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10_C/2017-0627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7-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报批稿)
项目名称: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编制单位:昆明翊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6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
|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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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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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蒋** | 联系人
| 杨** | |||||||||||||||||||||||||||||||||||||||||||||||||||||||||||||||||||||||||||||||||||||||||||||||||||||||||||||||||||||||||||||||||||||||||||||||||||||||||||||||||||||||||||||||||||||||||||||||||||||||||||||||||||||||||||||||||||||||||||||||||||||||||||||||||||||||||||||||||||||||||||||||||||||||||||||||||||||||||||||||||||||||||||||||||||||||||||||||||||||||||||||||||||||||||||||||||||||||||||||||||||||||||||||||||||||||||||||||||||||||||||||
通讯地址
|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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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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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6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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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卫生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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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施发改发[2015]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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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Q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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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15.05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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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25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25.4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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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工程竣工
|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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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于1966年十月成立。占地面积1106.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846平方米、设住院病床30张、现有职工7人(其中初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人、大专学历5人本科学历2人)临时聘用合同工3人、乡合管办1人、总11人。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临床诊疗科室、财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合管办、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中医馆。全年住院人数20余人次,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登记上报及管理、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0到6岁儿童管理、孕产妇管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中医中药服务与管理等。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周围区域人口的增加,医院门诊量急剧增加,住院人数逐年提高,病床使用率同时逐年上升,使现在的医疗场地和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迫切需要改善医疗条件和服务质量。根据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施甸县木老元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施发改发[2015]318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分析,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的委托,昆明翊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卫生院现有的X光机涉及电磁辐射,应当单独办理环保手续,本报告不对该内容进行评价分析。
二、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卫生院内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和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915.05 m2,建筑面积1000 m2。
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50万元。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乡镇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放射室、检验室、B超、心电图、预防接种门诊、中西医门诊等业务科室。本次建设的综合楼主要设置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消毒供应室、心电图室、体检室、预防接种室、儿科、妇科、口腔科、妇幼保健科等科室。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1-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
表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四、主要仪器设备
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见下表。
表1-2 项目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五、组织机构、规模与服务范围
施甸县木老元乡卫生院属于乡镇卫生院,其组织机构设置有院长、副院长,办公室、财务室、门诊(急诊)部、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医保办、护理部等。医院现有30张床位,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后,接诊病人中需要住院的到医院现有的病房住院;新建综合楼后,年可接诊病人6240人,主要接诊对象为木老元乡群众。
六、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医院目前有职工7人、临时聘用合同工3人、乡合管办1人,总计11人。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后,增加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整个卫生院总人数为21人。现有员工在院内进行调配。
七、总平面布置
新建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为四层框架结构,设两个宽敞的疏散楼梯,满足正常使用和疏散要求。每层功能布置如下:
地下一层设输液室、配液室、护士站、清创换药室、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观察室、诊断室;
一层设西药房、中药房、收费室、放射室、工作室、洗片室、男女卫生间;
二层设检验室、儿科治疗室、妇科诊疗室、口腔治疗室、信息管理系统机房、B超室、心电图室;
三层设合管办、合管办档案室、公卫办、医务科、财务室、健康体检室、居民健康档案室、病案室、妇幼保健室、艾滋病咨询室。
为了便于将现有医院污水和固废进行收集处置,本次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医院西南角空地。项目在总平面布置上坐西南朝东北,与相邻的单体建筑间距满足规划、消防和日照要求。项目各楼层平面布置详见附图1。
八、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下表。
表1-5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九、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16%,详见表1-6所示。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卫生院目前概况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于1966年十月成立,设住院病床30张,现有职工11人。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临床诊疗科室、财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合管办、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中医馆。全年住院人数20余人次。
2、卫生院目前污染物产排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食堂仅供医院职工就餐,人数较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吸后排出室外;卫生间、垃圾收集房异味不明显。整体来看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污水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目前设置水冲侧一座,位于现有门诊楼东北侧,职工洗漱均在卫生间旁边的公共洗漱间,被服清洗间位于卫生间旁。卫生间设置有地埋式化粪池一个,生活污水、被服清洗水统一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北面公路边的木老元乡市政污水管网。根据医院经营过程中的统计,污水产生量约3650m3/a。卫生院未进行过污水的监测,类比同类别同规模项目,各污染物浓度为COD280mg/L、BOD5120mg/L、 SS120 mg/L、氨氮 40 mg/L、 TP 5 mg/L、总余氯5 mg/L、粪大肠菌群 1.6×108 MPN/L。
(3)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以及食堂泔水。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产生量约1.2t/a;生活垃圾在院内采用垃圾桶收集,再统一清理到卫生院门口的市政生活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医疗废物产生量约0.25t/a,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进行收集,再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化粪池产生的污泥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进行收集,再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食堂为医护人员、病患及病患家属提供正餐,餐厨废弃物主要是剩汤、剩饭菜,产生量约0.85t/a。食堂产生的废泔水交给周边村民,用于喂养牲畜。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停车场机动车辆噪声和门诊部人员嘈杂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
