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产生恶臭物质;
e、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内医疗固废产生的异味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垃圾收集桶异味
项目将在过道、大门等人员流动大的地方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桶储存、清运过程中将产生少量异味,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收集的生活垃圾采用日产日清的方式,一般垃圾发酵产生异味需要2~3d 的时间,因此,项目生活垃圾收集点异味产生量较小,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医院消毒异味
为降低医院空气中的含菌量,医院内经常使用消毒剂对楼道、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此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产生,保持医院楼内良好通风性的条件下,医院消毒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厨房油烟
项目共设置1 个厨房,设1个灶头,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安装油烟去除率高于60%的油烟净化器。在使用清洁能源及符合有关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后,项目油烟产生量不大,且扩散条件较好,厨房油烟呈无组织排放,油烟排放可满足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3、汽车尾气
项目内道路行驶和停车场停放的汽车的尾气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内的空气质量将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停车场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故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加强停车场车辆的进出管理,在停车场附近种植部分绿化带,对废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可减少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经采取上文措施后,可将各项大气污染物影响减至最小,项目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6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及处置方式
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为增加科室并配备相应设备及人员,新增的科室建设及运营过程不产生特殊或需要重点控制的水污染物排放,同时拟对原有环保措施滞后的厨房污水、门诊住院楼污水新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项目现状废水排放量为3757.785m3/a,其中办公区废水16.425 m3/a,厨房废水1214.45 m3/a,门诊住院楼废水2526.91 m3/a;改扩建后废水排放量为4064.665m3/a,其中办公区废水16.425 m3/a,厨房废水1458.54 m3/a,门诊住院楼废水2589.69 m3/a。本项目办公区、厨房污水与所在居民楼其余居民生活污水合流,由于其污染特征基本一致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可归类为一般生活污水,门诊住院楼产生的医疗废水最大的特点是细菌、粪大肠杆菌群含量较高,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有COD、BOD、动植物油、NH3-N、粪大肠杆菌等。
本项目办公区、门诊住院楼、厨房具有污污分流条件,办公区、厨房位于周边居民楼内,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项目病区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
2、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
(1)工艺选择
项目不设传染科,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要求,项目无需设置传染科专用化粪池及相关处理设施。本项目酸性废水(即除检验废液中含铬废液和含氰废液外化验室废水)产量较少,同时根据同类项目经验,废水酸性弱,不会腐蚀医院相关设施及排水设施,酸性废水占总废水量的1.8%,废水经化粪池混合后其PH属正常范围,不会影响污水处理系统生物部分处理能力,故酸性污水与其余医疗污水采取合流制。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拟选择择预处理+MBR+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的组合。
(2)污水处理设施容积可靠性分析
根据项目水平衡,项目进入化粪池#2的污水量为7.095 m3/d,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为24~36h,故化粪池容积按污水停留时间24h 计,考虑1.2 的安全系数,则需化粪池容积为8.514m3,项目门诊住院楼现有化粪池约5m3,建议在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时由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化粪池容积可靠性复核,如不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则扩建或改建化粪池#2。
根据项目水平衡,改扩建后项目厨房废水量为3.99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NH3-N、SS、动植物油,本次改扩建拟对厨房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按工作时间6h,停留时间2h,安全系数1.2计,则隔油池容积需大于1.5984m3。
(3)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可行性
项目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具有以下特点:
a、出水水质好且稳定;
b、剩余污泥量少,降低污泥处理费用。一般情况下比传统活性污泥工艺产泥量减少30%;
c、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
d、由于膜的高效截留作用,微生物完全截留在反应器内,污泥龄不再受排泥量的影响,污泥龄(SRT)可以灵活控制;
e、反应器内微生物浓度高,抗冲击负荷强;
f、可有效去除氨氮。由于污泥龄增长,有利于增殖缓慢的硝化细菌的截留、生长和繁殖,因此,系统的脱氮效果好;
建设单位须按落实医疗废水处理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消毒处理池出水达标,杜绝超标排放。且项目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污水处理站设计及建设。
3、项目废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时会造成事故排放,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即外排,由于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不大且污染程度不高,短时间内的废水事故排放不会对外环境水质产生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废水事故排放,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废水处理池,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医疗废水的事故排放现象。
综上所述,项目门只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同时对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7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
项目区的社会噪声主要源于就诊病人活动,人流较小,噪声源强在55-65dB(A)之间,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7.8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种类及产生量
医院固体废物是多种多样的,有有机的,有无机的;有可燃的,有不可燃的;有受到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有未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污、中医药渣六类。
1、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改扩建后生活垃圾量为62.05t/a,主要成分有:果皮果核,废纸废塑料、包装材料,瓶、罐、盒类等遗弃物。
