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0-0715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2020年7月3日,县长李文广主持召开了施甸县第13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议共三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解读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解读。
会议强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不断增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对干预数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的生命线。三是县政府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要做好带头引领,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环境;要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指导、监督,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如实统计,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以规矩意识坚守统计底线,以强烈担当扛起统计责任,从严履行好各自职责。
二、传达学习《保山市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
会议传达学习了《保山市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会议强调,县政府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时,要强化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