3、卫生院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目前卫生院的污水是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木老元乡污水管网,但木老元乡没有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最终进入河流,且卫生院食堂污水是直接排入木老元乡污水管网,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2)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但是目前卫生院虽然设置了专业的收集桶,但是最终的处置是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存在污染和感染风险。
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同步建设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收集间,现有门诊和住院、生活区产生的污水、医疗危废可与新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一起进行规范化处置,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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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处乡镇地区,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根据《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保山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0.015mg/m3,二氧化氮年日均浓度0.016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日均浓度0.050mg/m3,细颗粒物(PM2.5)年日均浓度0.037mg/m3。全年累计监测363天,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54天,优良率97%,其中优140天占38.35%,良214天占58.63%,轻度污染10天占2.75%,中度污染1天占0.27%。
项目所在地位于乡村地区,地形地势开阔,周边无大型建设项目,也无大型工业企业,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保山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东面2.9km外的勐波罗河、北面1km的勐波罗河右岸支流冰冻河。根据现场调查,受地形限制,项目区域的地表水主要向北流,属于北面勐波罗河右岸支流冰冻河的汇水区域,因此环评主要考虑项目北面冰冻河的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勐波罗河源头-入怒江口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农业用水、一般景观用水。北面的冰冻河未进行水环境功能规划,水环境功能参照勐波罗河执行。
施甸县未勐波罗河及其支流冰冻河进行例行监测,根据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5~17日,对勐波罗河旧城段(旧城上游500m、旧城下游2000m)进行的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1),勐波罗河所监测的断面现状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冰冻河流域主要为山区,沿线没有工矿企业,沿线村庄较少且距离村庄远,农村生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小,评价认为冰冻河现状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表3-1 地表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施甸县城和主要乡村建成区目前均没有对城镇居住环境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处于声环境2类区,项目区及其周边无工业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过往车辆,声环境质量良好,且项目区域车辆流量小,项目区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为乡镇建成区,区域内的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周边主要以农林生态系统为主。项目区动物种群简单,除一些常见的鸟类、鼠类等外,无大型野生动物以及保护动物,区域内的生态调节能力弱。项目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分布,无珍稀、濒危或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存在。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施甸县木老元乡,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征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居民住户。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周边关系图见附图5。
表3-2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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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属于乡村地区,根据《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μg/m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水系主要是东面2.9km外的勐波罗河、北面1km的勐波罗河右岸支流冰冻河。冰冻河未进行水环境功能规划,水环境功能参照勐波罗河执行。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勐波罗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乡村地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4-3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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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4-4。
表4-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Nm3
2、营运期
(1)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标准值如表4-5。
表4- 5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运营期设置有厨房,设1个灶头,油烟排放参照执行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见表4-6。
表4-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污水排放标准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中过程中、场地内施工场地喷洒,无外排。
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器)预处理后、检验区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至木老元乡污水管网。但木老元乡没有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设置30张床位,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县级及县级以上或 20 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 2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执行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该标准中表2的排放标准值。同时总磷等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执行,具体见表4-7~表4-8。
表4- 7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表4-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
三、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见表4-9。
表4-9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单位:dB(A)
2、运营期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标准详值见表4-10。
表4-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四、固体废弃物
(1)污泥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控制和处置要求:项目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污泥清掏前达到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要求,标准值见表4-10所示。
表4-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2)医疗废物
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污染内容,因此不设放射性污染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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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列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设置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二、废水
水量:0.05万m3/a
COD:0.03t/a
氨氮:0.008t/a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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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
| 处理后
| |||
产生浓度
| 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运输道路
| TSP
| 0.5~5.0mg/m3
| 少量
| ≤1.0mg/m3
| 少量
|
施工机械、运输、装修
| CO、NOX、THC
| —
| 少量
| —
| 少量
| ||
装修废气
| 甲苯、二甲苯
| —
| 少量
| —
| 少量
| ||
营运期
| 汽车尾气
| NOx、CO、HC
| —
| 少量
| —
| 少量
|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垃圾收集点
| 恶臭
| —
| 少量
| —
| 少量
| ||
食堂
| 食堂油烟
| 1.49mg/m3
| 0.004t/a
| 1.49mg/m3
| 0.004t/a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SS
| 200~5000mg/L
| 73m3
| 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泥土搅拌,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
| |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 SS、石油类
| 50.4 m3
| |||||
施工人员清洁废水
| BOD5、COD、SS、氨氮、TP
| 100.8m3
| 依托卫生院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
运
营
期
| 污水
| 水量
| 503.7m3/a
| 503.7m3/a
| |||
COD
| 315 mg/L
| 0.159 t/a
| 60 mg/L
| 0.03 t/a
| |||
BOD5
| 130 mg/L
| 0.065 t/a
| 20 mg/L
| 0.01 t/a
| |||
氨氮
| 40 mg/L
| 0.02 t/a
| 15 mg/L
| 0.008 t/a
| |||
悬浮物
| 160 mg/L
| 0.081 t/a
| 20 mg/L
| 0.01 t/a
| |||
总磷
| 17 mg/L
| 0.009 t/a
| 1 mg/L
| 0.001 t/a
| |||
动植物油
| 38 mg/L
| 0.019 t/a
| 5 mg/L
| 0.003 t/a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弃土方
| —
| 454 m3
| 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地点处置
| |
建筑垃圾
| —
| 40 m3
| 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
| 1.58t
| 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运
营
期
| 门诊医技综合楼
| 医疗固体废弃物
| —
| 0.18 t/a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
| ||
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
