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2042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
文号 | 浏览量 | 16 |
2022年4月20日,县长李芒生主持召开了施甸县第14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对信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3月29日、4月6日和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3月27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第145次、146次、147次、148次、149次常务会议精神,4月12日全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精神,研究安排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克服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扛起“外防输入”的政治责任,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严防死守,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要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要坚持“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利益,要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聚焦重点重复信访事项,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全力攻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要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盯紧看牢重点部位、关键区域和重要时段,提高火险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四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在长效机制、常态帮扶上下功夫,聚焦重点群体,不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为基础,开展常态化排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人管、管到位。严格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重点抓好搬迁群众稳岗就业工作,确保搬迁人口稳得住、能致富。五要扎实推动好“三农”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盯年度目标任务,抓实抓细“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三件大事,稳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六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重点行业,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确保重大项目尽早发挥应有效益。七要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出清单,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八要扛牢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责任。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强化综合治理,深化安全教育,抓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织密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校园安宁、社会稳定。九要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方案,抓住核心指标,从政府主导转向全民主动参与,真正把群众高度关注、充分受益的好事办好。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厅字〔2022〕7号)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重要论述精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聚焦问题抓好整改、精准施策抓细整改、标本兼治抓实整改。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要根据《办法》和中央、省、市要求,研究施甸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推动施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研究安排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增强湿地保护的责任感。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条例》的主要规定,动员和引导群众切实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二是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重点在水库、河流、湿地周边及沿线各村群众和生产经营户中进行宣传,呼吁和推广对自然生态保护有利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湿地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擅自开垦围垦湿地、乱采乱挖、违规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会议传达学习了加快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牢记“国之大者”。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持续深化改革。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保山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任务清单》,对19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发改局要加强跟踪督办、检查落实。三是要加强建章立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全面补齐政府储备粮在政策执行、机制运行、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粮食储备安全。县发改局要认真分析研究国有粮食企业存在问题,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国有粮食企业运营能力。
会议还研究安排了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