2、医疗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可知,改扩建后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015t/a,主要包括:
①医院临床感染性废物,包括被血液或人体体液污染的废医疗材料、废医疗仪器以及其它废物(如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注射器、废输液器等);
②医院血透析产生的废物(如废弃的设备、试管、过滤器、围裙、手套等);
③临床、研究等医学活动中产生的含有菌落及病原株培养液和保菌液的废弃物;
④医院产生的废弃锋利物,包括废针头、废皮下注射针、废输液器、碎玻璃等;
⑤过期的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
医疗废物的危害表现在它所含的病菌及其传染性。
3、检验废液
检验废液包含含铬废液和含氰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在收集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废水收集后经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本项目污泥为化粪池污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0.9064t/a。
5、隔油池油污
改扩建后隔油池油污产生量为0.09928t/a。
6、中医药渣
中药煎煮后的药渣无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置,年产生量1.46t。
(二)固体废物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生活垃圾及中医药渣
生活垃圾及中医药渣如不及时收集清理、外运处理,随地分散堆放将影响清洁卫生。长久堆积,将发酵腐败,特别是高气温,高湿度季节挥发释放出有毒有害气体和散发出恶臭,并滋生蚊蝇,传播细菌、疾病,危害身体健康,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2、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含有大量传染性病原体,若处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极易成为传播病菌、病毒的源头,造成病菌、病毒感染,给城市环境卫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其危害主要体现在:
①医疗废物不经消毒或深加工,而是被不法商贩直接流失到了社会上,如一次性医器械二次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简单水洗后便改制成其他塑料制品等,这些改头换面的医疗垃圾将带来极大地危害。
②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不当而成为潜在的健康隐患。据资料介绍,医疗垃圾如与生活垃圾混装焚烧会产生黑色、恶臭的气体,而这种气体中会含有二噁英等致癌物;如将之随意填埋,要经过几百年才能够降解,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3、检验废液
检验废液属含重金属废液,是对环境污染最严重和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废物之一。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医院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化粪池污泥等如不及时清运会产生恶臭影响环境,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其中相当部分转移到了污泥中,使污泥也具有了传染性。若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对人群健康造成威胁。
5、隔油池油污
如处置不当,可能成为不法商贩地沟油原料,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1、生活垃圾及中医药渣
项目内分散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均为有盖的箱式垃圾桶,将此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防治蚊虫滋生。
2、医疗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在收集、贮存、运输、交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医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及时有效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门诊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经收集后要经过福尔马林浸泡后,稳定化处理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再集中放于暂时贮存间。
②医疗废物的贮存
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设置。医院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废暂存间。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院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带菌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带菌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和清洁。医废暂存间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 小时,将产生安全事故的危险降至最低。医疗危险废物的转运、处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填写相关单据。
③医疗废物的运输
医疗废物每日集中收集后,由专人管理,由医院委托有医疗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或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运输,做最终处置,避免发生由医疗废物引发的安全事故。医疗废物转运车应满足《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
④医疗废物的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院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检验废液
设0.01m3 废液收集桶,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①污泥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②污泥投加生石灰消毒可行性
目前最常用的污泥消毒法为使用石灰或漂白粉。项目污泥采用其中的石灰法。生石灰与污泥中所含的水分发生如下反应:
1kgCaO+0.32kgH2O →1.32kgCa(OH)2+1177kJ
根据这一反应可知,污泥中加入生石灰后会:
a.由于碱性物质Ca(OH)2 的作用致使污泥中的pH 值增高;
b.由于反应放热导致污泥温度升高;
c.反应生成物中结合了游离水,同时由于放热反应,一部分游离的水被蒸发。温度和pH 的升高可以起到杀菌的作用,从而保证在利用或处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性。同时,污泥中水分和石灰的反应以及反应过程产生的热量导致的水分蒸发会使污泥脱水,降低污泥含水率。此外,投加一定量的氧化钙使污泥成碱性,可以结合污泥中的部分金属离子形成无害的化合物达到钝化重金属离子的效果。
5、隔油池油污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建设项目运营期内生活垃圾、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隔油池油污、中医药渣等按规定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后,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但是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如不妥善处置,将可能造成后果很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须对该部分废物的收集、运输、交接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三、工程建设符合性分析
7.9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的29项,即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7.10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由旺镇由旺街,周边有着较广泛的医疗服务群体。根据调研,在此建院有利于方便当地居民就医,改善现在的看病难,就医难得问题,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有利于形成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也能符合施甸县卫生规划整体功能要求。
