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d_hjbhj-10_C/2018-021201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报批稿)
项目名称: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
编制单位: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6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附件3房屋租赁协议
附件4标准确认复函
附件5医疗固废处置协议
附件6 关于施甸县胡正堂口腔诊所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
附件7会议专家签到表
附件8修改对照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附图4项目水系图
项目名称
| 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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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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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胡** | 联系人
| 俞** | |||||||||||||||||||||||||||||||||||||||||||||||||||||||||||||||||||||||||||||||||||||||||||||||||||||||||||||||||||||||||||||||||||||||||||||||||||||||||||||||||||||||||||||||||||||||||||||||||||||||||||||||||||||||||||||||||||||||||||||||||
通讯地址
| 施甸县中春甸河金湾6栋4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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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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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6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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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施甸县中春甸河金湾6栋4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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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批准文号
| 施卫计医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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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门诊部(所)Q(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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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36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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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3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8.83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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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工程竣工
|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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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人们的不良饮食及生活习惯,会引起一些牙病。人们对于牙齿医疗保健更加重视,但施甸县现有的牙齿治疗保健机构不多,不能满足人们对牙齿医疗保健的需求。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的建设,不但能满足周围市民对牙齿医疗保健的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施甸县牙齿医疗保健工作的压力。诊所租赁房屋进行经营,已经取得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施卫计医字[20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分析,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胡正堂口腔诊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施甸胡正堂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二、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施甸县中春甸河金湾6栋41-42号
建设性质:新建
经营面积:经营面积136m2。
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方租用个人已建成商品房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后使用。该商铺楼层共3层,项目位于1、2层,第3层为房东自住用房,本项目设有独立通道进入,不与第3层相通。项目为小型门诊,开设口腔科,设置1张牙椅,项目共有医护人员2人,诊所开设以后预测门诊量5人次/d。
另外本项目设拍片机一台,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拍片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属于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但为最大限度保护人员安全健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对Ⅲ类射线装置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对人造成辐射性损伤。对于拍片机建设方需要委托相关单位做专项辐射评价,辐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须另行审批。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1-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
表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四、主要仪器设备
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见下表。
诊所根据临床需要,拟购置诊断床、诊断桌、诊断椅、听诊器、血压计、氧气袋、开口器、简易呼吸器、紫外线消毒灯及相关常用器械。
表1-2 项目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五、主要药品、试剂
项目主要药品及试剂需使用时即外购,日常基本无储存量。项目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消耗量见表1-3: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消耗量
六、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设置工作人员2人,每天工作时间13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本项目无员工住宿情况,用餐外订。
七、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下表。
表1-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八、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3万元,占总投资的29.43%,详见表1-4所示。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现有房屋进行经营,周边主要为住宅小区和商业区,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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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及交通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南部,地处东经98º54’~99º21’、北纬24º16’~25º00’之间。东连保山市昌宁县,南邻临沧市永德县,西与保山市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保山市隆阳区毗邻。东西横距45km,南北纵距79km,国土总面积2009km2。全县辖13个乡(镇),县城位于施甸坝子南端甸阳镇,海拔1470m,距省会昆明571千米,距市政府保山61km,距缅甸260km,距正在修建的泛亚铁路(大瑞铁路)、保龙高速公路32km,交通便利。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中春甸河金湾6栋41-42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4°44'3"、东经99°10'43",海拔1490米。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