| 污泥
| —
| 0.20 t/a
| ||||
检验科室
| 污泥
| —
| 0.036t/a
| ||||
卫生院
| 生活垃圾
| —
| 2.15t/a
| 统一收集于卫生院门口的公共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 |||
食堂
| 餐厨废弃物
|
| 1.53t/a
| 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给周边村民,用于喂养牲
| |||
油水分离池
| 废弃油脂
| —
| 0.018t/a
| 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
| |||
噪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车辆
| 机械噪声
| 80-105 dB(A)
|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 ||
营运
期
| 机械设备
| 设备噪声
| 55-80 dB(A)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主要生态影响:
场地开挖、管道铺设开挖,回填对土地的扰动,对植被的破坏,短期的水土流失,但由于本区原生态系统较简单,施工仅限于厂址区范围内,所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亦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院内及进出道路的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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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对项目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场地清理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表现为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以及施工材料露天存放及裸露地表表层浮土产生的扬尘。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
①运输道路扬尘
本项目中施工道路扬尘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区内的进场道路和主要运输干道两侧。据有关资料分析,未铺装路面泥土粉尘粒径分布为:5微米以下约占8%,5~30微米占24%,大于30微米的约占68%。由此可见,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项目对施工区域短时间内不进行扰动的道路进行硬化或铺洒碎石,晴天每天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增加洒水次数。项目的主要运输干道为旁边的M27县道,为水泥路,运输车辆经过时扬尘产生量较少。项目通过加强场内运输道路的洒水,对公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等措施,能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及对道路两侧环境的影响。
②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期扬尘的一个主要产生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起尘量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扬尘强弱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式、施工设备及施工季节、气象条件及建设地区土质等诸多因素有关。因此,项目施工通过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对露天堆放的粉状材料采取覆盖和洒水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风力起尘,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场地扬尘影响范围
采用类比方法对环境空气影响进行分析。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曾对7个建筑工程工地的扬尘进行了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m/s,测试结果表明:
当风速为2.4m/s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工地内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平均1.88倍,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4~2.5倍,平均1.98倍;
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0.491mg/m3,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6倍;
类比其它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表7-1)当风速大于2.5m/s时,项目施工粉尘的影响范围变大,特别下风向超标范围将更大。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会超过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中24小时平均值0.12mg/m3的2.5~8.0倍。
表7-1 类比其它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单位:(mg/m3)
根据气象统计资料,本项目建设区主导风向为东风,年平均风速1.4m/s,远小于上述北京工地测定风速(2.4m/s)及其它类比工地测定风速(2.5m/s);本项目建设所在地的空气平均相对湿度为75%,比北京的平均相对湿度58%大;对照上述测定结果,并考虑风速和湿度的综合影响,本项目施工扬尘影响的情况与上述测定结果类比影响范围要小一些。
④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为木老元中心完小、木老元邮政所、木老元农业技术推广站、木老元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木老元居民点,也包括卫生院已有的门诊、生活区办公楼和住院病房等。施工扬尘对这些敏感目标有较大影响。因此为减少扬尘的产生及影响,项目施工场地应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类比可见(表7-2),在对施工场地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后,施工场地下风向特别是近距离扬尘可得到明显抑制。
表7-2 类比同类项目近场大气TSP浓度变化
项目施工时应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扬尘的产生量将大为减少,能最大程度地减小对外影响的影响,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主要为洗手等清洁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依托医院现有的污水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项目的施工废水量约0.6m3/d,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及零星砂浆拌等过程,以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浓度一般800~2000 mg/L,项目施工时可在厂界地势较低处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内的洒水降尘及施工工程用水。
为有效收集施工期废水,应在场地周边布设相应的泥水收集沟,并对挖出的土方、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用篷布等覆盖,以防治暴雨冲刷,在拦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废水沉淀后及时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禁止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外排。考虑施工期废水产生量为0.6 m3/d,建议废水沉淀池容积应不小于1m3。
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得到了有效治理,其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地表水的水体功能。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中各种施工机械、汽车运输等施工活动。不同的施工阶段、施工机械,其数量、地点经常发生变化,作业时间也不定,从而导致了噪声产生的随机性、无规律性,属不连续产生。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更具不固定性。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噪声强度在65~110dB(A)之间。
(1)噪声影响预测方式
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可近似点声源处理,为了反映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机械噪声衰减值。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Lr=Lr0-20lg(r/r0)
式中:Lr——距声源r处的声压级,dB(A);
L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噪声叠加值计算模式:LT=10lg( 式中:LPT——预测点出新增的总声压级,dB(A);
Li——第i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n——声源个数。
(2)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考虑施工机械同时在靠近边界施工时的影响(施工设备与施工场界距离均为1m),预测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情况及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取最大值计算,施工机械随距离衰减后的影响值见表7-1。
表7-1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影响值(单位:dB(A)
根据表7-1预测结果,在土石方及基础阶段,昼间30m处的预测值能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底板与结构阶段,昼间100m处的预测值能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装修与安装阶段,昼间30m处的预测值才能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由于项目处于城市中心区,夜间禁止施工,因此不进行夜间预测与评价。
鉴于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一定区域内移动,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运行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放置于项目场界附近,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实际影响值会小于预测值。
(3)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为木老元中心完小、木老元邮政所、木老元农业技术推广站、木老元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木老元居民点,以及卫生院的门诊楼和办公楼等。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进行保护。根据表7-1预测结果,在未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阶段噪声在周边保护目标处不能达标。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场界、施工机械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建设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同时使用,且由于周边围墙的声屏障、空气吸收等作用噪声会有所衰减,减低15~30dB。因此,施工噪声的超标程度及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都要比预测值小。
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对振捣器、电动空压机、电锯等应采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高噪声的设备,如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施工现场的模板、钢管等在搬运、清理、维修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敲打,上下左右应有人传递,禁止乱抛乱弃;在高噪声或设备集中运行期间对可能导致噪声超标扰民的情况,张贴公告告知周边住户,以取得周边住户的理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运输;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环境保护目标。卫生院现有的病房、生活办公设施离施工区最近,噪声对其影响最大,项目施工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声减噪措施,降低对病人及职工的影响。
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可避免地会对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弃土方