项目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项目区域历史上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无茂盛植被和无需保护的文物、旅游景观等敏感点,符合工程建设需要。根据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具有良好大气环境及声环境,有利于病人休息及治疗。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与区域环境相冲突,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的要求,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四、环境管理
7.11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本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配备1名兼职人员,从事环境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的兼职人员负责环境管理、环保宣传、治理监督等日常工作。环境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有组织编制环境计划(包括规划)、组织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实施企业环境监督。
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2、督促、检查本企业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第380 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
3、拟订本单位环境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污染综合防治的经济技术原则,特别是医疗废物的管理技术方法。
4、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负责组织污染源调查,填写环保报表。
6、组织推动本单位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中,贯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并参加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工作。
7、加强与主管环保部门的联系,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环境监测,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8、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与污染物的排放。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12环境管理计划
环保管理计划的实施应贯彻于项目运作的始终,并针对项目运作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要求:
1、施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水、装修废水、装修噪声级装修固废等对地表水、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并且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实施对施工单位有效监督,明确提出违规处罚要求,其中包括: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装修时间,晚上禁止装修,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遇到扰民投诉的,应尽快协商解决。项目建成后,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2、运营期
项目进入运行期,应组织环保专项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1、设置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并对项目废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并建立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对医疗废物储存场所进行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事故排污现象的发生。
2、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3、加强项目区内及周围的绿化工作,制订绿化规划,尽量绿化项目区占地范围内的可绿化土地。
4、开展职工的环保教育,重点加强检验科室产生特殊废水部门人员的教育,督导其正确处理和对待自己部门产生的危险废水。
7.13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对项目本身营运过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以掌握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控制污染物和净化环境提供依据。只有通过监测才能够客观准确的评估环境影响的危害,掌握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预测项目施工及营运中的不利因素。环境监测有利于项目的开发进度和正常生产,减轻环境问题对公众生存环境带来的威胁,避免因项目开发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及污染物控制、环境监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项目外环境的监测可以检验项目管理和治理的改进程度,也是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项目环保工作的重要监控手段,此项工作应由环保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内的环境监测可以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也是企业防治污染,控制排放量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可由企业内部专业的环境监测分析人员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结果建档并定期上报环保部门。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装修已有建筑物,环境污染较小,不再进行监测。运营期环境监测项目如下:
1、声环境监测
① 监测项目:LeqdB(A)。
② 监测点:项目场界东、南、西、北面。
③ 监测周期及频率:每次监测2 日,每日2 次,昼夜各一次。
④ 监测方法:按照GB/T14623-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2、水质监测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项目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
监测项目和内容如下:
①监测项目:pH、COD、BOD、SS、NH3-N、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如采用含氯消毒剂)。
② 监测点:污水站排水口
③ 监测频率:每次3 天,每天监测1 次。
④ 水样采集、保存、分析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表7-2营运期环境监测一览表
7.14 环境监察计划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环境监察要突出“现场”和“处理”这两个概念,即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活动,环境监察不是“环境管理”而是“日常、现场、监督、处理”。按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按环境监察的活动范围可分为:一般监察与重点监察;按环境监察的目的可分为守法监察与执法监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察机构有权在项目建设期、运营期进行环境监察,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本项目环境监察计划见表7-3。
表7-3环境监察计划表
7.15“三同时”要求与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环境保护与“三同时”验收项目见表7-3。
表7-3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装修过程
| TSP、甲苯、二甲苯
| 洒水降尘、选用合格装修材料,科学管理