施甸县位于滇西边陲、怒江东岸,地处横断山脉中南段,境内地形属怒山尾翼山地峡谷区,地势大致北高南低,三面有江河环绕,两山夹一坝。高山、丘陵纵横交错,海拔高差较大。东北部四大山主峰大水河头山最高海拔2895.4m,西南部的三江口最低海拔560m,山脉主体为南北走向,靠怒江东岸的山脉分两股:一股从北向南延伸,由大箐山、弥勒喜山、老坎山、董家山头、五里凹山等组成;另一股从南部的亮头向北延伸,由木莲花山、大亮山、大尖山、象山等组成。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km,南北最大纵距79km,总面积2009 km2,其中:坝区面积186 km2,占总面积的9.26%;山区面积1517 km2,占总面积的75.51%;半山区面积306 km2,占总面积的15.23%。
三、气候、气象
施甸气候属中亚热带为主体的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部分地区为亚热带气候区,干湿季分明。受高原山地怒江断裂峡谷的影响,温度垂直变化较明显,形成境内 3 种气候类型区域。一是海拔在 1600~2100 米,俗称温凉山区和半山区;二是海拔在 1473.5~1496.5 米,以施甸坝为代表的中亚热带气候;三是以怒江、勐波罗河为代表的南亚热带气候,俗称低热河谷地区。
施甸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的有关气象特征值为:多年平均气温17.0℃,极端最高气温32.4℃,极端最低气温-3.2℃,全年日照时数2189小时,相对湿度75%,多年平均降水量1008.5mm,实测最大24h 降水量84mm,多年平均蒸发量1780.6mm(20cm 蒸发皿观测值),全年无霜期273天,实测多年平均风速1.4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6.0m/s,3~5月盛行西风、其余盛行南风。
施甸县属中亚热带为主体的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全年无霜期273天,每年平均雨量883.2毫米,每年平均降雨日数153.9天。2012年,施甸县境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铅锌矿最多,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还有泥炭、汞、钼、锑等,仅泥炭储量即达155万吨。2012年,施甸县经济林木有核桃、桐油、油茶、香果、板栗、水果、紫胶寄生树等。
四、水文
施甸境内有河流69条,总长586.6公里,径流总量7.38亿m3,年产水21.8亿m3,现能控制利用的占2.6%。县境河流属怒江水系,主要有怒江、勐波罗河、施甸河、姚关河、太平河。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施甸河。施甸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施甸坝东南向鹰窝山麓,发源地海拔高程2427m,施甸河自发源地由南东向北西缓缓而下,汇集两岸支流,继续北上,经过甸阳镇、仁和镇和老麦乡后,在由旺镇急转南下,再经过太平乡和何元乡,在太平乡和何元乡最南端交界处汇入怒江。河流全长62.4km,河道比降2.39%,流域面积31642km2 。整个河流大的趋势为先由南向北再由北向南,上、下游流向相反。
项目正门西面5m外的白龙河,主要用于景观用水和灌溉、绿化用水,白龙河最终汇入施甸河。
五、土壤、植被
施甸县土壤共有7个土类,14个亚类,20个土属,39个土种。7个土类分别是红壤、黄壤、燥红土、紫色土、石灰土、冲积土和水稻土。受地形地势不同,影响着生物气候和土壤类型的差异。
施甸县地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大部分(南部)属于高原亚热带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带,滇西南中山山原河谷季风常绿阔叶林区;少部分(北部)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带,滇中、滇东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云南松林区。由于复杂多样的地理条件,形成了植被类型多样的特点。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8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其中:有林地面积101.6平方`公里,占56.4%;疏林地12平方公里,占6.6%;灌木林地29.7平方公里,占16.5%;无林地36.9平方公里,占12.5%。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4.8%。
项目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原来的植被已不复存在。项目区域由于长期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已完全丧失了原始的生态特征。
六、矿产资源
施甸已探明矿产资源有饰面石材、石灰石、石膏和铅锌矿。其中,饰面石材 300 多万立方米,铅锌矿储量 16.5 万吨,石膏矿分布 30 平方公里,石灰石遍及境内。2012年,施甸县境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铅锌矿最多,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还有泥炭、汞、钼、锑等,仅泥炭储量即达155万吨。项目占地没有上述矿产资源分布。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施甸县辖5个镇、8个乡:甸阳镇、由旺镇、姚关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摆榔彝族布朗族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老麦乡、何元乡、水长乡;137 个村民委员会,共有1631 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布朗、回、傣、白等二十多个少民族。根据《施甸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县总人口344418人,增加321人。人口出生率为13.32‰,死亡率7.3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3‰。户籍人口密度171人/平方公里。少数民族26种,少数民族人口28981人,占总人口的8.41%。
根据《施甸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 年全县生产总值(GDP)完成50186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1241万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142906万元,增长15.1%,其中,工业增加值96144万元,增长14.4%,建筑业增加值46762万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207609万元,增长13.7%。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30:29:41,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8、4.8、5.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8%、39.7%、45.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GDP)达到16016元,增长11.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23853万元,增长11.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4.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3、文化、卫生、体育
2016年全县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年末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50938册;文物保护机构1个,文物保护机构人数6人,文物藏品248件;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在137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共建图书阅览室2780平方米,图书总价值444万元。年末有13个广播站,2部广播调频发射机,有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3座,有线电视用户26680户,户户通用户14600户。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有卫生医疗机构31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3个,其他医院3个,门诊部1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351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40张。卫生技术人员920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7人。有137个村级卫生所,443名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面不断提高,参合率为99.8%,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县成立体协1个,举办运动会2次,参加地级比赛6次。