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454m3全部运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场所进行处置,项目不再设置弃土场堆存。项目只要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土石方撒落,此部分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约40m3。主要有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同时,如果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不当,暴雨过后形成地表径流的同时,必然携带大量垃圾,这些携带物随雨水汇集到周边地区,对地表水及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本项目应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废弃材料在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放置于卫生院入口处的公共垃圾箱中,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管理者及工程施工单位应与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及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必须指定堆放场所,避免在项目建设场地长期堆放;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为卫生院原有的预留用地,工程实施后,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类型并未发生改变。项目不占用耕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地利用结构造成影响。
现根据环评现场踏勘走访,周边主要为木老元街道和耕地,植被类型主要为次生植被及农作物为主。区域内无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云南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也没有特有种类存在。区域动物长期以来已经适应了人类活动干扰,项目施工不会加剧这种干扰。
项目施工基础开挖、回填等建设活动,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土层结构、表面植被,使原来相对稳定的表土层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抗蚀能力,在降雨及径流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将可能溢流进入木老元街道及周边耕地,对道路、耕地、水体造成污染。通过在施工场地四周建设临时泥水截留沟和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对非施工区域进行硬化或绿化等措施后,将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对比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采取以上措施以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不会加剧厂区水土流失,不会对厂区内外的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散发的恶臭、垃圾收集异味及汽车尾气、食堂油烟。
(1)汽车尾气
项目无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停放的汽车的尾气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地面停车场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故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在加强对地面停车场车辆的进出管理,在地面停车场附近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等措施后,可减少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和医院自身的影响。
(2)化粪池恶臭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属于地埋式处理设施,各科室排放的污水、废水汇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会散发出一定的臭气,主要来自污水、初沉池产生的硫化氢、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
针对臭气污染,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位置进行优化,并设置为地埋式建设,加强站区绿化,可有效防止臭气污染,项目采取的防治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有:
①各污水处理设施需加盖;
②院区的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③污泥经脱水后尽快运至指定处理场所,对院内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院区前要做消毒处理;
④提升泵站的进水池应加盖,建议采用地埋式,并在其上面进行绿化;
⑤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化树种,并合理配置;
通过上述防治措施后,恶臭能得到有效控制,类比其他医院的的监测数据,地埋式处理站格栅及其附近硫化氢浓度测值为0.020~0.026mg/m3、氨气浓度监测值为0.4~0.7mg/m3,处理站臭气浓度值为6~8,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3)垃圾收集点恶臭
项目营运期化粪池会通过井盖孔向外散发一定的恶臭,收集的垃圾也会因食物残渣等的腐烂分解或带有特殊气味的医疗垃圾散发异味,对过往人员产生影响。项目可通过定期检查化粪池井盖密封情况减少化粪池恶臭的散发,集中收集垃圾、对垃圾桶采取密封或遮盖措施并及时清运处置等措施来减少恶臭或异味对环境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化粪池恶臭及垃圾收集异味不会对医院内外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人群健康。
(4)食堂油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食堂就餐人数较少,油烟排放浓度较低,能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油烟在空气中稀释扩散后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停车及行驶车辆排放尾气排放量较小且易于扩散,污水处理站通过采取地埋式处理系统,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带,定期检查和维修,使臭气达标排放;垃圾暂存间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及时清运处理,可将恶臭影响减至最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置方案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三类,一为来自门诊医技楼产生的含病菌废水;二为检验科化验产生的含有机溶剂、消毒剂及其他药物的废水;三为院内办公及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排放总计1.38 m3/d、503.7m3/a。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之后经过项目区雨水管网之后外排入项目区外的市政雨水管;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过的食堂废水、含菌废水以及化验和检验等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等特殊污染物的预处理废水一起收集进入化粪池,再排入院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因木老元乡没有污水处理厂,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规定,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该标准中表2的排放标准值(其中总磷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
(2)废水处理工艺
1)工艺选择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各种特殊废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木老元乡没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需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设计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项目不设传染科,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无需设置传染科专用化粪池及相关处理设施。工艺选择符合GB18466-2005的相关要求。
2)工艺简介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沉淀)→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接触消毒”。
流程主要是:
一、含菌有机污水(口腔科、检验科废水先经过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过隔油)通过下水管道汇集到化粪池,先通过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后再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
二、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首先经过格栅池,格栅池内设置不锈钢格栅、格网,拦截污水中大的悬浮物后,污水自流进入调节池,调节池使污水水质均和,同时进行厌氧硝化反应,去除污水中的氨氮,进入水解/沉淀池。水解/沉淀池将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溶解性有机物,将难生物降解的大分子物质转化为易生物降解的小分子物质,从而改善废水的可生化性,为后续处理奠定良好基础。生化反应池中通过有氧或厌氧的作用将有机污染物进一步分解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实现污染物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出水进入二沉池。二沉池中上一步处置的污水得到沉淀,澄清的出水进入消毒池。在消毒池中污水与消毒剂充分接触反应,杀灭污水中得各种致病菌,处理后的水达标排放。微生物残骸和无机固体杂质等悬浮物转入污泥中,定期排入污泥池,污泥经过无害化消毒处理后外运。处理工艺流程如图7-1所示。
图7-1 项目可研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各单元设计简介:
①格栅井
格栅井采用砼结构,主要功能为拦截大的漂浮物,悬浮物,以保证后续处理和提高污水泵使用寿命。与调节池合建,格栅井间距为10mm,采用不锈钢条。根据污水悬浮物含量情况,定期清渣,栅渣和其它同体废弃物一同按危废处置。
②调节池
调节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壁做防腐处理。调节池的功能是均和水量和水质。调节池所选用的潜水排污泵具有高效、防缠绕、无堵塞、自动藕合、高可靠性和自动控制等优点,该泵可通过固定导轨很方便的提升至地面,维修保养非常方便。并可简化结构和土建工程量,节省工程造价,改善工作环境。
③初次沉淀池
初次沉淀池将不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溶解性有机物,将难生物降解的大分子物质转化为易生物降解的小分子物质,从而改善废水的可生化性,为后续处理奠定良好基础。为常温水解。
④生化反应池
通常采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是将废水通过污泥中的好氧微生物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等的生长繁殖吸附和降解有机物,使废水得到净化。曝气装置安装池底部,以细小气泡的形式进入污水中,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还使混合液处于剧烈搅动的状态,呈悬浮状态,增强处理效果。
⑤二沉池
其作用主要是使污泥分离,使混合液澄清、浓缩和回流活性污泥。其工作效果能够直接影响活性污泥系统的出水水质和回流污泥浓度。
⑥接触消毒池
消毒的目的主要是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废水中的病原微生物,以防止其对人类及畜禽的健康产生危害和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本系统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含氯消毒剂消毒加药设备至少为2套,1用1备。另外,废水处理工程应在接触池(消毒池)出口处配置在线余氯测定仪和流量计,消毒剂投加量应根据在线余氯测定仪的测定结果自动调整,满足出水要求。项目应编制相应的人工控制作业指导书,在含氯消毒剂自动名投放设备出现问题时,可启用人工投放消毒剂,确保达标排放。
3)检验科室废水处理工艺
