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5050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
(甸阳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变更的公示
项目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甸阳垃圾中转站)
项目位置: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以西、振兴路以北
申报单位: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9日
公示媒体:项目现场、网站公示
公示组织单位: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我局拟按程序依法变更2024年7月18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施甸县202400037号)附图,具体建设单位: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甸阳垃圾中转站);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1、在项目场地的东北角设置了变电箱,变电箱占用了10.39平方米绿地面积,所占绿地面积在东边的消防泵站边的空地上补10.39平方米的绿地面积,即绿地面积不变,绿地率也不变。
2、垃圾中转站压缩车间及修车间±0.00的相对标高由原报规时的1446.70调整为1446.80,公厕±0.00的相对标高由原报规时的1446.60调整为1446.90,室外地坪±0.00的相对标高由原报规时的1446.50调整为1446.60。
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变更后,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与原许可内容一致。
相关单位和利益相关方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字并加盖手印)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联系电话:0875-8121202 联系地址: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09日