4、风景名胜、文物保护
施甸县境内没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的文物、文化资源有由旺土主庙、《恤忠祠记》碑及恤忠祠和邓子龙军事遗址、施甸抗日江防遗迹群、布朗族跳会、蒋氏祠堂、由旺镇、施甸隧通桥以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姚关清平洞风景名胜区等。
根据现场查看,项目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及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
5、城市基础设施
施甸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施甸县城北部仁和镇以北1公里,项目于2009年12月投资建设,2011年12月31日竣工,现已正式运行。根据《施甸县城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甸县城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确定的服务范围、规模和内容:
服务范围:施甸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服务面积3.94km2。近期(2015年)规划服务人口为3.15万人,远期(2025年)规划服务人口5.34万人。
规模: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按远期(2025年)2万吨/日,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近期处理能力1万吨/日,远期处理能力2万吨/日)。
施甸城市排水管网:施甸县排水管网已铺设至建设路、太平路、广电路、施孟公路(城区段)等,城市排水管网总长46km,服务面积7.6km2。
施甸城市垃圾处理场位于何元乡响山丫口垃圾处理场,距施甸城区城西方向直线距离12km。设计规模60t/d,规划年限至2020年。项目区垃圾收集于垃圾收集桶,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定时收集转运至施甸县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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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城区,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施甸县2017年第一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施环监字[2017]-013号),施甸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3月20-2017年3月24日对施甸县城区的现状环境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3-1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
根据表3-1可知,施甸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现场探勘,项目所在地位于施甸县城,区域内无大型建设项目,也无大型工业企业,无集中排放的、污染较大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周边环境现状与上述监测点位周边相近,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的地表水体主要是东面约302m的施甸河(施甸县城区内河段),为怒江一级支流,属怒江水系。按《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施甸河(源头—入怒江口)为Ⅳ类水体,功能区划为农业及工业用水。
根据《施甸县2017年第一季度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施环监字[2017]-002号),施甸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1月18日对甸阳镇的现状环境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3-2 施甸河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除外)
由表3-2可知,施甸河两个监测断面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施甸河在甸阳镇集镇境内河段满足其水环境功能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城区,声功能分区属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施甸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2月27日对施甸县县城5个不同的位置进行了噪声现状监测,其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3-3 施甸县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由表3-3可知,施甸县5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要求。根据现场探勘,项目周边无大型工业企业,无较大的噪声源分布点,项目周边环境现状与上述监测点位周边相近,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区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后用于经营,处于城市建设成区,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项目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施甸县城区,租用个人已建成商品房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后使用,该楼房共3层,项目位于1、2层,第3层为房东自住用房,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居民住户、三楼的房东和西面5m外的白龙河。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
表3-4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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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处施甸县城区建成区,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μg/m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东面约302m的施甸河。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城区建成区,声功能分区属2类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4-3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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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施工期装修等过程排放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4-4。
表4-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Nm3
二、污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用水和排水的阶段主要是装修阶段,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2、营运期
本项目设置1张牙椅,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规定“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后可排放”且“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
项目属施甸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租用楼房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主要污染因子标准限值见表4-5。
表4- 5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三、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4-6。
表4-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单位:dB(A)
2、运营期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详值见表4-7。
表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四、固体废弃物
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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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列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设置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二、废水