重金属废水主要为检验科产生,由于各种原料的使用量和使用频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此类废液一般通过专门管道进行收集,分类进入不同的化学沉淀池,经化学强化处理后消毒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本项目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类比其处理工艺,主要为设置4个串联处理槽,首先在第一槽中加入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搅拌20分钟后使pH=10;在第二槽中投加硫酸亚铁,使pH=4;在第三槽中加入氢氧化钠,使pH=10,将产生各种重金属和氢氧化铁的沉淀物,将沉淀物取出;将上清液引入第四槽中,加入硫酸中和到pH=7,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7-2。
图7-2 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
考虑到重金属和氰化物废水中还含有一定的有机溶剂和消毒剂,为保证外排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要求,应在最后再加一个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进一步的吸附处理,在降低有机溶剂的同时,还可进一步降低水中金属离子的浓度。由于活性炭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积,对温度和酸碱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能对水中的多种物质具有很好的吸附能力。
有研究表明在酸性环境中,活性炭对低浓度COD、酚类的去除率在70%以上,对醇类的去除效率及脱色效率可达90%以上。另外,活性炭对低浓度的铬、汞、氰化物等也具有较好的吸附效果,在工业中主要用于电镀废水、染料废水、农药废水等的后处理,以达到深度净化的目的。溶液中Cr ( Ⅵ) 质量浓度为50 mg/ L ,吸附1.5h以后Cr ( Ⅵ)的浓度可降到1 mg/ L以下;汞浓度为0.1~1.0 mg/ L的废水经活性炭吸附后浓度可降至0.01~0.05mg/ L,在中偏碱的环境中吸附效果较好;当控制进水pH值在6~9之间时,CN-大部分呈络合状态,而活性炭对络合氰化物的吸附能力比对简单氰化物的吸附能力强。项目处理工艺中第四槽使用硫酸将废水ph调节到中性,整体上有利于活性炭保持较好的吸附效果。采取上述工艺处理后,重金属废水进、出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浓度情况见表7--1。
表7- 1 重金属废水进、出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浓度
此方法可确保重金属废水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使水中的总铬≤1.5mg/L ,总汞≤0.05mg/L,总镉≤0. 1mg/L,总砷≤0.5mg/L。
(3)污水处理设施容积可靠性分析
①隔油池(隔油器):项目区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约0.34m3/d,设置一个隔油池(隔油器)进行处理,隔油池(隔油器)应考虑水力停留时间0.5h,水流流速0.005m/s,并预留25%的存油空间及30%的变化系数。高峰时段排水占70%,按一天使用4h、高峰时段2h计,则高峰时废水排放超过0.12m3/h、0.03L/s,参考隔油池(隔油器)图集,隔油池(隔油器)有效容积应不低0.6m3。
②化粪池:根据项目工程设计,卫生院现有的污水进入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再进入本次新建的化粪池,因而本次新建化粪池容积主要考虑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的废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化粪池收集的日最高污水量约1.38m3/d,项目可研设计的化粪池容积为10.3m3,施工设计进一步核算修正化粪池有效容积为9m3,考虑水力停留时间24小时,清掏周期180天,化粪池总容积满足容纳污水的要求。
③污水处理站:卫生院现有的污水和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的污水均进入本次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根据可研阶段对卫生用排水的调查,目前卫生院排水量为10m3,本次新建工程每天废水最大产生量1.38m3,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量为11.38m3。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按照1.2的系数进行设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低于13.7m3/d。项目可研批复中污水处理站容积为30m3,但根据项目施工设计阶段的进一步核算修正,污水处理站容积最终确定为15m3,能够容纳整个卫生院产生的污水。
(4)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可行性
项目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处理为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环发[2003]197号)推荐的处理工艺,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中已得到很好的实践应用。上述工艺仅为可研建议采用的工艺,实际处理工艺以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具体设计为准,但须满足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小于13.7m3/d(含卫生院现有的污水和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的污水),外排水质需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外排废水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杜绝超标排放。且项目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排口位置进行设计,包括内部管网、预处理设施与外部管网的对接,以符合接管要求和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只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保证做到院内废水的进管前预处理,同时对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则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项目区内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设备噪声(包括各类水泵运行的噪声)。
(1)社会噪声
项目区的社会噪声主要源于就诊病人活动,由于白天门诊医技楼出入人流较多,人群活动频繁,噪声源强在65dB(A)左右,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为减少噪声影响,项目应在楼道间设立禁止喧哗标志。
(2)交通噪声
项目设置的停车场为露天停车场,在乡村地区驾车来就诊的病患较少,加之项目本身接诊的人数不多,因此进出车辆数很少,通过加强引导和管理、经过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后,对环境影响小,可以接受。
(3)设备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包括供水水泵,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等。该部分产噪设备均一般设置在固定的设备房内,严格按设备安装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后,并在基底采取减震措施之后,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并经声屏障、空气吸收等,噪声会有所衰减,减低15~30dB。参照其他医院边界噪声的监测情况,采取上述措施之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医疗废弃物危害
医疗废物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含有大量传染性病原体,若处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极易成为传播病菌、病毒的源头,造成病菌、病毒感染,给城市环境卫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其危害主要体现在:①医疗废物不经消毒或深加工,而是被不法商贩直接流失到了社会上,如一次性医疗器械二次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简单水洗后便改制成其他塑料制品等,这些改头换面的医疗垃圾将带来极大地危害。②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不当而成为潜在的健康隐患。据资料介绍,医疗垃圾如与生活垃圾混装焚烧会产生黑色、恶臭的气体,而这种气体中会含有二噁英等致癌物;如将之随意填埋,要经过几百年才能够降解,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在收集、贮存、运输、交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将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2)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医院临床废物列为HW01号,其废物来源为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包括5类: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废水处理污泥。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文)第三、四条要求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也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存贮、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负有的职责及责任做了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必须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营过程中禁止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混杂。医疗废物要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堆放间,按照医院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间),并委托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则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医疗废弃物暂存间位于项目西北角,污水处理站旁,面积为28m2。医疗废弃物暂存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其布置符合医疗废弃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2)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
污泥分为化粪池污泥、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化学(混凝)沉淀污泥、消化污泥等,本项目的污泥来源主要为化粪池污泥和调节池污泥。医院的污泥由于不可避免的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使污泥也具有了传染性,属于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规定化粪池污泥也属于危险废物。
医院污泥应定期清掏,经消毒、脱水处理达标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化粪池应定期进行消毒,化粪池消毒可在其厕所按每10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的漂白粉1克,分3-4次投入。最佳投放时间可选择在使用厕所高峰期末,投放的漂白粉随流水冲入化粪池内,对减少废水及污泥中的病菌的影响有较好的作用。
污泥经消毒、脱水和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及人群健康影响小。
(3)生活垃圾和废弃油脂
对生活垃圾收集进行严格管理,经袋装统一收集于卫生院门口的公共垃圾箱,避免医疗废物的混入,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另外,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弃油脂属于一般固废,保山市未出台废弃油脂的地方性处置政策,因此废弃油脂收集后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该部分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处于乡村地区,餐厨废弃物主要是剩汤、剩饭菜,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给周边村民,用于喂养牲,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建设项目运营期内各类固废按规定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后,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但是需特别注意,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如不妥善处置,将可能造成后果很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须对该部分废物的收集、运输、交接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四、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识别