| 施工期废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营运期
| 医疗废物垃圾桶、医院消毒、进出车辆
| 异味、CO、NOx
| 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医院良好通风性、绿化等
| 不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 |
餐厅
| 油烟
| 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去除率高于60%油烟净化器
| 达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 ||
污水处理站
| 异味
| 加强管理,及时检修,避免系统故障
| 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3标准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过程
| BOD5、COD、SS、氨氮、TP
| /
| /
|
运营期
| 门诊住院部废水
| COD
| 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
| |
BOD
| |||||
氨氮
| |||||
总磷
| |||||
悬浮物
| |||||
粪大肠菌群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建筑垃圾
| 收集至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回收处置率100%
|
运
营
期
| 一般医疗过程
| 医疗废物
| 专用垃圾桶收集,设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清运
| 处置率100%
| |
检验室
| 检验废液中含氰废液和含铬废液
| 专用检验废液收
集桶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清运
| 处置率100%
|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 污泥
| 经消毒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达到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即粪大肠菌群≤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且处置率100%
| ||
医护人员、患者一般生活过程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处置率100%
| ||
隔油池
| 油污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处置率100%
| ||
噪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
| 机械噪声
|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噪声低设备
|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
营运
期
| 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
| 设备噪声、生活噪声
| /;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在已建成房屋内进行经营,不破坏生态环境,无不良生态影响。
|
(一)结论
9.1工程建设符合性分析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的29项,即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由旺镇由旺街,周边有着较广泛的医疗服务群体。根据调研,在此建院有利于方便当地居民就医,改善现在的看病难,就医难得问题,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有利于形成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也能符合施甸县卫生规划整体功能要求。
项目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项目区域历史上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无茂盛植被和无需保护的文物、旅游景观等敏感点,符合工程建设需要。根据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具有良好大气环境及声环境,有利于病人休息及治疗。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与区域环境相冲突,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的要求,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9.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由旺镇由旺街,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项目区水系主要是西南面744m的施甸河,施甸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施甸河(源头—入怒江口)为Ⅳ类水体,功能区划为农业及工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项目区属声环境质量2类区;项目使用已建成房屋进行装修后用于经营,处于城市建设成区,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项目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周边居民、商户。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较为空旷,且项目所在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无大型的大气污染源,故本次环评认为项目区所在地空气质量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根据施甸河周边排污实际情况,施甸河污染源主要为甸阳镇内生活面源,出甸阳镇后由于无大的农业源、工业源、生活源污染物汇入,人类活动强度有限,自然河道在水体自净作用下,水质将有一定改善,故本次环评认为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项目所在地为城镇地区,现场调查表明,区域内无大、中型噪声污染源,本次环评认为评价区声质量良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9.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
项目在建成的房屋内建设和经营,施工过程中不涉及建筑物建设,仅利用原有建筑进行装修。通过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关闭门窗、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等可大大降低施工粉尘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清洁废水较少,改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收集间、垃圾桶、医院消毒过程产生的异味,厨房油烟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均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在运营的过程中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收集和清运;医疗废物收集于设置有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转移和处置;通过加强卫生管理、加强通风后,异味的散发量较少,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现状废水排放量为3757.785m3/a,其中办公区废水16.425 m3/a,厨房废水1214.45 m3/a,门诊住院楼废水2526.91 m3/a;改扩建后废水排放量为4064.665m3/a,其中办公区废水16.425 m3/a,厨房废水1458.54 m3/a,门诊住院楼废水2589.69 m3/a。本项目办公区、厨房污水与所在居民楼其余居民生活污水合流,由于其污染特征基本一致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可归类为一般生活污水,门诊住院楼产生的医疗废水最大的特点是细菌、粪大肠杆菌群含量较高,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有COD、BOD5、动植物油、NH3-N、粪大肠杆菌等。
本项目办公区、门诊住院楼、厨房具有污污分流条件,办公区、厨房位于周边居民楼内,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项目病区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一2005)表2排放标准,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河。