排放的废水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是COD、NH3-N、总磷,由于项目废水最终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考核,项目不再设总量控制指标。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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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
一、施工期
项目租用建成的房屋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之用,施工期污染主要来自于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施工阶段污染工序见图5-1。
图5-1 施工期施工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二、运营期污染源及产污环节
1、工艺流程简述
诊疗流程简述:患者进入诊所,由工作人员进行接待进入候诊区等候,医生询问患者病情后,根据患者病情开处方及进行治疗(拔牙、洗牙、口腔修复),治疗结束后结账离开诊所。治疗过程中所用的药物均为普通药物,假牙及牙套均外购,补牙填充材料为树脂,不使用重金属补牙材料,治疗过程中不产生含重金属的医疗废水。治疗过程中使用过的钳子、镊子等相关常用器械每次用完都必须用拟购进的消毒器械进行高温灭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治疗流程以及产污环节如图5-2所示。
图5-2 营运期污染流程图
2、产污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有五类:
第一是医疗废物、消毒池、卫生间产生的异味;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次,产生的异味较小,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二是拔牙、洗牙、口腔修复产生的医疗废水(补牙材料为树脂,不涉及重金属补牙材料的使用,没有重金属废水的产生);
第三是医护人员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第四是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主要包含废酒精棉球、废注射器、废医用手套、废树脂材料、牙套、假牙、牙模等;
第五是技工室产生的制作、修理假牙产生的废料。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环节详细情况见表5-1。
表5-1 废物产生环节表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 :
1、废气
(1)粉尘
施工时材料堆放和装修过程均会产生粉尘,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室内,产生量少,且在室内常为无风状态,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装修废气
装修废气主要源于装修材料以及墙面粉刷过程使用的油漆、涂料等挥发的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聚甲醛、甲醇、苯,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少。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用水和排水的阶段主要是装修阶段,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施工人员为5人,用水量按15L/(人·次)计,则用水量为0.075m3/d,废水排放率按0.8计,废水产生量为0.06 m3/d。拟装修周期为90天,整个施工期清洁废水产生量为5.4m3,经租用楼房排水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间主要使用电锯、电钻、空气压缩机等工具,电锯、电钻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75~90dB(A),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空气压缩机工作状态是静音的,不会产生噪声,因此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阶段的机械类型及其声级见表5-2。
表5-2 各施工阶段的噪声源统计 单位:db(A)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租用房屋进行建设和经营,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场地内食宿,没有生活垃圾产生。
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墙体表层结构受到破坏并产生的弃土、废弃的建筑装修材料等,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废弃物,以装修废弃材料居多。废金属、废钢筋等能回收利用废弃物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砂石、石块、碎砖瓦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后运至施甸县城建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运营过程中无油烟排放,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和卫生间散发的异味,属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卫生管理、加强通风后,异味的散发量较少。
2、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屋面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至房屋边沟,就近排放至室外雨水管道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运营过程中医务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冲厕废水。
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资料,诊所每天最大接待人数约5人,医护人员2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标准:“卫生所门诊(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用水定额为15L/(人·次)”,则项目用水量0.105m3/d,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则废水量为0.084 m3/d 、25.2 m3/a。其中,约70%为冲厕、盥洗用水,约30%为医疗用水,则冲厕、盥洗用水量为0.0735m3/d,医疗用水量为0.0315m3/d。冲厕、盥洗废水总量为0.0588m3/d,医疗废水总量为0.018m3/d。
综上,本项目用水量废水总量为25.2m3/a。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见表5-3。
表5- 3 项目用水及废水排放量情况一览表
(2)排水方案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产生源为一层的牙椅、卫生间。本项目不使用银汞合金材料,使用材料中不含重金属成分,所以无含重金属医疗废水。牙椅位置产生的医疗废水通过独立的排水系统,即通过设置一端与牙椅相连,另一端接入消毒池的管道。本项目设有1张牙椅,首先管道与牙椅相接,通过一根管道通入消毒池,经过处理后排入所在楼房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营运期水量平衡及去向见图5-3。
图5-3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3)废水污染物源强核算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TP、粪大肠菌群等。类比施甸县晨然口腔诊所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情况如下:CODCr:300mg/L;BOD5:120mg/L;SS:200mg/L;氨氮:30mg/L;TP:5mg/L;粪大肠菌群>6250个;总余氯:5mg/L。化粪池对NH3–N、总磷、总余氯去除率较低,几乎为零。项目医疗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4。
表5-4 废水污染物年产生量核算一览表
3、运营期噪声
项目机械噪声源主要为技工室打磨机等医疗器械(为小型器械),噪声值较小,噪声值在60~75dB(A);项目生活噪声为医务人员和就诊病人交谈产生的噪声,一般在60~7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医务人员、就诊人员的生活垃圾,技工室产生的余料,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1)生活垃圾
医护人员按人均0.5kg/d计算,医护人员为2人,产生量为1kg/d、0.3t/a;患者按人均0.2kg/d计算,日平均就诊人数为5人,产生量为1kg/d、0.3t/a。则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2kg/d、0.6t/a。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收集桶,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
(2)技工室产生的余料
本项目技工室主要是制作临时牙、修理义齿,产生的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类比同类型项目,本项目产生的余料约0.05t/a。
(3)医疗废物
主要包含废酒精棉球、废注射器、废医用手套、废树脂材料、牙套、假牙、牙模等,属危废,废物代码851-001-01。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本项目的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如表5-5。
表5-5 医疗废物分类情况