医院的风险主要是在运营期产生的,其风险主要包括:管理疏漏,造成药品或实验用品的外泄,对医院内及人群健康将造成影响;院内的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善,出现与生活垃圾混装或散落污染院内环境,或在运输过程中滴漏、挥发和散落等,对所涉及区域的空气、地表水、土壤及人群健康将造成影响。
本评价主要对医院营运期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的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需对整个卫生院在营运整个过程的风险产生和防治有明确的认识,避免和减轻其产生的风险影响。由于卫生院目前没有制定比较完善的院区环境风险方法体系,因此,本次针对整个卫生院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管理疏漏防范措施
在日常管理中发生疏漏,则可能造成一些有毒、有害、腐蚀性的药品或实验用品发生外泄,将会对空气、地表水、土壤及人体造成伤害。因此主要是加强药品的管理,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药物种类及贮存情况的核查,明确药品的数量及现状,并将过期的药品及时送至相关处置部门,严禁乱堆乱倒。
(2)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当的防范措施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为收集、毁形和消毒,二为院内安全堆存及清运。
1医院内的医疗废弃物需由各科室进行收集,并对部分需进行毁形和消毒,与一般生活垃圾区分收集,由专人定时收集,项目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收集与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建立医疗废弃物收集和转运制度,实行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在医院内的完全收集及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病房、门诊、检验、医技等环节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带有传染病原体,应按规定先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密闭,并进行消毒后日产日清。
3病区生活垃圾带有传染病病原体,应按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管理和处置,并及时进行消毒,日产日清。
4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项目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及管理,上岗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
⑤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应设专人责任负责制,负责人在接管前应全面学习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法规和操作方法。
(3)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在医疗废物运输、储存、处理等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各种事故,事故发生后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应该针对该项目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系数安全管理,把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消除系统的潜在危险上,并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该项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运作,并建立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
(4)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对措施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除一方面要落实已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所列各项风险减缓措施,另一方面,建设单位还应对发生各类风险事故后采取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以下几方面予以着重考虑:
①制定全面、周密的风险救援计划,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保证发生事故后能够做到有章可循。
②设立专门的安全环保专员,平时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环保措施的执行与落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事故期间,则负责落实风险救援计划各项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展开。
③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上配备必要的防中毒、消防、通讯及其它的应急设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具有一定的自救手段和通讯联络能力。
④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后果评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环保主管部门。
⑤定期举行应急培训活动,对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环保培训,重点部门的人员定期轮训;在对所有参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理的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后,还对其进行了责任分配制度,确保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固废在任意一个环节都能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意外。
五、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卫生服务业(行业代码[2011]Q8311),根据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本项目属于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的24、29及30项,即“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和“儿童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属鼓励类项目。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六、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卫生院内,紧邻M27县道,交通方便。目区距离其他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较远,为方便周边居民看病,有必要设置医疗服务机构。项目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项目占地为卫生院原有预留空地,无不良地质现象发生,无茂盛植被和无需保护的文物、旅游景观等敏感点,符合工程建设需要。
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和消毒后,排放浓度能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可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产生的医疗固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相关污染和风险防治措施之后,可大大降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风险,对环境影响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七、环境管理简要分析
1、环境管理机构
卫生院环境管理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从事环境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的专职人员负责环境管理、环保宣传、治理监督等日常工作。
2、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环境管理机构基本职能有以下三个方面:1组织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包括规划);2组织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3实施企业环境监督。主要工作职责有:
①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②督促、检查本企业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要求。
③拟订本单位环境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污染综合防治的经济技术原则,特别是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技术方法。
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⑤负责组织污染源调查,填写环保报表。
⑥组织推动本单位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中,贯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并参加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工作。
⑦加强与主管环保部门的联系,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环境监测,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⑧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与污染物的排放。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环境管理计划
(1)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施工期环境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扬尘、施工噪声和建筑垃圾的管理,环境管理主要要求见表7-3。
表7-3 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一览表
(2)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运营期环境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对生产噪声、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医疗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情况的管理,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见表7-4。
表7-4 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
八、环境监察、监测计划
1、环境监察计划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以保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环境监察计划见表7-7。
表7-7 环境监察计划一览表
2、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包括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监测和运行期的环境监测两个方面。项目本身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建成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计划见表7-8。
表7-8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九、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应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为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套的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工程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为便于工程竣工后的环保验收,提出建议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一览表:
表7-7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 粉尘
| 洒水降尘、堆土覆盖,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挖填土、砂石装卸等土方施工作业
|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NOx、CO、HC
| 空气扩散,植被吸附
| 少量排放,环境影响小
| ||
建筑材料、油漆
| 装修废气
| 选用合格环保型装修材料,科学管理
| 少量排放,环境影响小
| ||
运营期
| 汽车尾气
| NOx、CO、HC
| 加强管理、空气扩散
| 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垃圾收集点
