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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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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62715-0-/2022-120900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29
文号 浏览量 41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夜市整治的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夜市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落实《施甸县“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营造一个良好的合法营商夜市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夜市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从事夜市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及消费者自觉控制各种可能产生的噪声源,不得制造噪声实行夜市噪声治理常态化管理,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噪声制造行为人,依法处理。

二、营利性、非营利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限时控制音量。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三、夜市餐饮业作业区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实现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占道经营

夜市达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五个达标”要求。夜市餐馆和餐饮食品摊贩达到“场所净、餐具净、厨合规、人健康、食安全”等“五个达标”要求。

五、请夜市经营者、消费者自觉履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规定,创建合法、有序的夜市营商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有义务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六、市生态环境施甸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县公安局、县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卫健局将联合开展夜市秩序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对不本通告要求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举报电话:0875-12369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