根据咨询业主和类比同类型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约为0.15kg/(人·次),项目日平均就诊人数为5人,产生量为0.75kg/d、0.225t/a。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拟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转移和处置。项目固废产生量、贮存及去向见表5-6。
表5-6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
| 处理后
| |||
产生浓度
| 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 TSP
| —
| 少量
| ≤1.0mg/m3
| 少量
|
装修废气
| 甲苯、二甲苯
| —
| 少量
| —
| 少量
| ||
营运期
|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
| 异味
| —
| 少量
| —
| 少量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人员清洁废水
| BOD5、COD、SS、氨氮、TP
| 5.4m3
| 依托租用楼房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 ||
运
营
期
| 医疗和生活综合污水
| 废水量
| 25.2m3/a
| 25.2m3/a
| |||
COD
| 300mg/L
| 0.00756 t/a
| <225mg/L
| <0.00567 t/a
| |||
BOD5
| 120 mg/L
| 0.00302 t/a
| <90 mg/L
| <0.00227 t/a
| |||
SS
| 200 mg/L
| 0.00504 t/a
| <50mg/L
| <0.00126 t/a
| |||
氨氮
| 30 mg/L
| 0.000756 t/a
| <30mg/L
| <0.000756 t/a
| |||
TP
| 5 mg/L
| 0.000126t/a
| <5 mg/L
| <0.000126 t/a
| |||
总余氯
| 5 mg/L
| --
| <5 mg/L
| --
| |||
粪大肠菌群数
| 25000MPN/L
| --
| <5000MPN/L
| --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建筑垃圾
|
—
| 少量
| 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运
营
期
| 医护人员、 就诊人员
| 生活垃圾
|
—
| 0.6t/a
| 收集于垃圾收集桶,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
| ||
技工室
| 制作、修理假牙产生的废料
|
—
| 0.05 t/a
| 收集于垃圾收集桶,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
| |||
医疗过程
| 医疗固废
|
—
| 0.225 t/a
| 收集于医疗废物收储桶中,统一暂存于设置有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转移和处置
| |||
噪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
| 机械噪声
| 75~90dB(A)
|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 ||
营运
期
| 机械设备、医务人员和病患
| 设备噪声、生活噪声
| 60~75dB(A)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租赁现成房屋进行经营,不破坏生态环境,无不良生态影响。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用建成的房屋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之用,施工过程中不涉及建筑物建设,仅利用原有建筑进行装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其中以噪声为主要污染。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施工时材料堆放和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装修材料产生的废气。
粉尘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室内,产生量少,且在室内常为无风状态,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可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装修施工阶段,需要使用胶合板、涂料等建筑材料,胶合板中因含有各种粘合剂常挥发出甲醛、五氯苯酚等有害气体,且持续时间长,对人体及呼吸道有伤害;建筑涂料中主要含有水和有机溶剂,而有机溶剂主要含有醚类、酯类、酮类、苯类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气体会产生恶臭引起人体不适,其中醚类、苯类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项目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200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装修完毕后须空置通风一段时间,消除有害物质的残留,方可使用。只要做好相关管理防护工作,装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影响程度较小,且其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用水和排水的阶段主要是装修阶段,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主要含悬浮物,浓度低,施工期间产生清洁废水5.4m3,经租用楼房排水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影响预测方式
施工期间主要使用电锯、电钻等工具,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75~90dB(A),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施工机械噪声可近似点声源处理,为了反映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机械噪声衰减值。由于使用的机械均不属于固定声源,本次评价考虑主要高噪声设备电锯、电钻同时在靠近边界施工时的影响(影响较大的情况),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Lr=Lr0-20lg(r/r0)
式中:Lr——距声源r处的声压级,dB(A);
L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噪声叠加值计算模式:LT=10lg(0.1Li)
式中:LPT——预测点出新增的总声压级,dB(A);
Li——第i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n——声源个数。
(2)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
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随距离衰减预测值如表7-1。
表7-1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影响值 单位:dB(A)
根据表7-1的衰减预测结果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项目施工噪声昼间12m、夜间60m处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鉴于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一定区域内移动,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运行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放置于项目场界附近,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实际影响值会小于预测值。在房屋装修过程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室内进行,室内工作时关闭窗门,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排放要求。
(3)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居民点(三楼房东)、紧邻项目所在地的居民、白龙河,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进行保护。根据表7-1预测结果,在未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阶段噪声在周边保护目标处不能达标。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建设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同时使用,且由于周边围墙的声屏障、空气吸收等作用噪声会有所衰减,减低15~30dB。因此,施工噪声的超标程度及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都要比预测值小。
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对电锯等应采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施工现场的模板、钢管等在搬运、清理、维修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敲打,上下左右应有人传递,禁止乱抛乱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运输;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于施工1天前公告环境保护目标。