| 恶臭
| 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化粪池密闭性良好,减少臭气散发
| 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
| ||
食堂
| 食堂油烟
| 抽排后房顶排空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SS
| 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泥土搅拌,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
| 回用,不外排
|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 SS、石油类
| ||||
施工人员清洁废水
| BOD5、COD、SS、氨氮、TP
| 依托卫生院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处置率100%,禁止随意外排
| ||
运
营
期
| 整个院区
| BOD5、COD、SS、NH3-N、总磷、动植物油
| 生活污水、含菌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科废水经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外排至木老元乡污水管网
| |
固体废弃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施工
| 土石方
| 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地点处置
| 处置率100%
|
建筑垃圾
| 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营
运
期
| 门诊医技综合楼
| 医疗固体废弃物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
| 100%得到妥善处置
| |
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
| 污泥
| ||||
检验科室
| 污泥
| ||||
卫生院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于卫生院门口的公共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 100%得到妥善处置
| ||
食堂
| 餐厨废弃物
| 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给周边村民,用于喂养牲
| |||
油水分离池
| 废弃油脂
| 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
| |||
噪
声
| 施
工
期
| 施工机械、车辆
| 噪声dB(A)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距离衰减等
| 达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
营运
期
| 车辆行驶
| 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绿化植物阻隔、加强管理等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机械设备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时优先完善施工场地外围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的建设,在场地四周建设临时泥水截留沟,并在场区最低处设置沉砂池,场区所有地面径流可汇集到沉砂池。建设完成后拆除临时设施,进行硬化和绿化,不会加剧该区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
一、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对照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本项目属于属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卫生院内,占地为卫生院原有预留空地,占地不涉及敏感点。交通方便,基础设施服务有保障,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采取环评中所述的措施后废水、医疗固废等可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处乡镇地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声环境为2类区、水环境为IV类水体。本次环评未进行监测,但项目周边地形地势开阔,周边无大型建设项目,也无大型工业企业,河流域主要为山区,沿线村庄较少且距离村庄远,噪声源主要为过往车辆,根据对比《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及项目区实际情况,区域环境空气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冰冻河现状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乡镇建成区,区域内的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生态调节能力弱。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等。通过从工程、管理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扬尘、尾气和装修废气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降到最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散发的恶臭、垃圾收集异味、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地上停车及行驶车辆排放尾气排放量较小且易于扩散,通过加强对车辆进出管理及在停车场附近种植绿化带,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定期检查和维修相关设施,垃圾及时清运,可使臭气达标排放;就餐职工少,油烟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的清洁废水。施工人员主要为洗手等清洁废水,依托卫生院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在厂界地势较低处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的洒水降尘及施工工程用水,禁止未处理废水直接外排,则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设计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作为项目污水处理技术,采用化学沉淀和物理吸附的方法处理特殊科室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过的食堂废水、含菌废水以及化验和检验等产生的经过预处理的特殊废水一起收集进入化粪池,再经过院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后外排至木老元乡污水管网。达标外排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要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管理,噪声大的机械应尽量设置在项目区远离周边保护目标,采取降噪减振的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项目在严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项目区内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环评中相关措施后,噪声可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通过在走道及相关科室设置保持安静、禁止喧哗的提示牌后,人群噪声较低,对院内病人及医护人员的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建筑垃圾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负责该区垃圾清运工作的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卫生院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相应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管理制度及交接制度。采取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及人群健康影响小。
5、总论
本项目属卫生服务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放射性污染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项目涉及辐射的内容建设单位需另行办理环评报批等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能改善当地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健康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只要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其建设是可行的。
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占地原有的预留空地,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施工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噪声和建筑垃圾,环评提出污染提出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时尽量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挖填土等土方施工作业,干燥天气增加作业场地洒水抑尘次数,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禁止超载、减少路上的沙土泼洒;
2)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的排放;
3)工程材料、沙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
4)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及时对区内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或硬化;
2)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提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挡水、截水工程,避免施工废水外溢污染路面;
3)在厂界地势较低处设置1m3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内的洒水降尘及施工工程用水。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
1)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不在夜间施工;
2)在施工厂界设置施工围挡设施隔声,减弱噪声的传播及影响;
3)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
4)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施工期固废处置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整理,可回用的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集中堆放,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
2)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也应做到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严禁在路边随意倾倒。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
2)在施工初期应在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用水;
3)应加强场区的绿化工作,及时硬化和绿化,尽可能增加项目绿化面积,既能美化环境也能防尘减噪。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设计,控制恶臭气体排放;
2)院区的污水管设计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3)污泥经脱水后尽快运至指定处理场所处置,对院内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院区前要做消毒处理;
4)集中收集垃圾、对垃圾桶采取密封或遮盖措施并及时清运处置以降低垃圾收集异味对医院内外的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5)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周围应多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化树种,并合理配置。
6)食堂烟囱设置于远离人群集中区一侧,并使烟囱开口朝向下风向。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应按照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并达标排放。其他主要要求如下:
(1)项目区内所有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站;化验室产生的重金属废水等特殊废水在各科室口进行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设备和工艺需确保上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