本项目病区污水处理工艺拟选择择预处理+MBR+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的组合,在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对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在55-65dB(A)之间,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运营期内生活垃圾、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隔油池油污按规定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后,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但是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如不妥善处置,将可能造成后果很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须对该部分废物的收集、运输、交接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9.4总结论
本项目属卫生服务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项目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本次改扩建按照有关法律及规范,为项目原有工程及改扩建工程整体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改扩建后各类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及削减,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放射性污染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项目涉及辐射的内容建设单位需另行办理环评报批等手续。在严格执行本报告表环保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改扩建是可行的。
(二)环境保护措施
9.5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基建,施工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噪声和建筑垃圾,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中相关的环保条款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规定,做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环评进一步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a、项目在装修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并尽量采用环保材料;
b、装修期间应适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装修后的房间不宜立即投入使用;
c、切割机切割石材和瓷砖时用水进行冷却和喷洒,材料搬运和使用时轻拿轻放,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
经楼房排水管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
a、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不在夜间施工;
b、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
c、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d、房屋装修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切割噪声的影响,尽量不在近外墙的位置作业,必要时要考虑关闭窗门。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无故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4)施工期固废处置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收集至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9.6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a、污水管设计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b、对垃圾桶采取密封或遮盖措施并及时清运处置以降低垃圾收集异味对医院内外的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c、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去除率高于60%的油烟净化器。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a、项目应按照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并达标排放。
b、贯彻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尽快落实医疗废水处理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达标处理,杜绝超标排放,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污水处理站设计及建设。
c、污水处理设施应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各种构筑物均应加盖;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备有安全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需在明显地方张贴文明宣传标示,加强管理和引导,并通过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方式减少噪音污染。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a、项目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及处置技术或办法对医疗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b、生活垃圾及中医药渣统一收集后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垃圾车定时收集转运。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c、项目检验废液包含含铬废液和含氰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在专用收集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d、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即粪大肠菌群≤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隔油池油污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三)建议
1、餐具清洗过程产生污水含大量动植物油、COD等污染物,项目厨房不设餐桌,住院患者、医护人员餐饮行为主要发生在门诊住院楼,如在门诊住院楼清洗餐具,则会在门诊住院楼污水处理系统产生大量餐具清洗废水,且污水势必较为分散,不利于隔油池设置,高浓度的含油废水亦会影响后续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建议项目餐具使用完后尽量收集至厨房统一进行清洗。
2、如项目所在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可接纳本项目污水,则建议本项目污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如项目远期有扩建计划,建议设计污水处理站等污染防治设施时综合考虑远期污染治理需求,避免重复建设。
4、根据项目水平衡,项目进入化粪池#2的污水量为7.095 m3/d,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为24~36h,故化粪池容积按污水停留时间24h 计,考虑1.2 的安全系数,则需化粪池容积为8.514m3,项目门诊住院楼现有化粪池约5m3,建议在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时由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化粪池容积可靠性复核,如不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则扩建或改建化粪池#2。
5、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与门诊住院楼之间有一定距离(约70m),医废运至暂存间过程需经过周边居民建筑及公路,建议加强管理,保证运输过程中医疗废物处于密闭状态,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