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可避免地会对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仅进行房屋的内部改造和设备的安装,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施工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有装修废弃材料、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产生量较小,能够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至施甸县城建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少,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的影响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卫生间和生活垃圾散发出来的异味,均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在运营的过程中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收集和清运;医疗废物拟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转移和处置;通过加强卫生管理、加强通风后,异味的散发量较少,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置方案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综合废水排放为0.084m3/d,其中,普通生活污水0.0588 m3/d,医疗废水0.0252m3/d。生活污水不再进入项目医疗废水消毒池处理,直接排至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医疗废水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池消毒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租用楼房公用化粪池,处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水处理
1)处理方法
项目不设传染科,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要求,项目无需设置传染科专用化粪池及相关处理设施。建设单位设计采用3格式的消毒池,医疗废水通过泵抽至消毒池后,先进行沉淀,同时加入药剂,消毒后的废水主要靠自流进入污水管网。三格式的设计增加了废水与消毒剂的接触时间,使运行时对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满足: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参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推荐的消毒剂种类,环评建议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经消毒后外排的废水不会对水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2)污水处理设施容积可靠性分析
①化粪池:项目所在楼房化粪池容积为6m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进入化粪池处理的污水量为0.084m3/d,楼房配套的粪池容积满足容纳项目污水的要求。
②污水消毒处理池:只有医疗废水需要进入医疗废水消毒池进行处理。根据工程分析,最终进入污水消毒处理池的医疗废水量为0.0252m3/d。污水消毒处理池处理能力按照1.2的系数进行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0.0302m3/d。根据项目初步的设计,消毒池容积为2.04m3,能够容纳和处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
(3)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可行性
项目处于施甸县城区,处于商铺及住宅混合区,项目区所在地配套的排污管网已经建设完成,已经与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对接,项目废水可经租用楼房的排水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
(3)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医务人员、就诊人员普通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至公用化粪池,医疗废水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池进行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混合后总排口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最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白龙河造成影响。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时会造成事故排放,废水无法满足允许排放浓度,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对污水处理厂的水质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本项目排放废水中污染物初始产生浓度不高,医疗废水中不含放射性污染物,外排废水量小,占污水管网输送能力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比例很小,对污水处理厂负荷的影响小。但诊所仍然应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废水事故排放,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废水处理池,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医疗废水的事故排放现象。
综上所述,项目门只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保证做到医疗废水的进管前预处理,同时对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则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及设备噪声。
(1)社会噪声
项目区的社会噪声主要源于就诊病人活动,人流较小,噪声源强在65dB(A)左右,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设备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包括消毒池小型污水泵、技工室打磨机等运行噪声等。该部分产噪设备均一般设置在固定的设备房内,严格按设备安装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后,并在基底采取减震措施之后,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并经声屏障、空气吸收等,噪声会有所衰减,减低15~30dB。参照其他医院边界噪声的监测情况,采取上述措施之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医疗废弃物危害
医疗废物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含有大量传染性病原体,若处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极易成为传播病菌、病毒的源头,造成病菌、病毒感染,给城市环境卫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其危害主要体现在:(1)医疗废物不经消毒或深加工,而是被不法商贩直接流失到了社会上,如一次性医疗器械二次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简单水洗后便改制成其他塑料制品等,这些改头换面的医疗垃圾将带来极大地危害。(2)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不当而成为潜在的健康隐患。据资料介绍,医疗垃圾如与生活垃圾混装焚烧会产生黑色、恶臭的气体,而这种气体中会含有二噁英等致癌物;如将之随意填埋,要经过几百年才能够降解,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在收集、贮存、运输、交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将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2)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临床废物列为HW01号,其废物来源为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文)第三、四条要求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也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存贮、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负有的职责及责任做了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运营过程中禁止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混杂。医疗废物要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则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一楼厕所旁,面积约为2m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远离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其布置符合医疗废弃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
