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2-1-/2019-0226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
文号 | 第6期 | 浏览量 | 29 |
2018年7月27日,县长李文广主持召开了施甸县第13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共6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请求整合省级健康扶贫补助资金统筹兑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助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卫计局局长杨应忠关于《关于请求整合省级健康扶贫补助资金统筹兑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助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一是请县卫计局牵头,商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弄清家底,拿出整合方案,按程序审定后发文实施。二是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研究《关于施甸县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易地办负责人杨嘉成关于《关于施甸县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一是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坚持“以搬迁户实施为主,乡镇实施为辅”的原则。二是建档立卡搬迁户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旧房拆除并复垦复绿的,验收合格后除省级奖励资金0.6万元/人外,县级再按1万元/户给予奖励;非建档立卡搬迁户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旧房拆除并复垦复绿的,验收合格后,从项目贷款中给予1万元/户的补助外,县级再按1万元/户给予补助。三是若搬迁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腾退房屋但不愿自行拆除的,由乡镇统一组织拆除及复垦复绿,待验收合格后,按1万元/户拨付给乡镇拆除复垦工程补助经费,建档立卡搬迁户仅给予人均0.6万元的省级奖励资金,非建档立卡搬迁户仅给予户均1万元的县级奖励资金。
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请县易地办按常务会讨论结果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研究《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和沪滇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李国伟关于《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和沪滇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四、研究《关于上报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取消项目清单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李国伟关于《关于上报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取消项目清单的请示》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一是原则同意由县扶贫办及时上报,获批后迅速开展工作,抓好落实,切勿造成资金滞留。二是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研究《关于请求批准执行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李国伟关于《关于请求批准执行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严格把关,审查《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否依法依规、是否有政策依据。二是在《管理办法》合法合规有政策依据的前提下,要本着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扶贫工作,如有结余,可用于滚动发展生产上。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