(2)污水消毒所选用的消毒剂要尽量安全可靠、操作简单且费用低效率高,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时,消毒池出水需经过除氯装置处理并使总余氯不大于0.5mg/L后才能外排。同时,为确保加药设备出现问题时污水也能得到有效的消毒,项目应编制相应的人工控制作业指导书,以便在自动控制失效时,立即启用人工投放消毒剂。
(3)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各种构筑物均应加盖;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备有安全防护措施;
(4)化粪池、沉淀池及接触池的污泥,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不得作为蔬菜或块根作物的肥料,应与医疗废物一起作为危废进行处置;
(5)根据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约0.34m3/d,参考隔油池图集,并预留25%的存油空间及30%的变化系数,隔油池有效容积应不低0.6m3,且隔油池应考虑水力停留时间0.5h,水流流速0.005m/s。环评核算经本项目新建化粪池收集的日最高污水量约1.38m3/d,项目可研设计中容积为10.3m3,施工设计进一步核算修正化粪池有效容积为9m3,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污水。整个院区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量为11.38m3。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按照1.2的系数进行设计,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低于13.7m3/d。项目可研批复中污水处理站容积为30m3,施工设计进一步核算修正,污水处理站容积最终确定为15m3,能够容纳整个卫生院产生的污水。
(6)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提出事故防范的措施和对策:
1)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在市政电力中断时亦可保证院区污水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水泵设计应考虑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的优质产品;
2)严禁将化学药品直接随下水道排入本系统,设置针对性的专项监测项目,以保障废水中微生物处理的正常生长;
3)加强对废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加强生产中的监测,定期校核(三个月或半年)在线仪表,避免或减少污泥膨胀发生;
4) 设置应急事故处理专员,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日常预防措施的执行监督;
5)在总排放口设置明显标志,并在该排口预留取样口,以便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监控。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对于设备噪声源,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并应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综合治理;
(2)排风扇等设备要设置在设备间或技术夹层内;
(3)平时要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4)强噪声源在布局上应尽量远离办公室、病房及附近住宅区;
(5)在门诊病区设置安静警示牌。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80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36 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GB 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及处置技术或办法对医疗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对产生的医疗固废需各科室预处理后进入医院内医疗固废临时贮存间,并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其他主要要求如下:
(1)医疗废物的收集
1)对项目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由检验科、病理科等产生单位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
5)对感染性废物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经济的隔离和处理方法;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和防护服;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还必须由专业人员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收集有液体的感染性废料时,应确保容器无泄漏;
6)所有锐利物都必须单独存放,并统一按医学废物处理;包装容器必须使用硬质、防漏、防刺破材料;针或刀应保存在有明显标记、防泄漏、防刺破的容器内;处理含有锐利物品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7)为保证有害废料在产生、堆集和保存期间不发生意外、泄漏、破损等,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通风措施、相对封闭及隔离系统、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和安全通道;
(2)医疗固废贮存措施
1)项目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4)暂时贮存场所须分办公室、医疗废物贮存间、车辆存放间;
5)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6)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7)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8)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
9)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10)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11)对于感染性废料和锐利废物,其贮存地应有“生物危险”标志和进入管理限制,且应位于产生废物地点附近。同时感染性废物和锐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12)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3)禁止将医疗固体废物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
1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医疗固废运输
1)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2)医疗固体废物清运车卸完固废后,应进行消毒;
3)运输车辆的设置及驾驶员的防护措施按《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有关要求执行;
4)医疗固体废物不得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
5)医院产生的人体组织等废物,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7)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医疗废物的处置措施
1)一次性塑料用品、输液瓶需在医院内预处理后再外运,具体可将输液瓶经次氯酸钠浸泡消毒后,毁型处理送供应商统一回收;
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由检验科、病理科等产生单位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设备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4)对过期药品应送回厂家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或深埋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或与一般生活垃圾混和堆放;
(5)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
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也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内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消毒池内,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后的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交由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
2)项目内必须对污泥加强管理,在排放到外环境之前应经过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6)一般固废的处置
1)废弃油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卫生院门口的公共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2)餐厨废弃物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给周边村民,用于喂养牲。
5、卫生消毒措施
(1)项目在营运的过程中,为防止病菌的交叉感染,定期或根据需要对地面、医疗器械、空气消毒。自行对医疗器械的消毒,采用戊二醛浸泡医疗器械及高温蒸汽消毒;地面或物体表面消毒采用甲醛喷洒地面等;空气消毒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和在无人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无人的房间用2000mg/L含氯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有人的房间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窗户开放空气流通,或用空气净化器进行换气及空气消毒;
(2)同时,根据《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本项目门诊区污水应进行预消毒处理:其厕所按每10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的漂白粉1kg,分3~4次投入。最佳投放时间可定在使用厕所高峰期末,投放的漂白粉随流水冲入化粪池内,对减少废水中病菌的影响有较好的作用。
医院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可保证院内日常的卫生要求。
三、建议
1、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自觉维护项目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设施,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
2、积极发展屋顶绿化,搞好环境卫生,创造出良好的生存空间和优美环境。
3、卫生院现有设施建设年代较为久远,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卫生院噪声和食堂油烟本身排放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本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后,现有卫生院污水和医疗垃圾均可依托新建医疗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建议将卫生院现有工程内容和设施与本次新建工程统一进行审批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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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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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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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释
本报告表附以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县发改局建议书批复
附件3保山市发改委关于施甸县木老元等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附件4标准确认函
附图1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2雨污管网规划图
附图3综合楼各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4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5周边关系示意图
附图6区域水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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