a. 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
b. 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缝。
c. 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2)生活垃圾
对生活垃圾收集进行严格管理,经袋装统一收集于诊所门口的公共垃圾桶,避免医疗废物的混入,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该部分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甚微。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建设项目运营期内各类固废按规定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后,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但是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如不妥善处置,将可能造成后果很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须对该部分废物的收集、运输、交接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使用到少量的酒精作为消毒用品,酒精属于易燃物质。但项目所使用酒精量较少,造成火灾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由于酒精属于易燃物质,项目工作人员在使用酒精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对医用酒精的存放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使用,避免因酒精燃烧而造成火。
6、外部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诊所作为疾病治疗的场所对环境有一定的要求,诊所内的空气、声环境过差或受辐射的影响,可能影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精神状态,甚至会影响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的确诊和对症治疗。
本项目位于施甸县城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为商铺及居民楼,无重大工业噪声及废气污染源。本项目主要受交通噪声和扬尘影响,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轻微影响。但总体上项目周边无大污染源,周边的环境状况及卫生条件良好,受外界的影响较小。
四、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是为患有牙病的患者牙齿进行保健治疗服务,根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的29项,即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五、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施甸县城区,交通方便。目区距离其他大型医疗卫生机构及牙科门诊较远,从市场需求来看,有必要设置医疗服务机构。项目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项目区域历史上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无茂盛植被和无需保护的文物、旅游景观等敏感点,符合工程建设需要。根据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具有良好大气环境及声环境,有利于病人休息及治疗。
医疗废水通过消毒池池消毒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不会排放到项目西面5m外的白龙河内,因此对白龙河几乎无影响;产生的医疗固废交由有处置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相关污染和风险防治措施之后,可大大降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风险,对环境影响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六、环境管理简要分析
诊所环境管理工作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岗位责任制,从事环境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管理制度,配备的兼职人员负责环境管理、环保宣传、治理监督等日常工作。主要是督促、检查诊所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要求。对项目内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具体还应做到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开展排污申报登记,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生活垃圾要分类、及时、定点收集,尽可能回用,不可利用的需及时清运出去;医疗废物集中存储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及交接制度。
七、环境监察、监测计划
1、环境监察计划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以保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环境监察计划见表7-2。
表7-2 环境监察计划一览表
2、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本身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建成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计划见表7-3。
表7-3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八、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为了便于工程竣工后的环保验收,环评提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一览表:
表7-4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建筑材料、油漆
| 粉尘、装修废气
| 洒水降尘、选用合格装修材料,科学管理
| 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装修废气少量排放,环境影响小
|
运营期
| 医疗废物、卫生间等
| 异味
| 加强管理、加强通风、定期清运医疗废物
| 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清洁废水
| BOD5、COD、SS、氨氮、TP
| 经楼房内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再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 水质能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运
营
期
| 整个院区
| BOD5、COD、SS、NH3-N、总磷、动植物油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
| 医疗废水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租用楼房公用化粪池,最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外排废水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建筑垃圾
| 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处置率100%
|
营
运
期
| 医疗过程
| 医疗固废
| 收集于医疗废物收储桶中,统一暂存于设置有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转移和处置
| 按相关规定处置
| |
医护人员、 就诊人员
| 生活垃圾
| 收集于垃圾收集桶,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
| 按相关规定处置
| ||
技工室
| 制作、修理假牙产生的废料
| ||||
噪
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
| 噪声dB(A)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距离衰减等
|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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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
期
| 机械设备、医务人员和病患的交谈声
| 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租赁现成房屋进行经营,不破坏生态环境,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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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医疗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施甸县城区,占地不涉及敏感点,交通方便,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便于民众就诊,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采取环评中所述的措施后废水、医疗固废等可实现达标排放或按相关规定处置,对环境影响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声环境为2类区、水环境为IV类水体。本次环评未进行监测,但项目周边无大型建设项目,也无大型工业企业,噪声源主要为过往车辆,类比《施甸县2017年第一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施环监字[2017]-013号)的监测数据及现场实际情况,区域环境空气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施甸河现状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内的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生态调节能力弱。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项目租用建成的房屋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之用,施工过程中不涉及建筑物建设,仅利用原有建筑进行装修。通过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关闭门窗、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等可大大降低施工粉尘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清洁废水较少,可经楼房内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再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管理要求运至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和卫生间散发的异味,均属无组织排放。只要在今后运营中加强卫生管理,定期清运垃圾,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加强自然通风,则异味对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污水量很小,医疗废水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租用楼房公用化粪池,处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运营过程中只要按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其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噪声源,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及设备噪声,源强为60~75dB(A),经墙体阻隔后噪声值可减少15 dB(A),通过墙体阻隔后厂界噪声值为60 dB(A),项目夜间不运营,噪声排放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项目关心点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固废主要为医务人员、就诊人员的生活垃圾,技工室产生的废料,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固体废弃物采用加盖的医疗废物收储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医疗固废暂存间,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制作、修理假牙产生的废料采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统一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采取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及人群健康影响小。
5、总论
本项目属卫生服务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放射性污染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项目涉及辐射的内容建设单位需另行办理环评报批等手续。项目只要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其建设是可行的。
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基建,施工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噪声和建筑垃圾,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中相关的环保条款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规定,做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环评进一步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项目在装修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并尽量采用环保材料,这是降低造成室内污染的根本的最有效的方法;
2)装修期间应适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装修后的房间不宜立即投入使用;
3)切割机切割石材和瓷砖时用水进行冷却和喷洒,材料搬运和使用时轻拿轻放,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
在施工过程中清洁废水经租用楼房排水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
1)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不在夜间施工;
2)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
3)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将噪声较大的电钻等设备在远离居民区一侧的地方使用;
4)房屋装修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切割噪声的影响,尽量不在近外墙的位置作业,必要时要考虑关闭窗门。施工过程中建筑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无故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4)施工期固废处置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整理,可回用的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集中堆放,清运至城建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集中收集垃圾、对垃圾桶采取密封或遮盖措施并及时清运处置以降低垃圾收集异味对诊所内外的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并达标排放;
2)项目医疗废水排入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租用楼房公用化粪池,处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施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污水处理设施应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各种构筑物均应加盖;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备有安全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配电室设备及废水处理间设备均安置在封闭的房间内,对废水处理设备基底采取加固减振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及处置技术或办法对医疗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对产生的医疗固废需各科室预处理后进入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放置于诊所外的公共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收集转运。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日日清扫,日日收集。
三、建议
1、建议诊所在走道等地方摆放一些盆栽的花草植物,既可装饰美化环境,又可吸收一部分噪声,起到降噪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过滤空气;
2、建议门诊部粘贴禁止吸烟标志;
3、建议建设单位在诊所具有着火隐患的区域配备灭火设备并设置安全出口;及时更换老化医疗设备以减小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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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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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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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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